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盜出來的大歷史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朝廷的一位高官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稱讚過去議論現在政策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這種措施引起許多讀書人的不滿。第二年,許多方士、儒生攻擊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調查,將460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歷史上稱這些事情為「焚書坑儒」。
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反對是古非今,打擊方士荒誕不經的怪談異說,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是秦始皇、李斯都始料不及的。
「焚書坑儒」的另一直接後果,就是戰國時期除秦之外各國史記的被毀,導致了中國歷史的大殘缺和中國文化一定程度上的斷裂和缺失。然而西晉初年,這種損失居然出人意料地得到了一定的彌補--這便是「汲冢書」的發現。
汲冢書,顧名思義就是汲冢里出的書。而「汲冢書」的發現地,就在古汲地--現在的衛輝市孫杏園鎮娘娘廟村。
不準唯一因盜名垂青史的人
2008年六七月份,在新鄉市史學家王振中先生的陪同下,我先後兩次到衛輝市孫杏園鎮娘娘廟村尋覓「汲冢書」的影子。
歷史變遷,歲月更迭,幾千年前那個發現「汲冢書」的大冢,早已回填,不著痕迹。只一通高大的石碑提醒你,這裡就是那個發現「汲冢書」的墓地。
墓碑上鐫刻著「魏安矨王之墓」字樣。「碑是村裡一些認為這裡是聖靈之地的老太太捐立的,碑文也是些經不起推敲的文字。」對此深有研究的王振中先生說。
這是一種反差極大的現象:汲冢書,中國歷史文化的根源之書;汲冢,如今卻是一片從外表怎麼也看不出冢來的普通黃土地。
作為中國歷史文化的根源之書,汲冢書的發現卻與盜墓有關。
歷史上的盜墓行為,往往會導致重要的文化發現。
漢明帝時,符節令宋元推測秦昭王與呂不韋陵墓隨葬有秦始皇未焚經書,曾經請求發掘。這種為追求隨葬古籍而發冢的設想,反映盜墓的文化收益已為人們所熟悉。唐人詩作中「青編盡以汲冢來」之句,說的就是汲冢被發現的故事。夏竦《〈古丈四聲韻〉序》說到「自項羽妾墓中得古文《孝經》」,也是盜墓所得有益於文化發現的一例。
西晉初年,河南省汲縣發生了一件被稱為中國史學界幸事的大事。那一年,一個叫不準的盜墓賊,偷偷地在這裡掘開了一座古墓,當時他並不知道這是魏王的墓冢,和其他盜墓賊一樣,他只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得到一些意外之財。然而墓穴被打開後,並沒像他所期待的那樣有許多金銀財寶,呈現在他眼前的是一些雜亂無章的竹片,竹片上有字,後來統計共有10萬餘言。不準大失所望,因為對他來說這些東西毫無用處,因此「不以為意,往往散亂」。由於墓中漆黑,不便尋找隨葬品,不準把竹簡點著用來照明,由於怕人發現,他在失望之餘,拿了一些可換錢的物品跑了。
後來人們看到被打開的古墓和散落的竹片,告知了官府。於是官府出面把散落的竹片收藏起來。但是,因為不準及當地的村民不知道竹片的價值,「收書不謹,多毀落殘缺」。朝廷得知此事後,派大學士荀勖、傅瓚等人對墓中所得竹簡整理校訂。通過對竹簡的研究,人們發現,原來盜墓賊挖開的竟是戰國時代的魏王冢,帶字的竹片是前所未知的典籍,其中一部叫《穆天子傳》。因它是汲郡人不準在盜墓時發現,故這批竹簡被稱為汲冢書。
西晉一流的學者整理了汲冢書,在其中居然發現了魏國的史書,這部再現於世的珍貴史書被稱為《竹書紀年》。起名《竹書紀年》,自然有它的道理。古時無紙,著書立說,破竹刮平為簡,字就寫在竹簡上。多簡編為一書,所以叫竹書。紀年是將史事按年編次,成為史書一種體裁。「竹書紀年」就是表明它是一部史書。
由於竹簡散亂及戰國文字「於時即已不能盡識,其書今復闕落,又轉寫益誤」,再加上首次整理的結論尚有爭議,晉惠帝永平元年(291年),秘書監摯虞延請世習古文的衛恆重新「考正」竹書。但秘書丞衛恆的工作尚未完成即在政治鬥爭中被殺。他的朋友佐著作郎束皙聽說衛恆出事,自本郡赴喪,並續成其事。新考證本《紀年》的時間起於夏禹。至於汲冢墓主,衛恆、束皙則認為是魏安矨王。
