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三觀:從賜徐達食蒸鵝傳聞看朱元璋頭上的欲加之罪
朱元璋和徐達下棋圖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31《明史立傳多存大體》,有這樣一段話:
《明史》立傳多存大體,不參校他書,不知修史者斟酌之苦心也。如《龍興慈記》,徐達病疽,帝賜以蒸鵝,疽最忌鵝,達流涕食之,遂卒。是達幾不得其死,此固傳聞無稽之談。然解縉疏有劉基、徐達見忌之語(《縉傳》),李仕魯亦謂,徐達、劉基之見猜,幾等於蕭何、韓信(《仕魯傳》)。此二疏系奏帝御覽,必系當日實情,則帝於達、基二人疑忌可知也。今《明史》達、基二傳則帝始終恩禮,毫無纖芥,蓋就大段言之,而平時偶有嫌猜之處,固可略而不論。且其時功臣多不保全,如達、基之令終已屬僅事,故不復著微詞也。
這段文字有幾個明顯的錯誤。劉基、徐達之見忌,不見於《解縉傳》所錄之疏文,徐達、劉基之見猜,非出自李仕魯之疏,實出自陳汶輝之疏,而載於《李仕魯傳》中。說朱元璋賜徐達食蒸鵝,也不見於王文祿的《龍興慈記》,而徐禎卿《翦勝野聞》卻說徐達病疽稍愈後,朱元璋「忽賜膳」,梁億《皇明傳信錄》又說是朱元璋賜食,「有馬肉焉」,徐達食後背疽複發而死。不過,趙翼認為劉基、徐達雖然受到朱元璋的猜忌,但朱元璋並未對他們下過毒手,說所謂賜食蒸鵝實屬「傳聞無稽之談」,「達、基之令終已屬僅事」,徐達是獲終天年,而不是被朱元璋毒死的。不料,《廿二史札記》所謂朱元璋賜徐達食蒸鵝之說,竟被後世的明史著作和朱元璋傳記爭相引用,幾成不刊之論,這大概是趙翼始料不及的。
《廿二史札記》卷32《明初文字之禍》,還輯錄《朝野異聞錄》及黃溥《閑中古今錄》所載因表箋文字詿誤而被殺的傳聞,陳述洪武年間的文字獄案。《朝野異聞錄》今已不存,《閑中古今錄》今存摘錄抄本,未見有趙翼所引之資料。不過,趙翼引用的這些傳聞故事,在《翦勝野聞》《皇明傳信錄》、郎瑛《七修類稿》、田汝成《西湖遊覽志余》、鄧球《皇明詠化類編》、王世貞《弇州史料》、黃景昉《國史唯疑》與佚名編輯的《九朝談纂》諸書中都可找到,可見其流傳甚廣,是有所依據的。對賜徐達食蒸鵝之傳聞,趙翼斥之為「無稽之談」,但對這些文字獄案的傳聞未作此種指斥。後來的許多明史著作和朱元璋傳記,無不作為信史加以徵引,藉以批判朱元璋的文化專制主義。
那麼,趙翼徵引的這些文字獄案的傳聞是否可信呢?上世紀五十年代初,已有港台及海外學者著文進行辨析,提出質疑。上世紀七十年代,美籍華裔學者陳學霖先生又先後發表《徐一夔刑死辯誣兼論洪武文字獄案》(《史林漫識》,第257~275頁,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01年版)、《明太祖文字獄案考疑》(《明史研究論叢》第五輯,第418~450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兩篇長文,進行細緻的考辨。他指出,這些傳聞皆出自弘治至萬曆間的野史稗乘,而不見於官修史書的記載,其間抵牾百出,荒誕可笑,不可視為史實。如趙翼述及文字獄案的起源,本於《閑中古今錄》。今存《閑中古今錄摘抄》載:
蔣清高,象山人,元末遺儒也。內附後仕本縣教諭,罹表箋禍。赴京師,斬於市。斯禍也,起於左右一言。初洪武甲子(十七年)開科取士,向意右文,諸勛臣不平。上語以故,曰:「世亂則用武,世治宜用文,非偏也。」諸勛進曰:「是,固然。但此輩善譏訕,初不自覺。且如張九四(張士誠),厚禮文儒。及請其名,則曰『士誠』。」上曰:「此名甚美。」答曰:「孟子有『士誠小人也』之句,彼安知之。」上由此覽天下所進表箋,而禍起矣。
根據這則文字的記載,所謂表箋之禍始於洪武十七年,但從洪武六年起,朱元璋即數次頒布表箋格式及字諱迴避事例,起草表箋的學官是不可能罔無所知或故意觸犯禁忌的,而查《明太祖實錄》,洪武二十八年到三十年,朝鮮貢使柳昫、鄭道傳等因違反表箋成式,都只受到責罰,並未被處極刑。而蔣清高本人,據民國《象山縣誌》卷23《蔣清高傳》所錄的蔣氏譜牒,繫於洪武九年卒於本縣儒學教諭的任所,亦非於洪武十七年被斬於京師,可知其死與所謂表箋詿誤實不相涉。至於說朱元璋因武臣引孟子「士誠小人也」之句而興表箋之獄,更不可信。孟子原句應讀作「士,誠小人也。」武臣讀作「士誠小人也」,顯然是割裂原文,斷章取義。而洪武十七年,朱元璋已年逾五十,不僅熟習經史,而且擅長文字,親自批答奏章,撰寫詩文,絕不可能為武臣故作曲說的小伎倆所矇騙而大興表箋之獄的。
