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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話時中英夾雜,真的不是為了裝逼



本文為「別處World」(ID: else-world)授權轉載






「中英夾雜」有時比講上一大堆言不及義的中文更快捷準確,因為語言的精微美妙無法透過翻譯轉述;而且,多一門語言,也多了一種不同性格的表意工具。正因為每門語言都太豐富博大,所以真的不必犯強迫症保持「純凈」。

—— 選凝


於台北




前陣子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上收到一則讀者意見。對方非常禮貌地建議道,「希望以後能更多嘗試把自己文章中出現的英文辭彙儘可能翻譯成中文,實在找不到的話自創一個也行。潛意識裡總覺得,動不動甩個外文單詞短語出來,是中文不好的表現,然而又覺得你不該是中文表達差呀,那一定是因為懶。」



這條意見讓我一下子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我想起兩年前的自己,本科畢業,毫不猶豫地回了國,理由簡單到很多人不信:





因為我實在離不開中文,想要回到母語環境中去。但直到兩年後的現在,被這位讀者委婉地指出我有中英夾雜的習慣,我才意識到,原來,有一部分的我,永永遠遠地回不來了。







說實在的,我此前從來沒有被提醒過「中英夾雜」的問題。隨手翻了一下微信上跟親近的朋友以及編輯部同事的對話框,發現我們大多都一樣,五句里三句都裹著單詞短語,要麼直接蹦一整句英文出來。




為什麼會不知不覺養成這樣的習慣?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一種「更趁手」的工具





對我來說,語言首先是一種用來表達自我的工具。作為工具,它就如同螺絲刀又或是女性生理用品一樣,都是幫助人類來完成某種需求的。




不同品類的工具會帶來不同的使用體驗,當我們有選擇的時候,我們肯定會下意識地用最趁手的那一個——你感受過十字螺絲刀的精準受力後,就再也不需要用一字螺絲刀來擰十字螺絲釘了;你嘗試過衛生棉條的輕便乾爽後,就再也不想依賴衛生巾來度過姨媽期了。




而有些場合、有些瞬間,英文之於我,就如同十字螺絲刀和衛生棉條一般,比起中文,後來居上。用更少的音節對應更豐富的意思,在單位時間內輸出更多的信息。







有許多英文里的形容詞吻合這種標準。比如在我們編輯部的聊天記錄中有個尤其高頻的單音節詞:lame. 它的原意是「瘸的」,一般可以用來表達一種「不夠強勢/有點可悲/沒說服力/一副敗相」的混合語義,根據不同的上下文還會衍生出更多的意涵,我們往往用它來快速否決一些選題方向——皮特朱莉爆出離婚大新聞時,我們說「明天發會 lame」,其實是在說:等到明天再發就沒有時效性了哦。希拉里輸掉競選時,我們說「談性別議題會 lame」,其實是在說:談性別議題會顯得人云亦云沒有新意啦。




反正編輯部的大家都能瞬間秒懂,我們用「中英夾雜」來偷點小懶也無可厚非嘛。它就是種約定俗成的編碼而已,就好比北京人都知道「裝墊兒台」是什麼意思一樣,不影響交流。




這類「更趁手」的詞里我尤其喜歡的還包括:workload「工作量」,workflow「工作流程」,solution「解決方案」,checklist「備忘清單」(尤其指那種一項檢查完就可以打一個勾的類型),fixed「修復完畢」(是用 fix 一詞的過去分詞形態表示動作已完成),case by case「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些英文表述都至少比它們對應的中文少一個音節。







到底能不能翻譯?





但英文有時甚至不只是「更趁手的工具」,更是「唯一的工具」。




在英文環境里生活過的人應該知道一種早餐食品叫做 granola。它一般是由烘烤過的燕麥、堅果和水果乾混合而成,一般伴著牛奶或者酸奶吃。但是,以上這些只能算「解釋」,並非「翻譯」。我查了下谷歌翻譯作何處置,竟然發現它中文寫作「格蘭諾拉麥片」……真是的,與其音譯,不如不譯。







這類「英語國家獨有」的詞還有很多,我最頭疼的一個是 campaign。它是個名詞,其中一個語義是「戰役」,但日常生活中接觸得更多的是另外一個意思,約莫可以總結為帶有各種各樣特定目標的動員活動。小到商業廣告,大到總統競選,都會用到這個詞。它整合了「宣傳推廣/使人信服/組織調動」等等信息,同時也繼承了一些從「戰役」中而來的「為了勝利的目標,努力攻克」的意涵。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哪個中文名詞能一次性說清楚這些種種。