《竹書紀年》是目前發現的最古老的編年體著作,它是「汲冢書」中價值最大的史料。史學界把「汲冢書」與漢武帝時從孔子舊宅發現的古文《尚書》、《論語》等,殷墟發現的甲骨文,敦煌發現的藏經洞,共同譽為中國文化史上的四大發現。
汲冢書是系列叢書
雖然大家一致確認「汲冢書」是由於盜墓被發現,但是關於「汲冢書」的出土時間,史學界一直有爭議。一種說法是晉武帝咸寧五年(279年),這一說法以《晉書·武帝紀》為代表,《汗簡·略敘》、張懷《書斷》也持此說。
另一種說法是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最早有這一說法的是當時的大學者杜預的《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孔穎達疏引王隱《晉書》也贊同這種觀點,《北堂書鈔》卷101引王隱《晉書》、今本《晉書·衛恆傳》、《晉書·律曆志》及《隋書·經籍志》也都是這種觀點。
還有一種說法是太康二年(281年),荀勖在為汲冢出的另一本書《穆天子傳》寫的《序》中發表過這種看法,《晉書·束皙傳》、《太平御覽》也都對這種觀點表示支持。另外,太康十年汲令范陽盧無忌立石的《齊大公呂望碑》也是這樣說的。
最後還有一種說法是太康八年。在此四說中,太康八年說不可信,太康初年說較為可信。情況很可能是太康元年不準盜掘了汲冢,而汲冢書上繳官府則在太康二年。
至於汲冢墓主是誰?同樣存在不同說法。晉代汲郡,在現在的河南省衛輝市西南,戰國時是魏國的封地。根據《晉書·武帝紀》、《律曆志》、荀勖《穆天子傳序》、衛恆《四體書勢》,魏襄王是墓主。而王隱《晉書·束皙傳》則認為墓主當是魏安矨王。
今人朱希祖以為,不排斥其他可能的存在。到現在這個問題實際上還沒有定說。
汲冢出書之後,西晉政府極為重視,晉武帝命中書監荀勖、中書令和嶠負責整理。由於出土古文(當時也稱為科斗文)的釋讀不易,眾多的學者參與了整理研究。先後參加整理研究的有荀勖、和嶠、譴勛、張宙、傅瓚、束皙、王接、衛恆、王庭堅、潘滔、摯虞、謝衡、續咸等,作《春秋經傳集解》的杜預也曾經研討過汲冢書的內容,郭璞還為出土的《穆天子傳》作了注。
據《隋書·經籍志》,「帝命中書監荀勖、令和嶠撰次為十五部八十七卷」。但據《晉書·束皙傳》,為十六部七十五卷。《隋志》所據是荀勖的《中經新簿》,部卷不同實際是因為這批書籍經過荀勖、束皙兩次整理的緣故。根據《晉書·束皙傳》,汲冢所出之書大體為:
《紀年》13篇。其內容束皙認為是記錄夏以來一直到周幽王被犬戎所滅,然後接以晉國歷史。三家分晉後,又以魏國史事接續,至安矨王二十年為止。束皙將此書看成是魏國的史書,大略與《春秋》多相呼應,但兩者之間還是有較大出入的。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也說,《紀年》起自夏、殷、周三代,都是關於帝王之事。晉國紀年起自殤叔,然後是文侯、昭侯,一直到曲沃庄伯,晉庄伯十一年十一月,也就是《春秋》的起始年代,即魯隱公元年正月,用的都是夏正,編年相次。到晉國滅亡,獨記魏國之事,下至魏哀王二十年,說明這是魏國的史記。《紀年》也就是今天通常說的《竹書紀年》,按史家考證,《晉書·束皙傳》所記也有兩個較大的錯誤:「13篇」據朱希祖先生考證當是「12篇」;「安矨王」當是「襄王」。
《易經》2篇。這實際就是《周易》。
《易繇陰陽卦》2篇。內容和《周易》略同,但《繇辭》部分則異。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別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繫辭》;疑於時仲尼造之於魯,尚未播之於遠國也。」
《卦下易經》1篇。內容與《周易·說卦》略相似但有異。
《公孫段》2篇。這是公孫段與邵陟兩人論《易》的書。
《國語》3篇。內容是關於楚國、晉國的事。
《口名》3篇。內容似《禮記》,又似《爾雅》、《論語》。
《師春》1篇。這是一本將《左傳》中關於卜筮的內容抄集出來的書,「師春」大概是抄集者的名字。
《碟語》11篇。這是一本關於各國卜夢妖怪的相書。唐代的劉知幾對這本書評價很高,他在自己的史學名著《史通》中多次提到這部書,認為它實際上有史書的性質。
《梁丘藏》1篇。內容是先敘魏國的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
《繳書》2篇。內容是「論弋射法」。
《生封》1篇。「帝王所封」。
《大曆》2篇。大概是鄒衍《談天》一類的東西。
