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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近60歲老人撰文回憶毛主席時代農村的家風與民風

今天,我只想把自己小時候的農村所見所聞寫點回憶,看看同齡人是否有認同感。當時的城裡是個什麼樣,我是不知道的,所以,只能由城裡人去回憶七十年代。

先說說家庭內部的關係

奶奶是舊社會的小腳婦女,一直不從事生產勞動;爺爺是光緒末年的人,到了六七十年代,也早已經不要求從事生產勞動,偶爾幫著放放牛。爺爺奶奶都跟著我叔叔一起生活。在這個大家庭中,無論是我的父輩,還是我這一輩,沒有一個人敢對爺爺奶奶有不敬之舉,任何時候都不存在什麼晚輩犯上的事。有時看到爺爺罵父親,我和哥哥姐姐們都嚇得渾身打顫,爺爺有絕對的家庭權威。

因為是集體制,爺爺奶奶雖然不勞動,但每月有口糧分配,只是沒有「工分糧」,吃飯是夠的。農村不存在晚輩不贍養老人的問題。

至於我們兄弟姐妹跟我父母的關係,更不存在當今社會中出現的尖銳對立或者嬌生慣養。會否頂撞父母呢?有頂撞,但父親罵上幾句,或者拿起棍子威脅一下,我便立馬服服貼貼;既無小皇帝,也無小公主。母親仁厚,對我們少有責備,只是規矩很嚴格,別人家裡有好吃的,不允許我們嘴饞,更不允許我們去蹭吃。如果村裡來了炸爆米花的,母親未鬆口,我們幾個絕不敢去現場,更不敢從家裡拿米出去。即使母親不在家,也絕對不敢私自炸爆米花。如果有「換荒」的來了,母親也偶爾會允許我們拿家裡積累的廢尼龍紙(按:即一種塑料紙)去換些糖果吃。

農村吃飯,不太講規矩,經常會搬張桌子在外面吃飯,冬天會各自端著碗站在門口邊曬太陽邊吃飯。在這些情況下,最能考驗我們兄弟姐妹的定力,因為我家條件相對較差,吃飯吃菜都不如叔叔伯伯們家那麼好,叔叔伯伯經常會讓我們上他們家夾菜。如果家教不嚴,象我們那個年齡,想抵擋住這種誘惑很難。但是,我們兄弟姐妹從來都不會去他們家夾菜,即便碗里就只有一點菜湯,也要強調自己碗里有菜,除非嬸嬸把菜送到我們桌上,我們才敢吃。

母親對我們的家教還有一句最最樸素的話語:不是咱家的東西,不管在哪裡,都不允許拿,掉在地上也不允許撿。當時,我不是很能理解這句話,只是照著做,偶爾一兩次沒做到,回家就得挨訓。如今,我有時會反覆再思考這句話,我覺得我母親極其偉大!在那個物質緊缺的時代,象我這樣貧窮的家庭,居然還堅持不讓我們貪圖物質,這豈是書本上道德宣教所能達到的效果?

一位近60歲老人撰文回憶毛主席時代農村的家風與民風

說完家內事,不妨再說說家外事。

當時,兄弟多的家庭,一旦男孩結婚便要分家另立門戶,這就涉及到分家產。怎麼分呢?找法院?找政府?不,不需要,只須請一位族中的長輩做個見證,讓大家坐在一起,按協商好的意願,把分給各自的房屋和生產生活工具寫在一張紙上,雙方按個手印就完事。這就構成了農村的契約,沒有人會違約;你敢違約,全村人都會譴責你。

生產隊雖然有口糧可分,但是,各家各戶的生活條件仍然有很大差別。有些家庭小孩少,有些家庭小孩多,且都未成年;掙得的「工分糧」占家庭總糧食的比重越高,吃喝條件就越好,還會有些餘糧賣出或借出。我家當時屬於「工分糧」比較少的家庭,父母身體都不好,掙的是最低工分,每到春夏之交,經常會出現要借糧的情形。一般情況下,會跟叔叔或堂伯家借米。怎麼借呢?就拿個杯子裝,每杯抹平,不用過秤。在約定的日子,主動還米;還米的時候,再用同樣的杯子,先抹平,然後再加一點點,表示不能讓借家吃虧,相當的簡單。那時代窮是窮,但「互助」之風很好。

我奶奶不參加勞動,但並不清閑。鄰里各家的孩子很多,早上一喊出工,一群小狗一樣的小傢伙都被抱到我叔叔家,送過來就往地上一扔。奶奶也用不著上很多心,自己忙著紡紗,讓孩子們在地上爬滾,只要不出院門就行,有個別小孩是連搖籃一起送過來的。我當時也小,偶爾會特別不高興,只要有嬰兒哭,奶奶就要我搖搖籃,而我又只想玩,這就會惹奶奶生氣。上午勞動過程中,哺乳期的婦女可以中途回家喂一次奶,有些婦女乳汁充分,有些婦女經常缺乳汁,代餵乳的情形很常見;有時一個婦女喂兩三個小孩,主動,免費。