此外,以英文形式學習過新知識的人,一般也都會不知道如何處置各種專業性較強的辭彙。




我本科念新聞,這個行業有個重要的高頻名詞叫做 storytelling,要強行轉換成中文的話,它意味著「『講故事』這一動作存在著的狀態」。我們經常會評論某篇經典的特稿「擁有著 great storytelling」,用中文來說差不多接近「這稿子講故事講得很棒」。然而這表述不合中文的語法規則,「稿子」不能作為動作的發出者,至少也要調整成「作者講故事講得很棒」——但這和英文原句的意思就不太一樣了。




新知識領域內一些的專有名詞無法漢化,歸根到底,因為語言這件事並不是「一個詞對應一個詞」這麼簡單粗暴,不同語言之間,語法、邏輯、知識結構、思維模式都會不一樣。







德國哲學家、文化評論家本雅明在《譯者的使命》里有過一個頗具巧思的表述,他說譯作需要承受「母語分娩時的陣痛」——你對兩門語言各自的了解越深,就能越敏銳、越清晰地感受到這種陣痛——有陣痛,大概也會有難產。




對於「能不能翻譯」的回答,其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有多願意將就。這就像把一個容器里的水倒進另一個容器,總是難免要丟些什麼少些什麼。有些語句所表述的意思太精細太微妙,經不起這樣折騰,你非要倒出來,它會全蒸發掉的。







多一門語言,多一種性格





1972 年時,有一位研究「第二語言習得」的語言學家 Alexander Guiora 提出了這麼一個概念:language ego. 在這裡姑且將它譯作「語言自我」。Guiora 認為,當我們意識到語言的界限和邊界的時候,「語言自我」便會誕生。我們在學習一門新語言的時候,往往會同時發展出新的一套身份認同(identity)。




簡單來說,我的中文人格相對比較委婉,而英文人格膽子大些、更 aggressive。




你看,當我用中文寫作時,aggressive 這個詞我就說不出口。它翻譯過來是「強有力的/有侵略性的/積極進取的」,在中文文化里,顯得有些愛出風頭、咄咄逼人,算不上是個褒義詞。但是在英文文化里,這種性格卻更像是種好事兒。所以,用英文表達這個意思時,從來不必覺得難為情。




由於雙語性格差異,它們剛好可以幫我處理不同的場合。







比如在團隊合作的時候發現隊友的思路有不合理的地方,中文性格會猶豫「有些話不知當講不當講」,但是英文性格就會想「sorry but I have to point it out」(抱歉,但是我一定要指出來)。英文性格好像更適合公事公辦,而不會受人情世故、面子文化的局限。




中文性格在顧忌「以和為貴」的時候,英文性格則完全不怕 challenge(挑戰)、argue(爭執/辯論/說服)和 defense(辯護)。雖說兩種文化各有可取之處,但不得不說英文性格的介入會讓我更勇於爭取,而不是輕易妥協。




此外,中文性格的我容易迴避任何形式的「直白示好」。我能用中文寫八千字情話不帶重樣兒,但是偏偏沒有辦法跟誰雙目對望說一句「我愛你」。換成英文這些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我何止能說「I love you」,再附加一句含情脈脈的「I care about your fulfillment and happiness」(我關心你的幸福)都不會覺得臉紅。

還有件特別搞笑的事情,中文性格的我認為自己這輩子都沒有辦法跟狗玩兒。但是如果這種場景換成英文,我完全能想像自己讓狗去叼飛盤,然後等它屁顛屁顛跑回來領賞的時候一邊揉它的頭一邊說「that"s my good boy/girl」(這才是我的好乖乖……天哪翻譯過來真恐怖)。





我的「中英夾雜」是無意識的







有些人覺得「中英夾雜」的使用是一種「裝逼」的表現,或者是故意讓人難堪的行為,但反正在我這裡不是這樣。




我曾經將不同的語言形容為腦子裡不同的快遞小哥,負責將意象取回來送到唇邊,以供表達。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中文小哥」都是跑得最快的那個(現在仍然是)。但是這幾年來,「英文小哥」跑得越來越快了,甚至在一些領域已經追上「中文小哥」了。不僅如此,隨著我見過的世界變得越來越廣闊,也出現了一些超出「中文小哥」配送範圍的地方。