《穆天子傳》5篇。是關於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的故事。周穆王好巡狩,得盜驪、綠耳這樣的好馬,命造父為御手,以觀四荒。北絕流沙,西登崑崙,見西王母。當時的大學者郭璞曾為這部書做注。對於《穆天子傳》的性質後來頗多爭論,或以為是實錄起居注一類,或以為是小說類。
《圖詩》1篇。這是「畫贊之屬也」。
《雜書》19篇。包括《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
汲冢出土的書籍完整傳承至今的是《穆天子傳》5卷及附於其後的《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1卷。
尤其值得一提的《竹書紀年》,是按年編次,周平王東遷後用晉國紀年,三家分晉後用魏國紀年,至「今王」二十年為止。受命整理竹簡者荀勖等認為,「今王」即是魏襄王。至於《紀年》的起始,《史記·魏世家》集解引荀勖說:「和嶠雲《紀年》起於黃帝。」
現在,王隱《晉書·荀勖傳》早已亡佚,但根據類書《太平御覽》所引該書,荀勖當時整理竹書,除釐定古文外,還曾親自撰次注寫。另外,《北堂書鈔》也引了王隱《晉書·荀勖傳》,根據這條資料,荀勖及其手下整理者還以自己的知識「注寫」了簡文。這種「注寫」很可能是隨文附註,但也可能是以當時的歷史知識補足了某些闕簡殘文。很明顯的例子是,和嶠認為《紀年》起自黃帝,而杜預平吳歸來獲睹汲冢書及束皙等人重新整理時,就認為《紀年》起自夏禹。
不管是利用現有的知識補足正文,還是糾正、註解正文,結果居然出現了與所有整理者願望相反的不幸——《竹書紀年》亡佚了。究竟為什麼亡佚?什麼時候亡佚的?這成了不解之謎。有學者認為,這很可能是文獻整理帶來的悲劇,出土文獻整理,首先是要盡量保持它的原貌,其次才是獨立的整理研究,而這種整理研究必須是可以隨時區分於原件的。不能清醒地認識並實踐這一點,只能為出土文獻帶來滅絕之災。可能的結果是,整理者整理後,便以為原件不大有用了,所以亡佚。
現代史學家陳夢家先生曾經說:「紀元後279~281年之間在汲郡所出的《竹書紀年》,乃紀元前297~前296年所作魏國的史記。汲冢竹簡的發現,和安陽甲骨的發現,就古史的材料而說,有著幾乎同等的重要性。」《竹書紀年》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按年編次,是魏國史官作的史書。
作為戰國的古代史書,《竹書紀年》是最珍貴的資料,清代朱右曾就利用它校訂《史記》,陳夢家、楊寬等複位戰國年表,根據的也基本上是《竹書紀年》,《竹書紀年》已經成為重建戰國年代學的主要依據。
《竹書紀年》對春秋史事的記載,大多與《春秋》相一致。除此之外,《竹書紀年》對晉代學術的影響也非常大。正是在《竹書紀年》整理研究的刺激和影響下,晉出現了大量史學著作,尤其是編年史,進而使史學的獨立價值被發現,使晉代學術發生結構性的變化,史學最終從經學中獨立出來。
《竹書紀年》被歷代史學家所認可
《竹書紀年》在史實上的權威性,被歷代史學家所認可,這從各部史書對其引用上可看出來。在很多史實上,它與較早的文字——甲骨文、金文的記載是一致的。
對春秋史事的記載,《竹書紀年》與《春秋》大多一致。如《竹書紀年》:「魯隱公及邾庄公盟於姑蔑。」《春秋·隱公元年》:「公及邾儀父盟於蔑。」
關於商周史實,《竹書紀年》的很多記載與甲骨文、金文符合。比如:「(殷)祖乙勝即位,是為中宗」,與甲骨文「中宗祖乙」的稱謂相合。但有些地方,《竹書紀年》與傳統記載有很大不同,比如「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共伯和干王位」等,傳統史書很可能是在儒家思想影響下本著「為尊者諱」的精神而進行了改動,反不如《竹書紀年》的記載可信。杜預曾就《竹書紀年》所記「太甲殺伊尹」事說:「此為大與《尚書》敘說大甲事乖異,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將此古書亦當時雜記,未足以取審也。」
《竹書紀年》有關夏代世系的記載基本與《史記·夏本紀》相合,並且《竹書紀年》還記載了其他史書沒有記載的夏代史事,如所記夏代各王的都邑,也比其他文獻更為詳盡。
《竹書紀年》可以與不同來源的資料多方印證,說明古史記載的可信度相當高。前不久完成的夏商周斷代工程,很大程度上就依據了《竹書紀年》。
與《春秋》相比較,唐代劉知幾《史通·申左》認為:「至晉太康年中,汲冢或書,全同《左氏》。故束皙云:『若使此書出於漢世,劉歆不作五原太守矣。』於是摯虞、束皙引其義以相明,王接等取其文相證,杜預申以注釋,干寶籍為師範。」
