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 重要的東西,務必要抓在自己手裡
題圖來源:Yestone.com 版權圖片庫
知友 | 李松蔚
幾年前,我做諮詢,接待過一個失戀的男生。
他的女朋友喜歡上了別人,連招呼都沒打一個就走了。男生傷心且憤怒,讓他悲憤的不止是失去愛情,他黯然神傷地說:「她也奪走了我的自信!」
這個說法很奇特。「她奪走了你的自信?」
男生說以前他很自信,現在,他覺得自己是一枚徹頭徹尾的 loser。
他用的詞是「覺得」,說明這是他的一種感受。仔細體會這個說法,裡面既有情緒化的抱怨,同時也暗含了一層驕傲,彷彿是說,我本該是自信的。我問他:「所以,事實是怎麼樣,你究竟是不是一個 loser?」
男生惡狠狠地說:「我就是!」
我接著他的話:「所以,你從前的自信都是錯覺啰?」
男生愣了一下:「怎麼會是錯覺?」
我說:「你都說你是 loser 了,那些自信豈不是錯的?」
男生趕緊搖頭:「那沒有錯,只是我現在失去自信了而已。」
我說:「這樣說來,你知道自己不是 loser。」
這個表述,與男生前面的話反過來了。但他似乎沒注意,很自然地點點頭:「我知道。」又補充了一句:「光我知道有什麼用?人家不信啊。」
我從他的說法里,抓到了一些微妙的東西:「你的意思是,別人信,你就信。別人不信,你也就不信了。所以你才說,她把你的自信奪走了?」
他點點頭。
我說:「所以,是你把自信交給她了。」
你看,他選擇把「自信」這個東西,交由另一個人來主宰。並不是那個人的離開奪走了自信。早在她離開之前,他已經把自信交出去了。
那段時間,我開始在網上寫一些文章,按照倫理要求,使用的都是虛構案例(沒錯,這個男生的案例,也有虛構的成分)。這些文章,慢慢受到了一些人的關注。
有人說:「你講的很有道理,但你幹嘛用虛構的案例呢?」
我問:「虛構的案例怎麼了?」
他們說:「案例是假的,這些道理就不可信了。」
這是一個類似的邏輯。你講的道理我信不信,不取決於我本人的理智思考,而取決於你用的例子是否真實。你說案例是虛構的,這些道理我就不信。一旦你把這句話收回去,OK,同樣還是這些道理,在我這裡就成立了。
這個邏輯,賦予了我多大的權力啊。
想再說說幾周前的「詐捐」事件。現在大家冷靜些了,也許看得會清楚一些。
(這件事不是虛構)
很多人告訴我,這件事最大的危害,是把世道人心搞壞了。大家為什麼那麼憤怒呢?是因為這個人的出現,破壞了大家對世界的信仰。大家以後不敢再相信別人是善良的了,也就幫不到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了。
他們在表達,他們是否願意相信這個世界,助不助人,這些事不取決於他們自己,而取決於一次幫助對象的人品優劣。這和前面的男生一樣,把權力交到了別人手裡。他們呼籲別人配合,呵護自己對世界對善良的信心。
但是,別人為什麼有義務配合你?
我從來不敢抱這種信心。有人說,看我的文章,知道我是一個骨子裡的悲觀主義者。這話說得不錯,然而,與其說是悲觀,倒不如說是謹慎。也並沒有什麼刻骨銘心的教訓,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本身,已經讓我對於「別人會按我的期待行事」這一點,始終在頭腦中有一個大寫的警醒:不,一,定。
那些控訴「他破壞了我的信仰」的人,還是太幸福了。
對善良的信仰,居然可以保留到這件事發生前一刻,這實在是被祝福的人生。如果有機會,我很想聽聽他們的故事。一個成年人,究竟要有怎樣的運氣,才能夠保留這樣的幻想?——「幻想」這個詞,已經說明了我的判斷。
在我對這件事發表評論之後,有讀者恨鐵不成鋼地給我留言:「如果你剛好在律師圈,你就知道……如果你剛好在社保圈,你就知道……」他很氣憤,覺得我不在這些圈子裡,不了解這些內幕,就不應該胡亂反應。
但難道一個人非要在所有圈子裡待過一遍,才有資格對每件事做出反應么?這也太難為人了吧。而且,換個角度看,在這些圈子裡的人(包括這位讀者本人),就能保證自己的反應絕對正確么?
我們都活在不確定中,無非是不確定的程度不同而已。
要知道,只要是跟人打交道,對方總有可能是在騙你。在我被那篇文章感動的同時,我能確保我看到的是真相么?他有沒有可能是在惡意操縱我?利用我?傷害我?一切都有可能。
這是我基本的生存法則:永遠保留對其他人的不確定。固然,我心懷善意的希望,我願意猜他是一個真實的,困窘的,真正需要我幫助的人,但那只是我的幻想。不確定性始終在那裡:他可能不是。
他不是。我心裡沒有什麼被破壞掉,它們本來就沒存在過。
別人憑什麼要符合我的希望呢?我覺得你愛我,你就一定要愛我嗎?我害怕你騙我,你就不騙我了嗎?我願意世界和平,世界就真的和平嗎?
