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平伯:紅樓夢辨·論秦可卿之死
十二釵底結局,八十回中都沒有寫到,已有上篇這樣的揣測。獨秦氏死於第十三回,尚在八十回之上半部,所以不能加入上篇中去說明。她底結局既被作者明白地寫出,似乎沒有再申說底必要。但本書寫秦氏之死,最為隱曲,最可疑惑,須得細細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沒有這層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這三回書便很不容易讀。因為有這個需要,所以我把這題列為專篇,作為《八十回後的紅樓夢》一文底附錄。
這個題目,我曾和頡剛詳細討論過。現在把幾次來往的信札,擇有關係的錄出,使讀者一覽之後便可瞭然。問答本是議論文底一種體裁,我們既有很好的實際問答,便無須改頭換面,反增添許多麻煩。平常的論文總是平鋪實敘的,問答體是反覆追求的,最便於充份表現全部的意想。所以我寫這篇文的方法,雖然是躲懶,卻並非全無意義的躲懶。這是我懶人底一種辯解。
我對於秦可卿之死本有意見,平空卻想不起去作有系統的討論。恰好頡剛於十年六月二十四日來信,對於此事表示很深的疑惑。他說:
「《晶報》上《紅樓佚話》,說有人見書中的焙茗,據他說,秦可卿是與賈珍私通,被婢撞見,羞憤自縊死的。我當時以為是想像的話,日前看冊子,始知此說有因。冊子上畫一座高樓,上有美人懸樑自盡,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歷來評者也都不能解說,只說:『第十一幅是秦氏,鴛鴦其替身也。』(護花主人評)又說:『詞是秦氏,畫是鴛鴦,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眉批)然鴛鴦自縊,是出於高鶚底續作。高鶚所以寫鴛鴦尋死時,秦氏作縊鬼狀領導上吊的緣故,正是要圓滿冊子上的一詩一畫。後來的人讀了高氏續作,便說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實冊子以『又副』屬婢,『副』屬妾,『正』屬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鴛鴦決不會入正冊。(平案:又副屬婢是確的;至於副屬妾卻不甚確,雖明文只見一香菱,但我疑心李紋李綺寶琴都應入此冊中。)若說可卿果是自縊的罷,原文中寫可卿的死狀,又最是明白。作者若要點明此事,何必把他的病症這等詳寫?這真是一樁疑案。……這可卿冊子一案可難說了,因為他的結果早在原文內寫出,無待補作者底增改遷就了。我們若是學今文學家的辦法,凡逢到抵牾不安的地方,都說是劉歆偽托,倒也罷了,偏偏又覺得他過於武斷,不肯用一網打盡的法子。如之奈何?」他這純懷疑的態度,卻大可以啟發我討論這問題的興趣。我在同月三十日復他一信上面說:
「從冊子看,可卿確是自縊,毫無疑義。我最初看《紅樓夢》也中了批語底毒,相信是秦鴛二人合冊。後來在歐遊途中,孟真說,就是秦氏,何關鴛鴦。我才因此恍然大悟,自悔其謬。這段趣事想你尚不知道。高鶚所以寫鴛鴦縊死由秦氏引導的緣故,即因為他看原文太晦了,所以更明點一下,提醒讀者,知可卿確是弔死而非病死。即因此可以知道蘭墅所見之本,亦是與我們所看一樣:我們覺得疑暗的地方,高君也正如此。我現在可以斷定秦氏確是縊死。至於你底疑惑,我試試去解說:
(1)本書寫可卿之死,並不定是病死。她雖有病,但不必死於病。這是最宜注意。秦氏之死不由於病,有數據焉。
(A)死時在夜分,且但從榮府中聞喪寫起,未有一筆明寫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一。
(B)第十三回說:『彼時合家皆知,無不納悶,都有些疑心。』下夾注云:『久病之人,後事已備,其死乃在意中,有何悶可納?又有何疑?一本作「都有些傷心」,非是。』此段夾注頗為精當。『納悶』『疑心』,皆是線索。現新本(亞東本)卻作『傷心』。我家本有一部《金玉緣》本的書,我記得是作『疑心』,今天要寫這信時,查那本時正作:『疑心』。要曉得『有些疑心』正與『納悶』成文;若說『有些傷心』,不但文理不貫,且下文說『莫不悲號痛哭』,而此曰『有些傷心』,豈非驢唇不對馬嘴?此等文章豈復成為文理?真所謂『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C)第十回張先生說:『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過了春分便可望痊癒了。』第十一回秦氏說:『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則秦氏患的是癆症,一時決不致就死。而現在可卿之死卻在冬底,則非由病可知。(雖未明寫,然看鳳姐聞凶訊時底光景,確是冬天。)她底死本不奇,本無可以疑心納悶之處,所以使人如此者,乃因死得太驟耳。