有專家認為,「杜預申以注釋」一語,與史實略有出入。杜預在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三月平吳之後,自江陵還襄陽,解甲休兵,「乃申抒舊意,修成《春秋釋例》及《經傳集解》」。在《春秋經傳集解》「始訖」,才在秘府得見汲冢竹簡。杜預雖未以《竹書紀年》來注釋《春秋》經傳,但對《竹書紀年》和《左傳》作了比較,他的結論是:「其著書文意大似《春秋》經傳,推此足見古者『國史』、『策書』之常也。」「諸所記多與《左傳》符同,異於《公羊》、《穀梁》:知此二書近世穿鑿,非《春秋》本意審矣!雖不皆與《史記》、《尚書》同,然參而求之,可以端正學者。」《竹書紀年》與《春秋》相近,尤其是《左傳》,這是最可寶貴的國史!
杜預還敏銳地發現《竹書紀年》與《春秋》經傳的差別。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都有史官記錄的史書,如晉《乘》、秦《記》、楚《儔杌》,魯國的史書是《春秋》。但今本的《春秋》和其他各國史書不同,有著義理的說教在其中,這是因為今天看到的《春秋》是孔子改動過的《春秋》。孔子對魯國國史《春秋》主要作了兩方面的重要改動:起訖時間縮短在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因為其時「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在文字上進行了義理褒貶處理:「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者丘竊取之矣。』」對魯國國史的義理化改動是件大事,所以孔子自己也心情沉重:「《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孔子做《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孔門傳授的《春秋》是有義理褒貶的,《左傳》大量歸納了《春秋》書法凡例的文字以闡發經義。比如「凡」、「君子曰」、「書」、「書曰」、「故書曰」、「先書」、「故先書」、「後書」、「追書」、「不書」、「未書」、「不先書」、「稱」、「不稱」、「言」、「不言」等。
《竹書紀年》記載的「魯隱公及邾庄公盟於姑蔑。」而《春秋·魯隱公元年》的記載是:「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左傳》是:「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因為周王室並沒有封邾子克為公,所以不能以公的爵位稱呼他;但他畢竟是個尊者,所以稱他為儀父。名實稱謂事關禮制大事,春秋時代禮崩樂壞,壞就壞在周公制定的禮樂制度不再被遵守。正名分、寓褒貶,這就是孔子的《春秋》筆法。
《竹書紀年》記載的「周襄王會諸侯於河陽」,《春秋》同樣也有記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曰「天王狩於河陽」,不說「會諸侯」而用了一個「狩」字。河陽屬於晉的領地,並不是周天子狩獵的地方。按照禮制,周天子去河陽會諸侯,是件大失體統的事,所以孔子用心良苦地選用了一個「狩」字,既反映了歷史的真實,又維護了周天子的尊嚴。對此,《左傳》的記載為:「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於河陽』,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史記·晉世家》:「孔子讀史記至文公,曰『諸侯無召王』、『王狩河陽』者,《春秋》諱之也。」
所以,杜預說:「仲尼修《春秋》,以義而制異文也。」可見,史官所記古史和孔門傳授的《春秋》經傳還是有區別的。區別就在於《春秋》經傳擔負著義理教化的責任,而包括《竹書紀年》在內的諸國史記只是歷史事件的記錄。
杜預敏感察覺的,就是劉知幾、鄭樵、章學誠所概括的記注和撰述的區別。
史學的獨立自《竹書紀年》始
劉知幾所謂「干寶籍為師範」,指出了《竹書紀年》對晉代學術的影響,即在《竹書紀年》整理研究的刺激和影響下,大量史學著作尤其是編年史的出現,史學的獨立價值被發現,進而使晉代學術發生結構性變化,史學最終從經學中獨立出來。
根據金文資料進行的西周職官研究表明,周代史官實際分太史和內史兩類,內史承擔單純行政事務的文字工作,而太史則掌各種文書典冊和學術。太史記史也有義例懲戒的目的,但直接來源引申於其推定曆法、頒歷告朔的職使而獲知的所謂「天數」。
