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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好英文有多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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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名曾經就讀哥倫比亞大學新聞與國際關係專業的在讀研究生分享的英文寫作心路歷程。如果你也在為了提高英文寫作而苦苦掙扎,也許這篇文章可以給你一些啟示。

寫好英文有多難



by 包蓓蓓


四年前的現在,我還坐在北京大學的圖書館裡,十指飛快地在鍵盤上進行著備考GRE的作文練習。Issue和Argument的幾百個題目已經在心裡都過了一遍,腦子裡充斥著各種「精華模板」——碰到什麼類型的問題,要用什麼句式來答;用什麼句式開篇,會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怎樣明確地在文中列出一二三,讓考官一眼就看出我的論點和論據?

在那個時候,英文寫作對我而言,與其說是創作,不如說是套公式。有幾句常用的模板,有幾個萬能的例子,拼裝組合一下打出來,就是一篇作文了。6月份GRE考完後,因為Argument里的論點完全論證反了,作文成績非常不理想。幾個月後的托福,作文卻拿了滿分。這樣的起起落落,讓我覺得英文寫作愈發撲朔迷離。什麼是好的作文?怎麼能寫出別人那樣活色生香的文章來?英語文章的好壞在我自己心裡全無準繩。由於那時還沒有開始系統地閱讀英文的新聞報道和長篇幅的文學作品,連可參考的範式都很有限。


如果那時你告訴我,以後我會成為一名用英文寫作的自由撰稿人,我肯定以為你在開玩笑。也正因為如此,當我上周讀查建英女士的英文書《弄潮兒》(Tide Players)時,簡直如遇知音:她說自己剛從北大畢業到美國念研究生時,連肥皂劇的英文俚語簡稱是「soap」都不知道;卻在十幾年後寫了她第一本英文書《中國波普》(China Pop),講的正是肥皂劇和小報如何影響了中國的當代文化。這種轉變令她自己也覺得不可置信。


系統地開始英文閱讀,是提高英文寫作的第一步。非英語母語的人用英文寫作,最大的障礙可能不是逾越語言壁壘,而是以英語讀者能夠接受的方式思考和寫作。如果只是把我們習以為常的中文表達翻譯成英文,比如寫「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thoroughly implement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字面上是沒有錯,但是別人讀起來的感覺就好像我們今天讀「白頭山天降偉人」一樣。與中文寫作相比,英文寫作會少很多主題式的表達,而是通過人物、細節這樣潤物細無聲的描述傳達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這個和辯論有些像:如果你有一個論點,必須要跟上相關的論據,人物事例也好、數字趨勢也好,否則光喊口號是無法說服讀者的。


要完成這種思維模式的轉變,最快的辦法莫過於讀英語社會中最流行的書,因為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書代表著社會的思考方式和方向。我一度以《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榜為參考,按照非虛構類圖書的排名來讀。大約在大三結束的時候,我才開始系統閱讀。剛入手時很困難,讀得很慢,讀一頁大約要3分鐘,一天讀上個30頁就覺得很累,而且讀到後面的時候感到自己只是在讀字面意思——明白每個單詞說的是什麼,但是作者想表達的東西已經淹沒在彎彎曲曲的英文字母里了。


後來我改變了讀書的策略,只挑自己最感興趣的話題,因為我發現好奇心的驅使可以降低甚至消除英文閱讀帶給我的疲倦感。我始終記得《魔鬼經濟學》(Freakonomics)和《超級魔鬼經濟學》(Super Freakonomics)這兩本書,它們所討論的社會話題之有趣,細節佐證之豐富,讓我完全忘記了在用非母語的語言閱讀:學校老師和相撲選手的共同之處、為何毒品販子還住在家中、為什麼自殺式炸彈襲擊者需要購買人壽保險……在讀完這兩本後,我又緊接著讀了原《華盛頓郵報》記者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Malcolm Gladwell)的三本作品《引爆點》(The Tipping Point)、《異類》(Outliers)和《決斷一瞬間》(Blink),同樣是用讓你驚詫的小細節分析有趣的社會問題——他梳理了成功人士中在1960-1970年間發跡的一代,包括披頭士和比爾?蓋茨,並分析為什麼說所處的年代,而非智商,對他們的成功至關重要。可以說,這五本書幾乎消除了我對英文閱讀的恐懼感,我在陌生的語言國度里終於和中文閱讀能帶給我的快樂相逢。

但是閱讀僅僅是第一步。我相信在任何的學習過程中,「輸出」都比「輸入」更能確認你學到了某樣東西。我開始在閱讀的過程用熒光筆標出我喜歡的句子(是的,就是那種用真正的筆在紙上畫出重點的傳統方式),並在完成每天的閱讀量後憑記憶將這些句子在電腦上打出來,供日後參考。完成一本書後,我會隨性地寫500字左右的總結,確認自己真正讀懂了這本書——這個時候,你往往會發現,自己以為印象深刻的內容,在合上書不久後,就不記得了。這時如果翻閱讀書筆記,就會幫助夯實作者的觀點和寫法在你腦海中的印象。不過在今天,我的閱讀已經基本用Kindle電子書來完成,這樣的閱讀筆記我已經不再做了,取而代之的是和書友口頭交流書的內容,以及通過Kindle高亮的方式保存我認為重要的觀點。


