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彥春論語:語言能力的內在性體現
趙彥春論語:語言能力的內在性體現
喬姆斯基在轉換-生成語法(Transformational-generative Grammar)集中體現了第一代認知革命的認識論和方法論,其生成理論部分闡述了語言的生成性。這所謂的生成,雖然是數學概念的類比,但卻可以理解為連通有限與無限的機制。漢語「生成」譯自英文的「generate」。大家最容易聯想到的,是「generate」的派生詞「generator」——這是產生能量的發動機。繼續朝回追溯,我們可以找到它的同源詞或根詞「genesis」——這可以使大家想到《創世記》(Genesis)了,再回溯,那就是生命之所由的「基因」(gene)了——世界因它而生成、而連接。喬姆斯基的語言天賦說,暗涉生命的基因和創世神話,或者這兩者本來就是同一問題的不同表徵。在喬姆斯基看來,在人腦中存在一個語言官能(language faculty, LF)。語言官能的初始狀態(initial state)就是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它人皆有之,且是與生俱來的。喬姆斯基(Chomsky 1976:29)把普遍語法界定為「人類所有語言共有的原則、條件和規則組成的系統,是人類語言的本質所在」。喬姆斯基的語言假說一下子就把我們帶回了夢幻中的伊甸園——語言的創生能力(progenitive power)和因它而起的各從其類。可是,巴別塔倒掉之後,語言被上帝調變了,人類不再享有同一的原始語言。被分化的個體語言成了以普遍語法為原則的參數系統。因此,喬姆斯基的普遍語法不是我們工具意義上的語言,而是內置於人腦中的語言習得機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簡稱LAD)。這一機制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所在,它為兒童長大成人提供了快速習得母語的基礎。或者乾脆說,兒童的母語是隨兒童成長而成長的,正如它的器官。
喬姆斯基的假說不能說沒有根據。他通過對兒童的觀察,發現兒童習得母語的速度非常之快而且十分省力。一個五歲的兒童幾乎可以用母語流利地表達一切,也就是說,兒童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從有限的話語刺激中習得一種語言的全部語法,儘管其智商還沒有高到學習某一課程的程度。這種令人吃驚的現象應和著柏拉圖問題,即我們的經驗如此之少而我們知道的卻如此之多。兒童對母語的習得具有以下特點:
1)兒童從來不必花費像學習數學、化學等學科所花費的力氣;
2)習得過程中沒有正規的教師教導,兒童的母親或保姆的語言可以說是一種輸入,但這與正規的課堂教育相差很遠;
3)兒童所接受到的作為「刺激」的句子在數量上遠遠少於後來兒童所使用的句子。
4)這些作為「刺激」的句子,很多充滿了「錯誤」,不符合既有的語法規範,是「退化」式的語言,但兒童所說的句子卻符合句法原則。是什麼使其語言表現出自身的規律,使其能夠創造性地、能動性地「生成」語言呢?
