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賣身這個行業合法化,你會去做嗎?
和幾個朋友拉呱,從高尚聊到庸俗,然後到低俗,最後聊到了骯髒,不知道怎麼地,一哥們就感嘆:假如社會沒有妓女有多好啊!
小編聽到這個話題,特地整理了資料,來看看中國妓女的歷史演變。
首先看看妓女的定義:「妓」字從女從支,支亦聲。「支」指技能、技巧、技術。「女」和「支」聯合起來表示「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提供性服務的)女子」(來自百度百科),在業內其職業地位高於"娼"。娼字從女從昌,「昌」意為「街市熱鬧」,那些已婚已育,因生活窘迫而走上街頭的中年婦女,沒有專業的服務知識和技能,靠為社會底層的販夫走卒提供肉體滿足感而獲取收入叫做娼。
我國娼妓之起源,大概胚胎於周襄王時代,齊國管仲之設女閭,即其始作俑者。《戰國策》二卷「東周」引周文君云:「齊桓公宮中女市女閭七百。按《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則一閭為二十五家。管仲設女閭七百,為一萬七千五百家。管仲設女閭,等於後世之有花捐也。……我國娼妓制度,既自「女閭」開其端,自此以後,無代無之。由此看,管仲是第一個把妓女列為一個職業的人,管仲設立國營妓院,收取稅金,據說是國家發展妓女事業的開始,後來漢武帝又創立營妓制度,讓妓女作為慰安婦為軍人服務,體現出雄才大略的皇帝善解人意,關心士卒性苦悶的仁慈心腸。而到了隋朝,隋煬帝設立教坊,廣納歌舞藝人,縱情聲色。唐朝沿襲了隋朝的教坊制度,風流皇帝唐玄宗更是擴大教坊機構,教坊藝人達到11409人;他還不滿足於此,又設立梨園,極盡荒淫無恥之勾當。
妓女行業在日後的發展中,也分出了新的行當,她們並不只是以賣身為主,很多妓女都身懷絕技,《史記。孔子世家》記載的齊國送給魯君的妓女都是「皆衣文衣而舞唐樂」。
歷史上所說的妓女,如果細緻劃分,則可以分為宮妓、營妓、官妓、家妓和民妓五大類。
宮妓是皇宮中服務於皇帝的妓女,營妓是服務于軍隊軍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務於各級地方官員的妓女,家妓是達官貴人家庭供養的服務於達官貴人的妓女,而民妓,可能更接近於今天人們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躍於民間,"服務"於社會的妓女。
在這五類類型的妓女中,前三類是國營妓女,按照現在的話說,是體制內的,她們地位卑賤,生活卻相當優裕,編入國家正式編製(樂籍),由國家財政供養,當然,也服務於國家和國家象徵的皇帝與官僚的需要。至於後兩類,相當於個體私人經濟,體制外生存,不向國家伸手,不給政府添亂,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歷史上有很多著名的妓女,如梁紅玉、小鳳仙、李師師、杜十娘、陳圓圓等。
如果世上沒有妓女,到底是好還是壞呢?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一九四九年成立起,就在中國消滅了妓女現象,然後頒布法律明文禁止嫖娼。其次,中國傳統文化認定了嫖娼是一件可恥的事情,最後嫖娼這多了,有時候真的會上癮,試想如果允許的話任何一個男人都願意接觸更多的女人。
我自始至終都覺得存在就必然有道理。從古到今,屢禁不止,如今中國各個城市,恐怕都有各色各樣的色情、性服務,這已是不爭的事實,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市場經濟的結果。至於到底是好還是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會觀、價值觀、世界觀,也有自己的道德認識、法律認識,好壞即所謂的智者見智,仁者見仁罷了。
問題來了,如果嫖娼合理合法,你會去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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