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簽訂,幾乎賣了整個清朝?
清朝幾乎是中國歷史上最為恥辱的一個朝代,與外國侵略者簽訂了很多喪權辱國條約,割讓了大片的土地,賠付了巨額的戰爭款。尤其是八國聯軍侵華,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多的《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規定,清政府向八國聯軍賠償4.5億兩白銀,分39年償還,加上利息,本息和共計9.8億兩。不僅如此,各國還加上了外國教會、傳教士等在中國的損失2000萬兩白銀,也就是,《辛丑條約》的總賠款為10兩白銀。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清政府,並成立了民國政府,但清政府的賠款並沒有結束。
辛亥革命勝利後,在國外勢力的干預下,加上國內不穩定,袁世凱同意了「各關關稅已全部交由總稅務司管理,以備撥付外債賠款」這一荒唐的要求。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各國都想拉中國參戰,就提出「緩付5年賠款,並免去了之後的利息」這一條件。1917年,中國宣布與德國斷交,並對德宣戰,之後中國又對奧匈帝國宣戰。一戰結束後,德國和奧匈帝國由於戰敗,都被迫放棄了1917年以後的《辛丑條約》賠款。
之後國內局勢一直穩定,1925年,段祺瑞為了得到國外勢力的支持,就與法、比、意簽訂協定,同意繼續賠款,並用美金支付。
當時,新成立的蘇聯政府為了獲得中國的承認,就積極對華示好,經過談判,1924年5月31日雙方正式簽訂《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蘇聯放棄了俄國在《辛丑條約》中的戰爭賠款,並提倡中國將該筆款項用於教育。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海關總稅務司梅樂和仍以保持海關的「完整」為借口,堅持照舊支付日本賠款,這另國人之憤怒。在各界人士的大規模抗一下,國民政府才考慮不進行放棄對日本的賠付。直到1938年底才真正宣布停止對日本戰爭賠款的支付。
二戰中,考慮到中國戰場的重要性,為了讓中國堅持抗戰,在1943年,英美兩國與中國簽訂了合約,廢除兩國在中國的特權,並正式停止了《辛丑條約》的賠款。
也就是說,清政府所簽訂的《辛丑條約》賠款,真正停止支付的時間是1943年,實際支付的賠款額約5.8億兩之多。這就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弱國無外交,落後就要挨打」是不變的真理,希望祖國越來越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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