5)兒童不論在什麼環境下學習語言,都要經過大致相同的階段。
基於對柏拉圖問題等古典問題的再思考和第一語言習得的研究,喬姆斯基認為語言具有創造性,換言之,語言內含創造機制。一個人可以說出自己從未聽到也從未說過的句子,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創造出許多新的句子來表達自己的思想,而聽話人也不必要增加任何新的知識或藉助任何手段就能理解這些話語。這種現象表明人們能夠說出或聽懂無限的語句。這似乎有悖於這樣一個事實:一個人一生的時間是有限的,而其認知處理因其大腦的記憶能量和儲量的限制也是有限的。這超乎感官想像的事實,就是所謂的洪堡特問題:「有限的手段,無限的應用」,用之於語言便是語言手段的有限性和語言生成的無限性。
基於現象的觀察和本質的思考,喬姆斯基認為:語言本身不是現實世界中的實在之物,而是由語法生成的。人腦中的語法是人們理解和創造句子的內在機制,它能夠使人們在有限的語言環境中和有限的語言知識條件下,在接受有限的,甚至錯誤的語法刺激下,說出或理解無窮無盡的語句。這種把有限擴展到無限的性質就是語法的生成性,就是應合宇宙有限-無限性的語法的生成性。
對於語言的神奇,人們只能趨向超越於經驗層面的內在性解釋了。維特根斯坦早期也曾論述過語言結構和邏輯的先在性。在維特根斯坦看來,語言不是派生出來的交際工具,而是人類認識世界的一種先天形式。他把語義放到了結構性的邊緣,他說:「人具有組織用以表現任何思想的語言的能力,而不必有每個詞具有怎樣的意義和什麼意義這種概念。——正如人說話而不知道個別的聲音是如何產生的一樣。」(維特根斯坦1962:37)。顯然,在維特根斯坦看來語言結構是內在的、本質的。而且,他還認為,人類的這種使用語言的能力,已經構成了人類本身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日常語言也如此。他說,「日常語言是人類集體的一部分,它不比機體更為簡單。」 其實,日常語言並不是另類語言,而是更真切的、活生生的,它對應於與「邏各斯」相對立的「秘索斯」。其表面上偶有的「謬誤」,恰恰反映了更深層的豐富的邏輯。邏輯,在維特根斯坦(1996:7)看來,是內在的、純粹的、不可違反的——「邏輯晶體般的純粹性當然不是研究出來的;它是一種內在的要求。」維特根斯坦還說:「要在語言中表現某種與邏輯相矛盾的東西,同在幾何學中要用坐標來表現與空間規律相矛盾的圖形,或求出一個不存在的點的坐標是一樣的不可能。」
維特根斯坦後來轉向日常語言,通過語言與遊戲的對比,以揭示語言的意義,但他反對意義的實體性存在是沒有說服力的,因為其「使用論」本身說明了使用的對象,即意義實體的存在。不論如何,轉向為正統哲學家和語言學家所忽略的日常語言,自有其積極意義。不管他對日常語言作何種解釋,其背後機制的存在似乎難以一概否定。如果維特根斯坦基於日常語言的研究從深層的邏輯浮到了瑣碎的表面,並以此顛覆經典範疇理論或傳統的客觀主義哲學,並進而否認邏輯的純粹性,那就等於從理性的天梯上滑脫了下來。這是很可惜的!
我們反覆強調:邏輯隱藏在語言的背後,它是內在的、普遍的,不唯個體語言所獨有,而且是制約所有語言的。因此,對於邏輯我們不能進行現象的、外在的理解。這類邏輯外在化的理解在學界十分普遍,也曾出現在我們自己的研究之中(請參見趙彥春2003:53-6)。洪堡特(1997)似乎更是浮到了表面。他曾對漢語進行研究,發現了其獨到之處,他說:「我認為可以把漢語跟其他語言的區別歸結為基本的一點,那就是,漢語不用語法範疇表示句子里詞與詞的聯繫,也不以詞的分類作為語法的基礎,它是用另一種方式來確定連貫的思想中語言成分中的種種關係的。」不論他說的另一種方式是什麼,在他看來,漢語是一個既沒有語法範疇也沒有詞類的語言。且不論洪堡特語言優劣論的荒謬,這一論斷至少表明了他對語言的皮相認識——忽略了背後的邏輯系統。語法範疇是一種無形的東西,在每一語言中都有不同的表徵或標記。一種語言沒有語法範疇標記只能說明表徵手段的消隱(也許是表徵手段不同),而不等於沒有語法範疇。比如,喬姆斯基所說的空範疇(empty category)就指向消隱了的語法範疇。相應地,沒有詞類標記也不等於沒有詞類——詞類是統一的邏輯概念,而標記則因個體語言不同而不同。
