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豁除5大「賤籍」的事,真要好好表揚下他呢!
雍正皇帝豁除5大「賤籍」的這些事兒,真是要好好表揚一下他呢!
滿清皇帝中,雍正夾在康熙和乾隆中間,這個位置就比較尷尬了。
他爸康熙做了61年皇帝,平定四海,功績卓著。
他兒子乾隆做了60年皇帝,主動退位,自稱十全老人,牛逼哄哄。
唯獨他,皇位來得有些來路不正,翹辮子死的又有些莫名其妙。
再加上「文字獄」、「血滴子」之類的惡意渲染,雍正這個人的形象,真好不到哪裡去。
但他在位期間,做了一件前無古人、後也不再有來者的好事,卻真值得大書特書,好好表揚一下。
我要表揚他的這事兒,就是豁除5大賤籍。
何謂賤籍?顧名思義,就是官方根本沒把他們當成人的一類人。
他們的身份世襲相傳,如牛如馬、低人一等地活著。
有時我很難相信,我們這個向來以禮儀治天下的民族,直到200多年前,居然還存在著這樣生活的一群人……
——不,整個社會,從來就沒有把他們當成過人。
1、雍正元年4,豁除秦晉樂戶
樂戶古已有之,或賣藝,或賣身,或二者兼有之。
自古以來,屬賤民之列,多為有罪之身。
雍正年間的樂戶,則如李斗《揚州畫舫錄》所稱:「國初官妓,謂之『樂戶』。
而雍正特意頒旨豁除的樂戶,則為山西、陝西一帶的樂戶。
此兩省的「樂戶」,來由比較特殊。
明朝初年朱棣殺侄子建文帝篡位後,將一批反對他的官員,連同其九族全部打入「樂戶」,押送至秦晉兩省,世代不視為人。
如明初的名將鐵鉉,曾因與朱棣為敵,被俘後誓死不屈,兩個女兒就淪落為樂戶當官妓。
雍正元年4月,雍正聽從了年羹堯的兒子年熙的建議,對前朝這一段歷史問題進行了徹底清算。
從此秦晉兩地的此種樂戶,逐漸絕跡。
2、雍正元年8月,豁除浙江惰民
與樂戶相比,浙江一帶所謂的」惰民「的情況更慘。
他們祖祖輩輩不能入民籍,甚至不允許穿正常百姓的衣服。
男子以捕蛙、賣餅為業,女子以說媒、為人梳頭、或暗為私娼。
他們生而為人,卻從來不被人當作過人……
他們被欺凌,身上還背著」惰「這樣的惡名!
無法考證此類」賤民「因何原因起源,但難以想像:
人類把自己的同類,如此惡意地視為異類來虐待,這需要多大的愚昧與殘忍來背書?
所幸,雍正元年8月,根據兩浙巡鹽監察御史噶爾泰的建議,雍正朝徹底廢除了」惰民「,將其視為天子子民。
3、雍正五年4月,豁除寧皖細民
細民者,在安徽一帶稱其為」伴當「,在南京一帶則稱其為」世仆「。
此類」賤民「,也繫世襲之身份。一代為奴,世世代代為奴,全然沒有個人自由權利。
與奴隸社會的奴隸身份相似,可以轉讓甚至買賣。
雍正五年4月,安徽巡撫魏廷珍建議,分階段逐步廢除細民。
即,有賣身契的,且在主家生養的,應繼續在主家為仆。
無賣身契,且子女不在主家生養的,則可以取得獨立身份,成為一個正常人。
4、雍正七年5月,豁除廣東蜑戶
廣東沿海,有稱蜑戶者,以船為家,捕魚為業。
其社會地位卑微,不允許登岸居住。
平時常受陸地居民歧視,而不敢與之相爭,終其一生以船為家,海上漂泊……
雍正七年5月,雍正下令:今後蜑戶願居船者可居船,願登陸者可登陸。並要求地方官員,要對此類」賤民「的生活起居,予以關照,鼓勵他們開墾荒地,回歸社會。
然而,因此類惡俗,相沿甚久,雖有聖諭,陸上百姓仍對蜑戶予以歧視。
而蜑戶們,也因久離人群,更願意選擇在漂泊的船上,度其一生。
人與人之間的冷漠與傷害,才是這人世間最無解的冷漠與傷害。
5、雍正八年5月,豁除蘇州丐戶
此類」賤民「,種群較小,人數較少,多集中於蘇州府屬常熟、昭文(為常熟分置之縣)二縣。
此類人群祖輩以行丐為生,從不列入民籍。
雍正八年5月,應江蘇巡撫尹繼善奏稱,雍正宣布:
參照樂戶、惰民之舉,除其丐籍,列於編氓,逐步令其回歸正常人的生活。
縱觀雍正執政之初,將天下此五類賤民,悉數豁除,列入民籍。
雖然,上令之所出,未必就能真的解放」賤民「。
但至少,與前朝列代皇帝相比,雍正看到了他這些可憐的子民。
而他之所以能看到這些,全靠他最為倚重推行的密折制度。
正是這種備受後人詬訾的密折制度,讓雍正比前朝任何一位皇帝,能夠了解到更真實的民情。
袁世凱稱帝時,其子袁克文有詩云:
——絕憐高處多風雨,莫到瓊樓最上層。
高處的寂寞,我等底層百姓無法體會;但如若願意,卻是可以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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