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的同性之戀:兩女一男的情殺血案
民國時候也有另類的同性之愛。以女子相戀為多,這些女子有的是因為婦女解放運動後對男性的反抗意識,比如廣東地區訂立金蘭契的女子們,誓不嫁人,姐妹同居,宛若伉儷;有的就純粹是天性使然。
民國時發生了一件震驚社會的情殺血案,主角兒是兩女一男:兩女是陶思瑾與劉夢瑩,一男是許欽文。案件的情形是這樣的:陶思瑾的哥哥陶元慶與許欽文關係熟稔。陶元慶長相很秀氣,才氣逼人,是五四時期有名的書籍裝幀藝術家。他的作品色彩豐富、構圖奇巧,頗受魯迅先生的讚賞。當時他為魯迅設計了《彷徨》、《墳》、《朝花夕拾》等書的封面,還被魯迅邀請為自己畫肖像,因而名聲大噪。而引薦陶元慶與魯迅認識的人正是許欽文。據豐子愷回憶,陶元慶與許欽文關係好得異常,身為單身漢的許欽文每次去看望陶元慶時,都要送他生髮油、雪花膏、手帕、花露水之類的東西,似乎真把他當作了女兒身。而許欽文的小說集《故鄉》就用了陶元慶生前最得意的作品「大紅袍」做封面。這兩位在「斷背」疑雲中我行我素,然而不幸很快降臨。文藝青年陶元慶長年辛苦工作,身體十分虛弱,偶感風寒後,服藥無效,很快病危,送到醫院已經來不及了。據說,陶元慶就死在了許欽文的懷裡。
朋友死後,許欽文十分傷心,因為陶生前喜歡西湖,許欽文就將他葬在西湖邊上,並請豐子愷寫墓碑。豐子愷記述,後來許欽文在保俶山後買地,建了「元慶紀念室」,旁邊又造兩間小屋,自己就住在裡面。同時,許欽文主動承擔起照顧陶元慶的妹妹陶思瑾的責任。因為思念哥哥,陶思瑾常常來小屋居住。這時,案件的第二主角劉夢瑩出現了。劉夢瑩和陶思瑾是同學,她的父親不幸被人謀害,從此她愁眉不展。失去哥哥的陶思瑾能理解她的痛苦,兩人遂在一起互相傾訴,進而發展成同性戀愛。豐子愷在《劉陶慘案》一文中曾這樣寫道:「早上,兩人打扮得齊齊整整,雙雙出門,行過斷橋,穿過桃紅柳綠的白堤,到平湖秋月對面的藝術學府里去學歌學舞,學畫學琴,趁著夕陽雙雙回家。這模樣竟可列入西湖十景中。」
劉夢瑩在日記中也曾直言不諱地寫道:「愛是神秘而偉大的,同性愛尤其是神聖純潔的,思瑾你是一個美妙天真的姑娘,你那熱烈真摯的情感,使我是怎樣感激。」陶思瑾的日記中也有呼應。兩人關係十分親密,同宿一舍。陶思瑾去紀念室小屋居住,劉夢瑩也同去,兩人與許欽文相熟。許欽文為了避諱就獨居紀念室,讓兩位小姐住在小屋裡。陶思瑾與劉夢瑩感情日篤,盟誓今生永不再嫁。
但兩人的感情也不是沒有問題的,在與劉夢瑩卿卿我我的同時,陶思瑾腳踏兩條船,又愛上了學校里的女教師劉文如。結果慘案發生了,2 月11 日這天午後,劉夢瑩在家洗澡,因為雪花膏用完了,派女傭去買。女傭走後,陶思瑾把大門鎖好,在家中讀報。劉洗完澡後,開始逼問陶思瑾,此次是否為劉文如而來。兩人由此大吵起來。劉夢瑩一直喋喋不休,陶思瑾一時氣憤,跑到廚房拿起菜刀,對劉猛砍。劉來不及反應,被嚴重砍傷,最後被割斷頸部。而陶思瑾隨後也昏倒在地。女傭回來後,發現門打不開,就找來許欽文,破門而入後,發現劉夢瑩已氣絕於血泊中,而陶思瑾也昏死過去,忙差人報警,搶救傷者。許欽文作為房主,有重大嫌疑,被拘捕了。因為許欽文沒有結婚,所以被認為是與兩位女性進行三角戀愛,而且一個單身男子與兩位年輕女性同住,不管他是不是同性戀愛不愛女人,其品行就值得懷疑。無辜的許欽文被判處「妨害家庭罪」。直到一年後,法院才正式宣判其無罪,陶劉血案才宣告落幕。
本文選自《民國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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