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收包裹打開是一根手指,當夜他身上發生詭異變化
每天讀點故事app作者:源清泉 | 禁止轉載
我不知道該從何說起這個故事。
閔晨顫抖著手,毫無選擇性地拽起周圍能夠稱得上柔軟的物質,枕頭,床單,衛生紙,用它們包住傷口處平滑工整的截面。血還在流,毫無困難地突破著阻擋它的一切。地板上,一灘猩紅,慢慢擴散,好像隨時會透過地板,滴落樓下,幸好這裡是一樓。
閔晨回過頭來看著我,他慘白的臉在哆嗦著,好像腦袋裡裝著一個很不聽話的東西。那真的是活人的眼神嗎?我不確定。
「別說出去……」他開口了,或許他包的不是傷口,而是不起眼的尊嚴。
這註定是個不開心的故事,好在我只是個旁觀者。
1.死去
死並不是人生最大的損失,雖生猶死才是。
——卡曾森
眼睛是通往心靈的窗戶,這句話說得很對,他的心中所想在眼神中藏得是如此不隱秘。
Nike新款科比系列籃球鞋,閔晨盯著屏幕的眼睛在發光,不像喜愛,像崇拜。
一個農村來的窮小伙,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學,愛好籃球,喜歡科比。這本無所謂對錯,可他發誓要買下一雙價格抵得上他三個月飯錢的籃球鞋,這就有問題了。
我曾看過一篇報道,關於垃圾場里生活的人。記者問他們想要什麼,他們的回答中全部多了個「撿」字,好像擁有隻與撿到是劃等的。「我想撿到玩具」「我想撿一件衣服」「我想撿一塊木板」等等。一個人的思想模式一旦形成後就這麼難以打破?我不相信,試圖碰觸它。
「或許這雙鞋並不值這個價,不好看。」婉轉地提出看法,以免激怒對方。
「可我覺得還好吧。」閔晨是個自卑的人,他習慣性地用「我覺得還好吧」代替很多種其他更能表達自己內心的回答。
你怎麼可以買它?你這麼窮,你憑什麼買它?我吞下這句話,將目光轉移到同寢室的其他三人身上。
老大正在玩電腦,老二在看手機,老三回頭瞟了這邊一眼,沒說什麼,又繼續忙他的。
如果你看到一個人在犯錯卻不加以阻止,你就是同謀者。
我扭過頭來想再說些什麼,閔晨卻已經用預支三個月生活費的代價換來屏幕上「等待發貨」的字樣。
賣家一口一個親,叫得人心軟。
曾經我是多麼厭惡這種稱呼,它是如此肉麻,做作,討厭得令我眉頭顫抖。後來,我聽習慣了,如果有賣家不這麼說,我反而質疑他的服務態度,可見一個人的想法其實不難改變,但前提是,給他時間。
「既然你想要,為什麼不去找份工作賺錢去買呢?」記者再次發問,拾荒者沒有回答,他的眼睛發著光,向不遠處一杯剛剛被人遺棄的酸奶瓶跑去,他撿起那個已經被喝完的酸奶瓶,努力地吮吸著剩下的殘留,眼神中只有滿足,看不到羞恥。
閔晨的母親也是一位拾荒者,至少她有拾荒的需要,這是我一開始就知道的。
當時她陪閔晨來寢室報到,老大丟了一個塑料瓶在角落,被她不動聲色地彎腰,撿起,揣在懷裡。
我可以清晰地看到閔晨臉上麻木的厭惡表情,可以想像他曾經是怎樣因為母親的這個動作而在同齡人的嘲笑中成長,而今,那份嘲笑不再讓你聽到,卻根植人心。
四人寢室要比六人寢室更貴,她的母親為了讓兒子過得舒服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前者,隨後握著一張十個小時的站票回家了。
很難想像,很難想像一位拾荒的母親要怎樣在支付兒子學費、生活費的情況下還能餵飽自己,或許,她這次依然選擇了前者。
2.入殮
死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
——伊壁鳩魯
好像進入二十一世紀以後,什麼東西都變得快了起來,時間,速度,齒輪運轉,機器運算,白菜價格的漲幅,人類衰老的速度,以及,物流。
兩地相隔千里,一天時間便到了。
閔晨捧著包裹,像捧著自己的孩子,用剪刀輕輕劃開上面的膠布,動作之輕讓我誤以為他在剝一個雞蛋,蛋殼已去,他還在輕輕撕扯著那層蛋膜,其他室友們受好奇心的趨勢,也圍了過來。
「買的什麼啊,閔晨,啥?科比系列啊,哇,閔晨要當高富帥啊!」明明連科比是誰都不知道的老大裝出一副很關心的樣子。
「多少錢買的?啊,這麼貴?哎呦,那一定是好東西。」只會用價格尺度來衡量事物的老二感嘆道。
「不就是一雙鞋而已,誰沒穿過一樣,你們至於么。」習慣用批判眼光看問題的老三表面上漠不關心地嘲笑著,卻還是圍了過來。
