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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討論聶樹斌案時,還有多少人記得康菊花

康菊花是誰?

當我們討論聶樹斌案時,還有多少人記得康菊花


康菊花,女,生於1956年,今年冥誕60周歲。


康菊花生前是石家莊某液壓件廠工人。1990年,康菊花34歲,因為工作,她的生活發生了一個變化。液壓件廠從井陘礦區遷到石家莊市,康菊花隨廠一起遷到石家莊,與丈夫在工廠附近的孔寨村租房居住。生活如常,工作如常。


許多年後,人們回想起這個變故時,可能會發出一聲慨嘆。死神手中的鐮刀彼時已經透出冷冷寒光,但是,人的局限在於,不能後悔過去,也無法預知未來。


1994年8月5日,人們在如常的生活,如常的工作。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這本就是一個稀鬆平常的日子。17時40分許,38歲的女技術員康菊花如常下班。這一天晚上,也許月朗星稀,也許月黑風高,但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一晚,康菊花有如人間蒸發。

6天後,8月11日11時30分許,康菊花的家屬及同事在孔寨村西玉米地內發現了她的屍體。這裡距她住了4年的出租房一步之遙,但這段距離,足以讓她天人永隔,為她畫上生命的句號。從此,孔寨村的出租房再也沒有看到這位女房客推門而入、生火做飯。生活如常。生活無常。


一個月後,一位名叫聶樹斌的20歲電焊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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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後,因被懷疑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1歲的原電焊工聶樹斌被處決。

一名受害女性無辜死去。一個殺人兇手認罪伏法。這是一個如同範文般中規中矩的結局,沒有引發關注的額外噱頭,沒有博人眼球的轟動效應。它讓至少兩個家庭為此傷心欲絕,但在輿論格局中,它至多只是一個二線城市發生的若干刑事案件中的一個。它會隨著案件的終結成為檔案庫里的幾張薄紙,日漸蒙塵,日益褪色,最終沉澱在歷史的黑洞中,不再被人提起。


11年後,一個名叫王書金的慣犯落網後,稱自己犯了多起案件,其中包括石家莊西郊姦殺案。「一案兩凶」令人震驚,而且倘若王書金真是元兇,已經殞命的聶樹斌更是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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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王書金。 資料圖

從此,這起原本默默無聞的案件,成為中國司法實踐中的一個標本,也成為中國輿論場中的一個重大事件。後續的故事,漸次展開。


花開花謝,春去春來。事件綿延了又一個11年之後,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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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歡呼正義的最終到來,有人痛斥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有人忙於書寫自己在事件演進中發揮了的重要作用,也有人或含沙射影或直截了當地指責中國法治的黑暗。


在這場輿論的盛宴中,人們討論著聶樹斌,同情著聶樹斌,呼喚不能再出現下一個聶樹斌。然而,整個案件唯一可以確認的受害者康菊花卻越來越少的被提及,逐漸湮沒在各種熱火朝天的討論里。


這樣的情形從11年前就已經註定,從那時起,「康菊花被姦殺案」就已經被轉換為「聶樹斌冤死案」。康菊花之死,沒有任何爭議空間;聶樹斌之死,突然出現了爭議可能。輿論有時候很勢利,更多時候很功利,它的天平立刻倒向後者,讓人悲哀,又很無奈。


聶樹斌被宣判無罪,並非是有證據證明他無罪,而是因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有罪。這是「疑罪從無」的法治原則在此案中的貫徹,也是尊重人權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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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河北石家莊。在得知聶樹斌被改判無罪的結果後,聶樹斌父親與聶樹斌姐姐放聲大哭。


是錯殺一個好人,還是放過一個壞人。如果必須在這兩者當中擇其一而行的話,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放過壞人,我們還可以追而誅之;錯殺好人,我們傾盡全力也只能舔舐傷口,終將無力修補傷痕。倘若,我是說倘若,聶樹斌真是冤死,即便現在判其無罪,又如何挽回一個鮮活的生命。那些聲稱這次終審是對聶樹斌最大告慰的人,我無法從他們的話語中讀出一絲一毫對生命的敬畏,反而讀出了「一將功成萬骨枯」的蕭瑟和技術性冷酷。


從這個意義上說,把「疑罪從無」原則落到實處並非完美,但卻是更為審慎的抉擇,無論如何都是法治的一個進步,而且這種進步還會延展到更多領域和更深層次。


但是必須指出,「疑罪從無」絕不意味著「事實無罪」。就在康菊花被害的同一年,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O.J. Simpson)殺妻案成為當時地球另一端最為轟動的事件。辛普森面臨用刀殺前妻及餐館的侍應生郎·高曼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案發一年後,當辛普森案裁決即將宣布之時,大約有1.4億美國人收看或收聽了這起被各種媒體競相密集報道一年多的「世紀審判」。由於警方的幾個重大失誤導致有力證據的失效,最終辛普森無罪獲釋,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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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美國歷史上疑罪從無的最大案件。當法庭宣布無罪時,被監禁九個月的辛普森笑容滿面地與他的律師們擁抱,而死者的親屬則失聲痛哭。儘管許多人堅信辛普森就是兇手,但是法律最終選擇了證據。


回到聶樹斌案。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他有罪,但也無法完全證明他無罪。王書金主動投案,儘管劣跡斑斑,不算這起案件,他也足以罪死,但如果必須將其置身此案,最終的宣判也會陷入同樣的邏輯。所以,即便終審無罪,並不能百分之百證明聶樹斌是一起冤案的受害者。在找到真兇前,用「冤案昭雪」來形容聶樹斌案,在邏輯上總是不通的,儘管這麼說,讓許多人很難接受。


可以肯定的是,康菊花是整個案件唯一確認的受害者。她在一個平淡如常的傍晚,整理完一天的工作,朝著家的方向回歸,卻被死神引向逆轉。


如果聶樹斌不是兇手,那麼時至今日,一個亡魂在天國遊走22年卻依然無處安放。如果聶樹斌就是兇手,21年前的判決算是給了康菊花一個答案。但是,這樣一個答案今天卻因為一些證據上的瑕疵又遭否定,康菊花的亡魂又要重新啟程,去等待一個可能永遠不會到來的確認。


其間滿溢著無盡的無奈和悲哀。天下無冤是法治的最高目標,問題在於,這恰恰又像極了一個不能完成的任務。囿於偵查能力、科技發展水平和人類自身的局限,我們常常會無奈的發現,冤案總是難以杜絕。


但是無論如何,當我們把絕大多數的注意力都對準聶樹斌的時候,當我們還在討論聶樹斌「冤還是不冤」的時候,康菊花不應被當做一個可有可無的角色旁置。「冤還是不冤」對於聶樹斌而言,尚有討論空間。但對康菊花來說,這是一個不需要討論的命題。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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