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靈公第二十七:眾惡之章
儒學
10-07
眾惡之章
文/何俊
原文
子曰:「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
解讀
人都有長處,有不足,如果眾口一詞地稱譽一個人,或者抵毀一個人,都是違背常理,不足以信的。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作認真觀察,才可以下判斷。
眾口鑠金的事還是很多的。有些自然形成,一個人最初樹立了好形象,被人說好,漸漸地大家都跟著說了。有些卻是有人故意這樣做的,為了抬舉某人,刻意加以樹立。積毀消骨的事也一樣。
知人,應如孔子所言,不僅聽,更要觀察。做人,還是要反求諸身,自樹形象,盡量避免落到積毀消骨的慘狀。
何俊
男,1963生。現任杭州師範大學教授、副校長,兼國學院院長,兼任浙江大學哲學系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中國哲學與思想史,曾出版《西學與晚明思想裂變》、《南宋儒學建構》、《事與心:浙學的精神維度》、《師英錄》、《不舍國學》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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