給得了你命的人,不一定能和你一起生活
輾轉聽到一個故事:一對情侶自駕去旅行,途中遭遇車禍,男人奮不顧身將肉身抵擋在橫禍與女友之間,身患重傷,而女友得他保護只是輕傷而已。
我為這個故事感動了很久,因為車禍只是一瞬間的事情,而在不足一秒的時間內做出的決定,一定是受潛意識的指使,只有愛一個人愛到骨子裡,才會在危難時刻產生這樣的潛意識,就像母親對孩子那樣出於本能。可是這個故事的後續讓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不得其解:兩個人分手了,而且是男人提出來的,理由很簡單,受不了這個女人如此愛絮叨。
這個連命都可以給她的男人,卻忍受不了幾句嘮叨。
然而細想想,生活中到處是這樣的事。
我曾看過很多三毛與父母之間的通信,感人至深。在丈夫荷西不幸遇難之後,如果不是因為顧全父母,三毛很可能會追隨而去。
所謂愛一個人,不僅是可以為他去死,還可以為他而活。死去和活著,對於有些人來說,不一定哪樣更難。然而,她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卻又是極複雜的。三毛一直覺得得不到父親的肯定,直到有一天早上起床她收到一張父親的字條,誇讚她一篇發表的文章寫得很好,三毛卻因為這一聲讚賞而完全崩潰了。
她在回信中寫道:「對我來說,一生的悲哀,並不是要賺得全世界,而是要請你欣賞我。……這封信,爸爸,你今天早晨留給我文章的評語,使我突然失去了生的興趣。……爸爸,你認同了女兒,我卻百感交織,不知活下去還有什麼意思,很想大哭一場。」
三毛如此地愛著自己的父母,然而這份甚至可以決定她生死的愛,並沒有使得他們之間的相處容易一點。
我們常說生命高於一切,是萬物之源,沒有了命,命中的一切都成了空談,而有時候,生命又好像不是最高形式的付出。那個能夠為女友付出生命的男人,也許帶著某種浪漫色彩的英雄情結,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有著一種肝膽相照的義氣,有著一種大無畏的犧牲精神,他不願意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深愛的生命受苦,在危在旦夕的時刻,他會覺得為了所愛之人付出生命是一件值得且光榮的事情。
然而,平日的生活卻沒有這件光鮮的外衣,再濃郁的情感也不一定經得起與日常的對峙,對於有些人來說,生命中的某些事遠遠比生命本身金貴得多。他不願意丟失自己的夢想來遵守對方的生活哲學,不願意放棄自己的生活節奏來配合對方的生活起居,不願意向對方妥協來成全愛情,不願意讓渡自己的權利來滿足對方的心意,這些事遠比拿出一條命來要難得多。於是,他因為嘮叨離開了曾經試圖為之奉獻生命的女人。
你可以拿去我的生命,卻不能決定我的生命應該怎樣去過。
生活是一個過程,遠比生與死複雜太多了。它零散、立體、相互干擾、甚至分裂與荒謬。相愛,只是一種強烈的情感,而情感可以在制高點超越生死,卻未必能在細水長流的每一天中一次次地戰勝秩序,戰勝習慣,戰勝理智,戰勝虛榮。經受得住天崩地裂五雷轟頂的人,卻不一定經受得起長年累月的碎碎念。沒錯,付出生命是一個莊嚴而重大的決定,它無疑是一次高質量的付出,然而,為了所愛之人不斷地修正習慣,改變作息,忍氣吞聲,拋棄朋友,置換房產,轉換職業,遷居異地,有時遠比簡單地捨棄一條命而困難得多。
雖然單看起來,每件事可能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甚至不足掛齒,不值得拿出來埋怨或者炫耀,然而當它一次又一次、或者變換著不同的面目不斷出現的時候,卻能最大限度地考驗一個人的耐心,消耗一個人的意志,改變他的生活形態。
為一個人付出生命是容易的,為一個人付出生命中的一切是困難的。
也許你的他沒有機會換腎給你,也沒有機會為你抵擋殘碎的擋風玻璃,但是他每次都記得把馬桶蓋放下來,與你一路風雨兼程,這也許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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