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的「丐幫」:要飯的聖人
在中國人心目中,一提起「僧侶」二字,大家腦子裡反映的第一印象往往是莊嚴法相,頭戴毗盧冠,身披金絲錦緞袈裟,手持九環錫杖的唐三藏形象。但其實僧侶這一身份,在歷史上卻與另一個看起來八杆子打不到的「職業」有著很深的淵源——這就是街邊要飯的,掄著打狗棒的「丐幫」。然而這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天地,一個是神聖的,潔凈的,令人景仰的大師,一個是卑微的,往往是髒亂的,乞人憐憫的,其實在一開始就矛盾地結合在了一起。
在此,讓我先舉個我們比較熟悉的例子,在佛教的經典之一《金剛經》中,一開頭就記載著這麼一段經文: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那麼這段話的意思翻譯成現代中文就是:當時,佛陀餓了,就穿上衣服,拿著缽盂,到舍衛大城裡討飯去了。
連佛陀自己都親自要飯吃——這也許在今天現代人看來是件非常囧的事情,但是那時候和尚們自己要飯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在印度,僧侶是不能參加勞動的。雖然佛陀曾貴為王子,但是散盡家財之後,也不得已得親自「下基層」體驗生活。就算是在佛教傳入中國唐朝的時候,雲遊的僧人也是托著缽盂,要麼去大的寺廟去掛單,就是記名在案,同本寺的僧人一起吃住,要麼就靠著挨家挨戶地敲門乞討為生。
如果你小時候看過《西遊記》,那就該非常熟悉「化緣」這個詞。不過和尚們也並不總是白吃白喝的,這些大師們往往有著一些才藝表演,能隨時表演一下即興的小曲小調,內容多是佛祖保佑,施主平安的吉祥話。看到這,你也就該能或多或少地明白,為什麼蕭峰能被送上少林寺去晉修了,因為和尚和乞丐多少也算半拉同行,都是吃百家飯,穿百家衣。為什麼和尚的衣服要叫「百衲衣」?其實也是這個道理。
扭過頭來看看西方極樂凈土,不,應該說是歐洲中世紀基督王國。偏巧的是在西方的基督教世界裡,也有著這樣一群以要飯為生的聖人,他們被稱為「托缽修士」。這個中文翻譯十分地貼切,因為他們確實也要飯,但是他們和佛教徒要飯的理由,卻不太一樣。
讓我們先從基督教的「佛陀」開始說起,請注意跟佛陀的狀況不同的是,耶穌的身份雖然很有可能是高貴的,但是他和他的門徒一開始的經濟狀況卻不是很好,使徒們多半是出自於底層人民。他們雖然不富裕,但是在「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我們卻沒有看到耶穌和他的門徒行乞的情節。而且,耶穌起碼也是擅長點手藝活的。因為他人類的父親約瑟夫是個木匠。
大家如果翻開《馬太福音》,能看到如下的經文:
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看到了么?化緣的時候,基督教傳教士不僅不說軟話,不但沒有小曲小調,而且施主您若是一時吝嗇,將來還要遭到報應。與佛教徒相比,態度簡直可以說是窮橫窮橫的。但是又是什麼節骨兒眼,讓窮橫窮橫的基督教傳教士開始要飯了呢?