今天,我們只要說教師的地位低,就有人提及「臭老九」這個詞,意思是說那個年代教師不被尊重。我不想闡述「臭老九」的由來,只想談談我們大隊教師的地位。當時是一個大隊一所小學,我們大隊的小學教師共有五位:三位知識青年,兩位「老先生」(舊社會私塾學堂出來的人)。知識青年就不用講了。那都是我們小時候的偶像和奮鬥目標,大隊里沒有人不羨慕他們的。兩位老先生,一位叫孫覺(無後人),一位叫孫早雄。在小孩眼中,大家都很怕他倆。為什麼怕呢?都愛打板子。在大人眼裡,他們倆非常值得尊重,誰家有點什麼好吃的,會想到給「老先生」送一份。

當老師,在大隊里還有個很大的「權力」──給小孩取名字。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一兩代人,幾乎99%以上的社員名字都是由小學老師取的;誰家生小孩,都會讓老師取名字。有些人喜歡按祖譜輩分取名,那就請老先生取個帶「派」的名,例如,我是「錫」字派,加個良字便成名字。有些人喜歡按時代取名,那就請知青,知青取名多數依據國家建設和時代熱點。

實話實說,在我的記憶中,「臭老九」地位在當時的農村並不低,也許特殊的情形我不知道。

說完「臭老九」,我再說說民風。

遇過節、農閑、天氣惡劣或者親戚家有重大悲喜事,社員會有走親戚的機會,並且一走親戚,都是全家動員,家裡不留人。全家出門,家裡要不要鎖門呢?不要。為了防止豬狗跑到家裡拱壞了東西,就只須把門帶上,搭起鎖盼,在鎖盼孔上插根木棍,保證豬狗頂不開門就放心外出。

有人會說,那時窮,沒什麼可偷的。可笑!越窮的時代,小偷不是越多嗎?飯都吃不飽,偷米難道不是很好嗎?(按:那時的米面、鍋碗瓢盆、衣服、木料、收音機、手錶、自行車等,都可以算是財物。另外,城市裡多數人家都會有少量的現金、糧票及各種供應票證等節餘,這更應算是財富了。然而,無論鄉村還是城市,那時真的很少聽到哪家出現被盜的情況。)自古以來,盜賊的最原始初衷都是為了生存,在困難的條件下,連保證生存的物質都不想偷,那不是民風好又是什麼?

現在,大家到處都能看到警察,每個鄉鎮都有派出所。在上世紀六七十代年,農村是很難看到警察的,公社也沒有什麼派出所。(按:當然,並不能說那時沒有搶劫、詐騙、盜竊、強姦、殺人等犯罪,但極少極少,好多年都未必聽到一起,有的鄉村或城鎮里甚至十幾年、幾十年都未必發生一起。)真要有個公安人員下到大隊里,那就是件很轟動的大事,沒有哪個社員敢不協助公安辦案。現在看看,警察下了鄉,阻力如何?是警察不好嗎?不是,是民風變了,即使是抓壞人,村民也常做出好壞不分之事。

看(kān)倉庫,大家看過嗎?你沒看過,你父親也許看過。在集體時代,生產隊都要有儲存糧食的倉庫,裡面裝著稻穀、小麥、花生、棉花等重要農作物,按月會分給社員;在儲存期間,需要安排社員輪流值班看倉庫。我父親是個八字不識一撇的「民國人」,但他卻經常喜歡講些古人傳下來的所謂故事和做人道理,比方說看倉庫這事,他的心中始終認為「監守自盜」是重罪,犯罪的事,那肯定不能幹。其他的社員們大抵也都如此。所以,你很難聽說有社員偷倉庫的事,儘管倉庫里物資很誘人。

村小學的外牆上面寫著「抓革命,促生產」、「深挖洞,廣積糧」等標語,抓革命,怎麼抓?搞民兵訓練。一到冬天,生產隊可安排的勞動便少了,大隊會安排年輕人搞民兵訓練,公社也會有組織訓練。我們大隊的訓練,一般在我家後面的大空地里進行;訓練用的槍全是真槍,還帶刺刀的。每天訓練完以後,槍放哪裡呢?因為方便,槍經常會放在我家後院,一放就是幾十條,擺一大排,我哥哥晚上沒事就給槍管擦油。(按:那時群眾的責任心與思想覺悟普遍很高,遠非今人可比。)

大家想想看:這麼多真槍,隨意就放在普通社員家裡,並且是日常性的事情,家裡還不用留專人看管;放到今天,你能想像其中的危險嗎?今天,哪個管槍的人敢這麼個管理法,立即會被撤職,甚至可能因失職贖職坐牢。但是,在那個年代,完全不用擔心,人心都是槍,訓練的槍放哪裡都安全,壓根就沒有人想到要拿槍去違法犯罪。治安有多好,可想而知!