書讀得豐富一些,自然會有書寫的衝動。很多時候人不表達,是因為沒有什麼好表達的以及不知道該怎樣表達。讀書在開啟人思維的同時,也增加了我們對生活觀察的敏銳度,加強了我們想要表達自己的慾望。寫作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而且,你也許會發現,那種用人物、故事、細節表達觀點的方式可能已經潛移默化到你的心裡。關於寫作,對於初始者的一個建議是:從500字的短文開始。和學術論文相比,500字很少,但是如果你想表達一到兩個觀點,500字已經足夠論證。這樣的篇幅,不會讓人感到害怕,同時又是為更長篇寫作打基礎的合適長度。選擇一到兩個具體的觀點,通過事實、引語、數據等方法進行論證,然後和英語為母語的朋友(或者學校里為國際生準備的語言輔導員)切磋句法和語法,反覆雕琢。我第一次為英語的期刊撰稿時,是給《世界政策雜誌》(World Policy Journal)寫一篇3000多字關於中國農民工和城鎮化的稿子。編輯剛剛告訴我他期望的長度時,我嚇了一跳,從來沒寫過那麼長的稿子!他告訴我不要擔心,「就當成三個1000字來寫」——那時我真慶幸自己已經經過了一些500到800字寫作的訓練。


另外關於訓練本身——真的只有多寫。閱讀是必要的敲門磚,但是沒人能只憑讀別人的好作品就成為優秀的記者或者作家。精妙的辭彙和簡潔的結構,只有從反覆訓練中產生。而且克服對寫作的恐懼,也只有不斷寫作這一條路而已。有許多個夜晚,我也對著電腦屏幕的一片空白感到愁苦萬分,怎麼落筆?怎麼開篇?能做的只有先硬生生敲下一些字,然後再做改良。如果連字都敲不下,精雕細琢也無從談起。


不過說到底,文字只是思想的一種呈現。GRE作文的模板,實際上不過是我們教育體系中一個看不見的「模板」的具體形式。我們喜歡猜「正確的答案」,喜歡猜得分點,喜歡猜老師想看到什麼內容,喜歡套前人成功的樣式,唯獨忘記了我們內心真實的表達,原創的觀點。就我個人和周邊朋友的經歷來看,英語考試和日常表達中,中國學生往往是閱讀能力和聽力勝過口頭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問題的根源不在於英語表達本身,而在思考和分析問題的能力。閱讀和聽力,是「輸入」別人的觀點,自己只需要進行簡單的消化;口頭表達和寫作,是「輸出」自己的觀點,需要更為完整的邏輯過程和自圓其說的能力。


在美國的課堂上,尤其是文科的課堂上,我從來沒有聽教授對學生說「你說的不對」——就算是再荒誕不經的想法,只要學生能夠自圓其說,教授和同學都會給予鼓勵,甚至認為這名學生有很強的創造性。再退一步,教授可能會說,「你說的沒錯,但是還有一種角度……」從而將課堂討論引向他(她)自己的想法。這樣的教育,不會批判某一種觀點,因為觀點總是主觀的,只要你能捍衛自己的觀點,就會有人贊同你的行為。在這樣的環境下,學生會被鼓勵自主思考,甚至強迫自己站到自己的對立面思考,讓自己同時對多種觀點保持開放的態度,並擁有捍衛任何一種觀點的能力——這樣一個思維模式的轉變和思考能力的提高,是接受中國大陸教育的學生在提高英文寫作中最根本的挑戰。

語言,只是一種工具而已,是你思想的載體。


在紐約將近兩年的時間裡,我去過不少活動,聽到操著不同口音、有著不同英文熟練程度的人演講或者座談。無一例外地,最吸引別人的是講話人講話的內容。無論語法多麼糟糕,或者口音多麼重,如果講話人有獨特的經歷和想法,照樣能把台下以英語為母語的觀眾吸引得牢牢的。相反,我也見過許多美音發得漂亮極了的、但是內容空洞無物的演講人。活動結束後,觀眾之間會耳語:「你覺得他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換成寫作,道理是一樣的。語言總有你的編輯或者教授幫著潤色——即使寫得不如母語者那般精妙流暢,也總帶有中國味道的寫作特色。但是觀點只能源於你自己:在落筆之前,你用力思考了嗎?


本文作者包蓓蓓在寫作此文時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新聞與國際關係專業在讀研究生,目前為創新工場矽谷團隊投資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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