若想了解這樣一群人,我們必須談到的是基督教的又一位聖人多明我(Dominic),正是在他的努力下,建成了這樣一種「要飯協會」——以俗話來說就是「丐幫」,多明我基本上等於洪七公。這個協會的成員,實際上也就相當於是「西方的和尚」,他們遵守的戒律居然也與佛教徒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比如不著華服,不得擁有私產,在外必須乞食。
聖·多明我原本住在西班牙,任馬德里附近的一個修道院的牧師,他同附近的一位主教迪亞哥是好朋友,兩人都是虔誠且深刻的人。後來兩人一起出差去法國南部公幹,但是令這兩位一貫自律自愛的人感到尷尬的是,他們備受鄙視。原因不為別的,因為他們是正統教會的人,而這裡是卡特里安派興盛的地區。他們被老百姓看作是懶惰的人,貪財的人,好色的人等等……
這件事情大大刺激了他的自尊。他覺得自己已經是這麼虔誠的人,居然在還被當地的百姓視為偽信徒,這種想法簡直令他坐卧不安,在頭腦中揮之不去。他對此表示不能淡定,而他的主教朋友也對此表示壓力很大。他們都覺得卡特里安派能做到的事情,他們也有能力做到,但是為什麼正統教會就沒有人來做呢?於是他們決定當最先吃螃蟹的人。
於是他們召集了當地的傳教士們,號召大家像對手學習優點,師夷長技以制夷——學習「神貧」,履行「神貧」,爭取做一名正統教會的好代表,重新樹立百姓心目中的好形象。與會者都表示倍受感動,也要一貧到底,一貧如洗。
當然,柿子先揀軟的捏。他們首先建立了一個女子修道院,來嘗試從勸化卡特里安派的婦女入手。但是迪亞哥主教很快就因為自己的教區缺人,而提前返鄉了。只留下多明我繼續工作。
但是隨後的多明我的工作受到了極大的阻礙,因為正統教會同法皇聯合開始了聯合剿滅卡特里安派和韋爾多派的戰爭。百姓們不能相信一邊屠殺他們,一邊又要教化他們的正統教會。期間,多明我也被任命為主教,可以回去當一名土皇上,把這個爛攤子交給後人。但是,幾經思想鬥爭,他還是毅然決然的留了下來。他相信憑藉自己的力量還是能把群眾贏回來的。
不管怎樣,多明我還是聚集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為了確定留下這位未來的聖人,他的同事贈給他一套當地的房屋。隨後他決定去羅馬,申請教宗批准他們成立一個協會。雖然教宗表揚了他本人,但是一開始並沒批准他們申請。但是於次年,教宗還是正式承認了他們的協會,於是多明我會就此開張營業了。
多明我會一開始最大的特色就是它的「要飯」制度:如果你打算參加多明我會,就不僅在外出旅行傳教的時候,要吃乞討而來的食物,而且要爭取每天都吃乞討而來的食物。所以,聖·多明我和他的協會成員,都統統被稱為「托缽僧侶」。而多明我會則被稱為「托缽修會」。
同「丐幫」一樣,這個丐幫幫主就是聖·多明我,他管理的分舵就是各個傳教區的分會長。多明我會還管理修道院,這些修道院的院長和分會長的任期都是四年。「丐幫」定期召開大會,大會則由各位院長,分會長以及各區選舉的代表組成。不同於小說里的「丐幫」,這個協會裡還有女子,不過她們不出去傳教,而負責教育下一代協會成員。
多明我會除了在傳教上的成就之外,他們的另一個成就就是學術。他們的名人堂成員名單,可以媲美丹·布朗小說《達·芬奇的密碼》里虛構的錫山隱修會的會長名單。這其中就包括托馬斯·阿奎那,大阿爾伯特,埃克哈特大師等等,只不過我們現代人並不熟悉這些人,如果你要是身處中世紀,你就會覺得這些名字是如雷貫耳。
不過,知識就是把雙刃劍,隨著多明我會的學術水平的增長,要飯的制度也越來越難以實行了。畢竟,讓秀才們要飯總是件說不過去的事情,讀書人是講究臉面的事,而要飯這麼不要臉的事情,簡直能要了他們的命。這同多明我讓大家學習知識的初衷多少有些偏離。他本意是讓傳教士能更好的應付教義上的挑戰,但是卻間接的造就了一幫清高的知識分子。
另外一個由知識帶來的後果,卻讓多明我會在隨後的日子裡備受指責。這就是多明我會與異端裁判所的密切聯繫。因為長期在卡特里安派的地區中進行活動和傳教,所以沒有人能比他們更加了解卡特里安派的教義。而異端裁判所之所以建立,很大程度上就是針對卡特里安派和韋爾多派。在其後的時間裡,這些成為異端裁判員的多明我會的會士,在文學和電影中簡直成了恐怖的化身。以至於後世有人說,多明我自己就宣稱自己是個「異端裁判者」,不過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位聖人說過這句或者類似的話,因為在他死後的第八年,異端裁判所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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