對語言研究者和語言學習者而言,最重要的倒不是有形的東西,而是無形的東西。有形的東西決定語言的量;無形的東西決定語言的質。就量而言,一門語言的辭彙量可大可小,語法標記有多有寡;就質而言,任何一門語言都具有離散性、層級性和遞歸性。在許多認知語言學家看來,語言形式和意義的關係是多對多(many to many)、無限對無限(infinite to infinite)的關係,具體到一個形式和意義的關係就是一對一(one to one)的關係。如果真的沒有本質而一切都限於感官與經驗,這倒是說得通的。可是,不承認本質是違反最基本常識的,學界普遍認定的經驗論巨頭洛克也不同意。而且,如果語言形意之間真是多對多、無限對無限的關係,一個人永遠不可能把一門語言學完,也就永遠不可能學會它。就是在辭彙這一層面,人類也難以承受辭彙之重。比如,許多詞就其所指的範疇來講可以是一個無限集,比如「杯子」可以指世界上的任何杯子,之所以如此就在於「杯子」包含了杯子的本質,可是如果是形意的一對一,那麼任一杯子都不同於另一杯子,這樣就需要無限個名。以此可見,多對多或一對一的關係割斷了萬物本原與各從其類之間的張力。如此一來,人類語言就不可能具有普遍性的東西了。如果人類沒有所謂的普遍語法,那就不可能有所謂的生成機制和調變機制,由此個體語言之間雖然千差萬別而人類卻可以彼此交流這一事實就很難得到合理的解釋。大概只有「透過現象看本質」才能通達「普遍」(universals)。其實,「普遍」在形而上的意義上即可以理解為「本質」(從詞源上講,「essense」相當於「being」,其拉丁語詞根「esse」相當於「be」)。我們知道任何多樣性的表現都不過是表面現象,都應該是本質的外化。本質在人類語言中表現為內在性或內在機制。所謂「內在」,就是說本質內在於自身(in re, in itself)而不是其他,是其必然具有的,而決不是可有可無的。
基於對語言本質問題的思考,我們就體味到所謂「語言習得機制」(LAD)和語言官能(faculty of language, FL)到底意味著什麼了。我們的辭彙能力或語言能力必須是這一機制或官能的外化和延伸。語言習得方面的研究證實了這方面的假設。仔細看看兒童早期對語言表達式的闡釋就可略知一二,兒童的知識大大超過經驗所能提供的內容。即便是簡單的辭彙,情況也是如此。兒童辭彙的習得速度大概是每一小時(睡覺時間除外)一個詞,而且是在極端有限的接觸和高度歧義的情況下習得的。而他們對詞的理解竟是精細而複雜的,超過了任何詞典所能提供的信息。辭彙尚且如此,超出這一範圍情況就更具戲劇性了,兒童所「造」的句子完全符合結構依賴性等人類語言的普遍原則,而且還可能生成符合普遍語法卻違背母語的語言形式。如泰勒(Taylor 2002: 14)所舉之例「me kick ball」,這恰恰有悖於兒童語言習得以構式(construction)為單位的假說,因為成人不可能以這樣的形式教給自己的孩子,也就是說,自然語言中不存在這樣的輸入。然而,這卻符合語言普遍原則的設定。不要以為「me kick ball」是語法錯誤,它反映了超出具體語言的深層邏輯,符合[NP[VP]]這一模板。其中的「me」看似怪異,卻符合我們的非格(non-case)假說(關於非格假說,我們將專辟章節進行詳述),「me」是沒有經過I(即屈折成分)調變的原型,而人稱代詞「I」則是I附主格之後的結果。大體說來,語言習得過程正如器官的生長過程,它是發生於兒童的東西而不是兒童做出的什麼東西。當然,環境自然會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但語言發生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特點卻是由初始狀態預先決定了的。根據喬姆斯基的論斷,這所謂的初始狀態是人類共有的,那麼在其本質特性方面,不同語言的基本模板一定是一樣的。喬姆斯基那眾所周知的比方是:火星上的科學家可能會有理由得出人類只有一個語言的結論,其差別僅在邊緣處。
基於喬姆斯基的假設和相關的發現,語言學習,包括外語學習,究其本質不是死記硬背也不是刻意模仿,而它必然經過深層的認知機制,即必然涉及語言官能的運作。「鸚鵡學舌」式的模仿也許能抵制語音的負遷移,乃至做到惟妙惟肖,鸚鵡、鷯哥之類甚至也能記住一些單詞和句子,但僅此不可能達到習得語言、內化語言的目的,因為語言的真正習得意味著學習者具備了該語言所體現的以離散性、層級性、遞歸性為根本特徵的語言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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