人們總是如此,越是想隱藏自己的真實想法越容易令它暴露無疑,就算被人戳穿也死不承認。有時不是入戲太深,只是進入了角色就必須演下去。比如我,比如他們,比如閔晨,比如閔晨的母親。
三個月前閔晨打電話向母親哭訴自己破舊的上網本是如何的糟糕,最後以影響學習的借口向母親威脅來了一個承諾,一有錢就給他買電腦。
我很生氣,我知道這與學習無關,他只是需要一個又一個的容器,裝載他毫不自知的墮落,去追求更高品質的生活。我質問他為何不體諒下母親的辛苦,閔晨皺眉:「反正是她願意的。」沒錯,反正是她願意的,說得對。他們的演技是如此之好,以至於演了二十幾年互相麻木了對方卻沒人打算反思這段關係,慈母和她不懂事的兒子,完成一場悲劇,綽綽有餘。
閔晨打開了盒子,沒有耐克,沒有籃球鞋,沒有科比系列,我清楚地記得周圍每個人吃驚的表情,包括閔晨。盒子里是一個精緻的泡沫板,鑲嵌在中間的是一根手指,帶血的,人類的,手指。
有時我是不願去相信一些事的,那些事發生的可能性太小,只會在小說里出現,可實際上並非如此,寫小說的要考慮故事是否符合現實,而現實中發生的事卻不被任何東西束縛,它發生了,就是發生了,沒有理由。所以一些事情發生了,你沒有資格懷疑自己的眼睛,發生了,是真的發生了。
「這……這是手指啊!」除了廢話,老大什麼都不會說。
「真奇怪,那你的鞋呢?」我很難理解老二的思維,難道一根帶血手指的出現還不如一雙鞋值得引起他的注意?
「真噁心,趕緊丟了吧。」老三說完,捂著嘴鼻躲得遠遠地,彷彿那手指帶著病毒,會混著空氣散播,誰喘氣,誰就得去死。
看看這些大學生,莫名出現了一根手指,居然沒人想到報警。我微笑著看著這場戲,盡職盡責地做好一名旁觀者,琢磨著這到底是哪只手的哪根指頭。
當一個人遇到困難時,你憑什麼指責一名旁觀者的冷血?旁觀者什麼事都不做,所以他沒做錯任何事。
我看著閔晨抱著紙箱跑了出去。
「我把它丟在樓下的垃圾桶里。」回來時他如是說道,臉上有些汗,卻不是如何緊張。
最後,閔晨打開網頁查看了物流,「還好,我的鞋子還沒到。」他笑嘻嘻的,大家也笑嘻嘻的。
難道那根手指出現的意義就是被遺忘嗎?沒錯,是我太大驚小怪。這個世界上有60億人,加在一起就是600億根手指,突然有一根出現在你的面前又怎樣?你頂多低頭看看自己的手,哦,還好,它不是我掉的。這就是做一名旁觀者的好處,可並不是人人都能享受這份好處。
比如,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
3.下葬
蛆蟲佔據鍍金的墳墓。
——莎士比亞
我不知道這天的夜晚閔晨是如何度過的,想必一定很痛。有人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如果閔晨有哪怕一點點想起那根驚悚的手指,那麼這句話真是在他身上得到了極端的驗證。據他自己所說,事情是這樣的。
第二天早上,閔晨第一個起床,他估摸著球鞋今天就到了,有些興奮。他下床,穿鞋,走向廁所撒尿,路過鏡子,下意識撓了撓頭髮,可那指尖的觸感卻敏銳的過分,他吃痛叫了一聲,只有我被驚醒。
原來是右手的食指。
閔晨滿手的鮮紅,那紅是如此的暗沉,血塊凝固多時,卻被閔晨一掙扎,再次裂開。隨後,我的眼前便出現了文章開始時的場景。
他壓抑著自己的疼痛,那是多麼的疼痛,痛得他翻倒在地,汗水通過衣衫,打濕地板,可他依然咬著牙,沒發出一點聲音,亦或是那聲音太小,被另外三人的鼾聲掩沒。
最後,他在我的幫助下簡單地包紮好了傷口,被我拽了出去。
我不得不佩服閔晨堅強的意志力,亦或是他已經沒心沒肺到了丟根指頭也無所謂的程度,因為如果不是我把他拽出來,他原打算繼續上床睡覺。
「這是怎麼回事?」一般人都會這麼問吧。
「我也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丟了根指頭你不知道?難道你都一點不疼?」
「我……我當時在想著鞋的事。」
「我不是說早上啊,我說夜裡,夜裡你指頭被人砍了,你卻不知道?」(原標題:黑棺 作者:源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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