所以我的「中英夾雜」更多情況下是無意識的,哪個到嘴邊了就先說哪個,這對我來說是最自然無拘束的狀態,而不是故意為了「噁心」誰、「羞辱」誰。因此,一般只有比較親近的人或者同類才會感受到我(亂七八糟)的中英夾雜。在生人面前講話則比較講究,會稍微慢一步,漢化好了再說,又或者是在英文部分之後補上對應的中文翻譯(比如這篇)。









又或許有的人會說,中英夾雜顯得很不正式、很不規矩,損害了語言的純凈性。




但說實話,如果你也習得至少兩門語言,你一定會發現:我們逐漸豐滿起來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折射出的,是這些語言所對應的文化的集合;但是,每一種語言都不可能憑藉一己之力說盡道明這一整個集合。這就像是我們長高了長大了、衣服不合身了、被撐出了破洞和裂縫。那怎麼辦呢?可不就得補丁疊補丁嗎?




新的時代也會帶來新的命題,「生活里中英交織」對我們這代人來說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就算一直在國內,也總有各種途徑看到來自英語國家的影視劇和綜藝節目,流行音樂則更是普遍(我小學的時候已經在跟著唱布蘭妮、麥當娜和 M2M),我們並不是在單一閉鎖的語言環境里長大。




所以,比起一條「純凈」的出路,我更願意忠實於這場混亂,以及豐富。我尊重作為母語的中文,也尊重作為外語的英文,我願意窮盡一生去了解她們更多。















沒有一個語言是靜止不動的,因為文化總在不停交融——伴隨著語言能指和所指的複雜變化。既然說到「中英夾雜」,我們也來給大家列舉另一些常見的語言現象。






· 洋涇浜 ·




「中英夾雜」屬於詞語的借用,從語言學上看,只是語言融合和發展的第一步。更往下走,就會出現洋涇浜語(Pidgin)。




洋涇浜語,又譯作皮欽語,也就是混雜語。類似於「來是康姆去是狗」,「Give you some color see see」等。




洋涇浜語往往不合文法,但倘若經過「進化」發展出文法,即可成為一種克里奧語(Creole)。到這個階段,就能被算作是一門獨立的語言了。舉個近些的例子,新加坡英語(Singlish),就是從英語、漢語方言和馬來語衍生而來的一門克里奧語。




· 日英夾雜 ·




日語吸收外來辭彙的效率極高,由於有專門的片假名系統,許多英語、德語、法語等詞,直接用和制外來語的方式表現出來。




スタッフ(staff),デザイン(design),プロダクト(product)……只是隨便打開了一個日文網頁,第一段里就發現了這些。這算不算是「日英夾雜」呢?




· 德英夾雜 ·




德語中的英語詞也多到不行。對於同樣使用拉丁拼寫系統的語言而言,很多東西已經到了「不必翻譯」的地步。即使德語辭彙量很差,也依然能說一口流利的 Deuglish,完全不影響表達。




其實,往前往上追究,沒有哪一門語言是「純凈」的,作為日耳曼語支的英語,拉丁詞多到什麼地步?許多概念都有兩套表達,例如 hand- 和 man-(手的拉丁詞根,比如manual)。




· 中文的外來語 ·




事實上,漢語中來自英語的辭彙比我們想像中的多多了。從日常飲食的吐司(toast)、咖啡(coffee),到打招呼用的哈嘍(hello)、拜拜(bye-bye),這都不算什麼。數學中的邏輯(logic),機械里的泵(pump),生物里的基因(gene),醫學裡的淋巴(lymph)和休克(shock)……這些你們應該沒想到吧?




現代漢語中還存在大量的日語借詞,許多都是在白話化的時候接納的:歷史、藝術、民主、科學……這些雙音節的日常辭彙其實是日本漢語的漢化。甚至,連許多人認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也是從日語里來的。




一直到現在,「中日夾雜」的情況也在不斷出現,越靠近日語流行文化圈就越明顯。例如人氣(人気),番外,便當(弁當)等等。




所以,如果要「保持純凈」、把所有外來元素去掉,你還是用文言文吧……喔對了,不要忘記把中文裡面的滿語也去掉哈,馬虎、彆扭、咯吱窩,都別再說咯。




◆ ◆ ◆




你也是不自覺「中英夾雜」的人嗎?今天這篇文章有沒有讓你感到一絲絲的共鳴呢?



關於在中英兩種語言間切換,關於那些無法被一對一翻譯的情緒,關於語言的豐富與博大——有任何你想分享給我們的感受,都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哦~










(編輯:Hai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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