馬王堆帛書《要》篇記孔子之言:「贊而不達於數,則其為之巫;數而不達於德,則其為之史。」所以孔子說「我觀其德義耳」、「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儒家的要求是「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孔子《春秋》對史官記錄的史書進行義理化處理,正說明儒家關注的是與天理同數的人德,即政治、倫理等關係社會人事的一面。孔子作《春秋》,是有意義有目的的撰述,其後的史學著作都強調有義理的撰述。
司馬遷是世襲的太史令,掌天時星曆,也講「天數」。《史記》十二本紀,紀本自古史記注《竹書紀年》,十二紀之數仿《呂氏春秋》。《秦本紀》、《項羽本紀》本屬世家,列入本紀:《十二諸侯年表》「譜十二諸侯」,而內容有十三國;《天官書》屢言十二星,而實際星數並非都是十二個,這些都是為十二這個「天數」。但司馬遷作《史記》,有其撰述之志,即「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然而所謂「一家之言」,還是「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與「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相符合。
秦始皇焚各國史書之後,「史官之廢久矣」。儒家獨尊的漢經學時代,儒家義理是根本要求,史學價值沒有獨立,只是經學的附庸。
東漢的荀悅對史學獨立有巨大貢獻,他不僅第一個建議設置專職史官,還寫了漢代第一部編年體史書《漢紀》,發凡起例之功不可磨滅。時人以「班、荀二體」來表明紀傳體(班固《漢書》)和編年體(荀悅《漢紀》)這樣兩種古代最重要的史書體裁。正是在《漢紀》中,荀悅提出了「典經」這一概念,「經」是儒家經書,「典」則是指史志。荀悅指出「立典有五志」:達道義、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勛、表賢能,這就是荀悅「志」(意為記述)史的五條標準。儒家義理仍是史志的指導原則,但畢竟史志地位上升成為「典」。
《竹書紀年》的出現對晉代史學的獨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在出土古史整理研究熱潮的直接刺激下,一下子出現了許多編年史著作,單就寫晉代史言,就有習鑿齒的《漢晉春秋》、孫盛的《晉陽秋》、檀道鸞的《續晉陽秋》、干寶《晉紀》、陸機《晉紀》附《晉惠帝起居注》、曹嘉之《晉紀》、鄧粲《晉紀》、徐廣《晉紀》、郭季產《晉錄》、劉謙之《晉紀》、裴松之《晉紀》、王韶之《晉安帝紀》、劉道薈《晉起居注》,此外還有李軌及佚名的晉各朝起居注以及未明作者的《晉紀》遺文。大量編年史直接以「紀」、「春秋」、「陽秋」為名,表明是摹仿《竹書紀年》和《春秋》而作。實際上,《竹書紀年》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如臣瓚的《漢書音義》、徐廣《史記音義》,都採用了《竹書紀年》的材料;司馬彪根據《竹書紀年》駁難譙周的《古史考》有122處不當,對於史學考據史料、辨偽考實都有很大的推進意義。
從干寶及晉代眾多史家的著作中看,史書已經有了自己相對獨立的目標和思想,史家也逐漸形成了一整套服務於此的史書撰述方法。與史學思想和撰史方法思考的日趨成熟相呼應,魏晉時期大量史書湧現紀傳體、編年體以及史注、實錄多種著述形式;官家、私家修史大量出現;傳記、譜牒、地誌以及各類彙編,總集類的史料書籍盛行,中國史學終於獨立。
負責整理「汲冢書」的荀勖是荀悅的族後輩,在荀勖為國家圖書的編目《中經新簿》中,圖書被分成了甲、乙、丙、丁四部,其中丙部包括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書籍四部分類的產生,表明史學無論從其實質內容還是史書的書籍形式上,都已經徹底擺脫了經學附庸的地位,成為完全獨立的學術門類。荀勖的四部分類中,「汲冢書」和詩賦圖贊同屬丁部,表明這是按照圖書插架的方便而作的圖書分類,新近入庫的汲冢書和有圖的圖贊被放在最末。到了南朝宋文帝時,儒、玄、史、文四門學的設立,更表明在國家教育的學科設置中史學已成為一門專門的學科。
《竹書紀年》的發現,促使了史學對於經學的獨立,深刻地影響到晉代學術結構性變化的發生,而這種學術分類結構的變化對中國傳統學術的走向更是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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