農閑,除了民兵訓練,還有什麼?水利建設,大水利由公社組織,小水利由大隊組織。只要天氣正常,沒有誰呆在家裡玩牌打麻將,更沒有人敢賭博。無論閑到什麼程度,都不可能看到有賭博的社員,哪怕在春節期間也沒有。

下面再說說社員們的其它生活狀態。

當時的農村,個別家庭的子女特別多,最多達到9女1男,在實在養不活的情況下,當時也有抱出去養的情況。有些是兩家商量好,抱出去的小孩不允許回來看生身父母;有些很通情理的養父母願意小孩長大經常回來看親生父母,兩家經常當親戚走。在那個年代,「人販子」這種東西是絕對沒有的。

男社員有吸煙的,但沒有吸毒的。當時,年紀老一點的社員自己家就有捲煙工具,自己切煙葉,自己捲煙抽;年紀輕一點的社員更多抽盒裝煙,品牌主要有游泳、圓球、大全門、萬山等等。當時的中國,不要說吸毒,根本就找不到毒品。

年輕的少女們呢?除了參加正常生產勞動外,農閑時主要是繡花、做鞋、納鞋墊等。女孩子之間比什麼呢?有比身高的,有比花衣服的,有比大辮子的,更多是比誰的掙工分能力強,比誰的手工活做得好。有沒有去做按摩的、洗腳的、推油的及三陪的呢?沒有,完全沒有。一方面是農村女孩不可能到城裡流動,就是到了城裡的女孩也是因正規工作安排,絕沒有農村女孩到城裡從事「色情工作」的。

我們這些小男孩子,當時除了幫助家裡幹些放牛、看麻雀的輕活,主要是玩,玩各種遊戲,玩得很野。玩瘋的時候還會打架,有時甚至會打得頭破血流,上赤腳醫生家包紮好便完事。打了架,家長各管各家孩子,很少有家長摻和進來擴大事態;你擴大事態,大隊幹部便出面教導。(按:那時哪家孩子若欺負人,只要告到他父母那裡,大多比告到法院都好使。往往因為孩子們之間的打架,反而促進了兩家感情和來往。)

看電影,大家應該都很熟悉,哥哥經常帶著我跑幾里甚至十幾里地去看電影。哥哥當時其實也只是個少年,不需要跟著大人。有時,大隊很多小孩一起去,有時是三五個小孩一起去,也有單獨去的。從沒有聽說過,某某家長因擔心小孩被坑蒙拐騙而不讓去看電影的;唯一的擔心,是怕晚上天黑,小孩有可能掉進水裡出危險。

相親,成親,大家還記得農村風俗么?我們那個地方,相親極簡單,媒婆帶著男青年來到女方家庭,如果女青年相中了男青年,就留著男青年吃飯,沒相中,就不留吃飯。之後,女方母親會擇日隨媒婆到男青年家裡探訪,如果女方母親對男方家庭條件或男方父母不滿意,馬上會提出返程;如果中意,也會留下吃飯。經過兩個回合,這門親事便算定下。然後,再過一至兩年,男方可以送禮娶親。送啥呢?送女方父母一條煙、一對酒和四斤肉。雙方父母定下日子,女方村民敲鑼打鼓把新娘送至半途,男方村民敲鑼打鼓到半途接回新娘。各方家庭請村民湊個熱鬧,發幾顆糖果,不設村民酒席,新的幸福家庭便組合完畢。親戚可以送開水瓶和床單、棉被之類的禮品,沒有送錢的禮數,主家和親戚也就在一起吃頓豐盛點的晚餐。

我僅回憶一點點所謂「道德敗壞時代」農村的情形,不應是個案。我很清楚,過去的農村,誰家有人做了壞事,一家人都抬不起頭,甚至連親戚都難為情。今天,騙子不是對做壞事有恥辱感,沒有騙到錢才有恥辱感!!!

一位近60歲老人撰文回憶毛主席時代農村的家風與民風

希望有人回憶一下當時城裡的道德概貌。若能構建一個完整的城鄉真實圖譜,終究能還給那個時代以清白。

偶然機會,與一位大家都認為很不錯的大先生聊天,提到近期不斷發生的道德騙局。大先生很淡然地說了一句:「都是太窮,富裕了,偷摸盜奸便少了。」我回了一句:「四十年前,中國更窮,為啥沒這麼壞。」他說:「那時沒什麼可偷可騙,今天的壞就源於老毛。」我又問:「再窮,米總有得偷,吃飽肚子不是人生第一要求嗎?」他說:「人怎麼可以只有如此低的要求?」

他,真不是我想像中那般聰明,更不是我想像中那般理性,他不只是邏輯有問題,他的思想也有問題。我果斷中止了交流,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他在我腦中的形象瞬間粉碎了。

瘋狂的道德賴帳,已經無關於毛主席,也無關於特殊時期的「那十年」,已經反映出金錢作踐道德到了可恥的地步。

正是基於與那位所謂大先生的談話,我才決定寫下此文!

我不會用錯誤的結論去教育後人,「道德賴帳」本身也是一種不道德。

歷史的罪責,應如實寫進歷史。我們自己的罪責,我們自己要認領,墮落的後人總愛怪罪祖宗。

本文作者:孫錫良!有刪減!

今天是毛主席逝世40周年的紀念日!

緬懷偉人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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