如果你覺得這些話有點刺耳,是因為你還在把很多東西託付於人。
還是要說回鄉土中國。
從前,在一個封閉環境里,我們對別人有信心。這個信心的前提,很大程度上是多次重複博弈。吃飯沒帶錢,可以賒賬。因為人人都認識你,你要是賴賬,「信譽」壞掉了,在這裡就混不下去了。所以我們大可以假定,每個人都應該是遵守規則的。我們把一些東西寄托在這個假定上,大體還算安全。
發展到現代社會,就不再是這樣。
流動性越來越大,人口越來越多。甚至於依靠網路,兩個人連見面都不用就可以發生交換。欺騙的代價越來越小。當然,被騙的可能就越來越大。這是一種新的社會形態,與之相對應的就是,人們的心態也會發生變化。
別人會做什麼,永遠是不確定的。
這樣一來,你就不能再把重要的東西交給別人。不是說我們不能信任別人,但是信任的前提不一樣。過去,信任別人的前提是,這個人值得我信任,重點在這個人。而現在,因為沒有辦法確定對方(老話說的,我們甚至都沒法確定它是不是一條狗),信任對方的前就變成:我願意信。——重點在我。
不管時代發展到什麼階段,我們永遠需要與人合作。而與人合作的前提就是信任。因此,相信別人(哪怕他們未必可信),本質上是一種自利的行為。譬如說,在網上買東西,又方便又便宜,但我把錢花出去,是要冒一點風險的,對方有可能騙我。所以,我能享用這種購物方式的前提,就是信任。
你也許遇到過不誠信的賣家。他們自然會傷害你對網路購物的信任。但不管你如何責怪他們,你還是要選擇:你還想繼續使用網路購物嗎?
只要答案是肯定的,你就只能繼續冒險。
當然,人們發明了支付寶,以及其它各種各樣的機制,大大地降低了風險。但那是在技術層面上,讓自己更有把握地冒險,它並沒有改變冒險的本質。——歸根到底,你仍舊不知道網路另一端會發生什麼,你只是選擇了相信。
我的一個老師說她在網上買東西,一次最多只買幾百塊錢,因為她沒法徹底信任網路,幾百塊是她願意承擔的損失底線。我心裡嘲笑她太謹慎了。如果是我的話,上千塊也可以拍出去。上萬塊呢?我就必須想一想了。
所以本質上,我和她沒有不同。一萬塊,是我損失不起的數字。如果真的要在網上付這麼多錢,我必須仔細做一些研究。每一次冒險都有它的底線。
給一篇帖子打賞一百塊錢,我可以不假思索,如果要捐幾千塊,那我要選擇正規的募捐平台,並且要看到真實材料。做這些研究,其實也並不能真的確保對方怎麼樣。但就算對方騙了我,我總算可以給自己一個交代,因為我儘力了。
別人,永遠是不確定的。
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應對標準。有些東西可以不假思索地託付別人(為了方便,或者別的什麼好處),有些東西則要慎重考慮,還有的東西,打死也不會交到別人手裡。選擇信任,首先我們自己要承擔得起損失。
損失不起的,一開始就不要託付於人。
你永遠都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你只能依靠自己去抓住一點什麼。每一個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遲早都要面對這件事。如果你認為幫助別人很重要,就把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裡,而不要寄托在「那個人會不會騙我」之上。
如果你不願意失去自信,就問問自己,我要做些什麼,才能讓我相信自己是一個足夠好的人?而不只是依賴於「戀愛對象會不會離開我」這一點。你沒法保證她會不會離開,你需要保證的是,她離開,或者不離開,你都不是一個 loser。
唯有承認那些你抓不住的東西,你才能抓住自己能抓住的一點。
因為別人做了什麼,就揪住他衣領,控訴「你破壞了我對世界的信仰」,這在本質上跟碰瓷沒有什麼兩樣。
明星秀恩愛的時候,很多人跟著開心:「我們又相信愛情了!」等到明星出軌的時候,大家翻過臉來痛罵:「你讓我們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在這個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時代,他們還把對愛情的信仰,寄托在一些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公眾人物身上,你想,這樣的信仰有多容易受傷呢?
要把它們保管得好一點,你指望不上別人,只能指望自己。
有一回,我從地下一層坐電梯上樓。電梯下行,打開門以後,看到一個鄰居在裡面。鄰居發現是地下一層,一時沒回過神:「我應該要在一層下的,你怎麼把我帶到地下來了?」
這個玩笑的背後,蘊含著同樣的道理——如果你不想「被別人帶到」地下,你在乘電梯的時候,就千萬別忘記按自己那一層的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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