又如趙翼引《閑中古今錄》之記載稱,洪武年間徐一夔任杭州府學教授,嘗作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朱元璋覽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薙髮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但據光緒年間丁丙編校《始豐稿》跋中的考證,徐一夔實際死於建文初年,並非為朱元璋所殺。徐一夔晚年撰寫的《故文林郎湖廣房縣知縣齊公墓志銘》,稱齊公庄卿「生元至元丁卯,卒洪武戊寅,以明年 葬」。至元丁卯為四年,洪武戊寅為三十一年,明年即建文元年。此墓志銘的撰寫,亦作為徐一夔至建文初年始卒的有力旁證。趙翼又引《閑中古今錄》的記載稱,高僧來複作謝恩詩,有「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朱元璋閱後大為惱火,曰:「汝用『殊』字,是謂我歹朱也。又言『無德頌陶唐』,是謂我無德,雖欲以陶唐頌我而不能也。」遂斬之。但據釋明河《補續高僧傳》及釋元賢《繼燈錄》的記載,來複是在洪武二十四年涉嫌胡惟庸黨案被殺的,而非觸犯文字禁忌而被殺。
後來,王春瑜先生還撰有《明初二高僧史跡考析》一文(《明清史散論》,第185~190頁,東方出版中心1996年版),考訂明中後期野史稗乘所載明初二高僧史跡之謬誤。郎瑛《七修類稿》卷34載謂,四明高僧守仁、德祥分別以《題翡翠》《夏日西園》的詩作而遭朱元璋忌恨,「皆罪之而不善終」。王先生指出,錢謙益在《列朝詩集小傳》中明確記載,這兩位高僧都和朱元璋有著良好的關係。守仁在洪武十五年應召出任僧錄司右講經,三考升為右善世。其母逝世時,奉旨奔喪,特賜鏹裝殮。洪武二十年又受命主持天禧寺,最後示寂於寺,善終天年。德祥也曾「應召浮屠」,十年之間三上京華,與縉紳往來頻繁。他一直活到永樂中,最後「談笑而逝」,亦得善終。《七修類稿》說兩位高僧皆「不善終」,是無稽之談。
陳、王兩位先生還指出,明朝開國以後,朱元璋雖極垂意史事,設有記注官並開局修史,纂成《元史》、日曆及其他政書,但獨缺起居注一類記錄。朱元璋為加強專制主義集權,又大興獄案,厲行文化專制,私家著述不僅數量很少,而且諱言國初史事。明太祖實錄經建文、永樂兩朝三次修纂,又多迴避、竄改之處。這一切,便導致了明初史事的諸多缺略與模糊不清。到了明中後期,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封建統治的鬆弛,逐漸興起反君權的思潮。此時的朱元璋,按「新鬼大,故鬼小」的世俗原則,已成為無害的聖像,人們便把抨擊的矛頭聚集到他身上,借他這個鞭子來發泄對當朝君主和封建專制的不滿。於是,便出現許多記載朱元璋暴政穢行的野史稗乘。而明中期以後科舉考試制度的推廣、地方教育的普及、書籍印刷行業的發展,士紳與庶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江南市鎮的勃興,又使這些野史稗乘得以廣泛流傳。但是,此時距龍興已逾百年之久,這些採錄閭巷傳聞的野史稗乘,其所記載的明初史跡,自然不可能是全部真實可靠,而是有真有假,真真假假。如果要研究明中後期民間對明初史事包括對朱元璋的認識與評騭,這些野史稗乘無疑是絕好的第一手資料。但如利用來研究明初史事包括朱元璋的生平事迹,則必須先對其中的記載做一番去偽存真的考訂工作,否則就會謬之千里,不可能得出客觀、正確的結論。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的一些朱元璋傳記、影視作品和通俗歷史讀物,為了增加形象性和生動性,往往不加甄別地使用這些野史稗乘記載的傳聞故事,就連前人已考訂屬於謬誤失實的傳聞,也照樣引用。依據這些傳聞塑造出來的朱元璋自然是個專橫殘暴、心狠手辣的暴君形象,沒有什麼歷史功績,依據這些傳聞描繪的明代歷史自然也是漆黑一團,沒有絲毫的亮點。這樣的描述雖然帶有強烈的衝擊震撼力,能吸引某些人的眼球,但卻遠離真實的歷史,是不可能使人得到正確的歷史知識,受到歷史的啟迪的。廣大讀者和觀眾,對此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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