(D)秦氏死後種種光景,皆可作她自縊而死底旁證。今姑略舉數事:
(1)『寶玉聽秦氏死,只覺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覺哇的一聲,直奔出一口血來。』若秦氏久病待死,寶玉應當漸漸傷心,決不致於急火攻心,驟然吐血。寶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驚哀疑三者兼之:驚因於驟死,哀緣於情重,疑則疑其死之故,或緣與己合而畢其命。故一則曰『心中似戳了一刀』,二則曰『哇的一聲』,三則曰『痛哭一番』。此等寫法,似隱而亦顯。(同回寫鳳姐聽到消息,嚇的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亦是一種暗寫法。)
(2)寫賈珍之哀毀逾恆,如喪考妣,又寫賈珍備辦喪禮之隆重奢華,皆是冷筆峭筆側筆,非同他小說喜鋪排熱鬧比也。賈珍如此,寶玉如此,秦氏之為人可知,而其致死之因與其死法亦可知。(有人說,《紅樓夢》寫那時的賈珍,簡直是個杖期夫。此言亦頗有趣。)
(3)秦氏死時,尤氏正犯胃痛舊症睡在床上,是一線索。似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後,賈珍與尤氏必有口角勃(奚谷)之事。且前數回寫尤氏甚愛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後獨無一筆寫尤氏之悲傷,專描摹賈珍一人,則其間必有秘事焉,特故意隱而不發,使吾人納悶耳。
(4)我從你來信引《紅樓佚話》底說話,在本書尋著一個大線索,而愈瞭然於秦氏決不得其死。第十三回(前所引的話都見於此回)有一段最奇怪而又不通的文章,我平常看來看去,不知命意所在,只覺其可怪可笑而已。到今天才恍然有悟。今全引如下:
『忽又聽見秦氏之丫環,名喚瑞珠的,見秦氏死了,也觸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都稱嘆。(夾注云,稱嘆絕倒。)賈珍遂以孫女之禮殯殮之,一併停靈於會芳園之登仙閣。又有小丫環名寶珠的,因秦氏無出,願為義女,……賈珍甚喜,……從此皆呼寶珠為小姐。』這段文字怪便怪到極處,不通也不通到極處;但現在考較去,實是細密深刻到極處。從前人說《春秋》是斷爛朝報,因為不知《春秋》筆削之故。《紅樓夢》若一眼看去,何嘗有些地方不是斷而且爛。所以《紅樓夢》底敘事法,亦為讀是書之鎖鑰,特憑空懸揣,頗難得其條貫耳。
《紅樓佚話》上說:『秦可卿與賈珍私通,被婢撞見,羞憤自縊死的。』此話甚確。何以確?由本書證之。所謂婢者,即是寶珠和瑞珠兩個人。瑞珠之死想因是聞了大禍,恐不得了,故觸柱而死。且原文雲『也觸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觸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實懸樑觸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寶珠似亦是闖禍之人,特她沒死,故願為可卿義女,以明其心跡,以取媚求容於賈珍;珍本懷鬼胎,懼其泄言而露醜,故因而獎許之,使人呼之曰小姐云爾。且下文凡寫寶珠之事莫不與此相通。第十四回說,『寶珠自行未嫁女之禮,引喪駕靈,十分哀苦。』第十五回說,『寶珠執意不肯回家,賈珍只得另派婦女相伴。』按上文絕無寶珠與秦氏,主僕如何相得,何以可卿死而寶珠十分哀苦?一可怪也。賈氏名門大族,即秦氏無出,何可以婢為義女?寶珠何得而請之,賈珍又何愛於此,何樂於此,而遽行許之?勉強許之已不通,乃曰『甚喜』,何喜之有?二可怪也。秦氏停靈於寺,即令寶珠為其親女,亦卒哭而返為已足,何以執意不肯回家?觀賈珍許其留寺,則知寶珠不肯回家,乃自明其不泄,希賈珍之優容也。秦氏二婢,一死一去,而中媾(無女旁)之羞於是得掩。我以前頗怪寶珠留寺之後杳無結果,似為費筆。不知其事在上文,不在下文。寶珠留寺不返,而秦氏致死之因已定,再行寫去,直詞費耳。
(2)依弟愚見,從各方面推較,可卿是自縊無疑。現尚有一問題待決,即何以用筆如是隱微幽曲?此頗難說,姑綜觀前後以說明之。
可卿之在十二釵,占重要之位置;故首以釵黛,而終之以可卿。第五回太虛幻境中之可卿,『鮮艷嫵媚有似乎寶釵,風流裊娜則又如黛玉』,則可卿直兼二人之長矣,故乳名『兼美』。寶玉之意中人是黛,而其配為釵,至可卿則兼之,故曰『許配與汝』,『即可成姻』,『未免有兒女之事』,『柔情繾綣,軟語溫存,與可卿難解難分』。此等寫法,明為釵黛作一合影。
但雖如此,秦氏實賈蓉之妻而寶玉之侄媳婦,若依事全寫,不太蕪穢筆墨乎?且此書所寫既系作者,尤不能無所諱隱。故既托之以夢,使若虛設然;又在第六回題曰『賈寶玉初試雲雨情』,以掩其跡。其實當日已是再試。初者何?諱詞也。故護花主人評曰:『秦氏房中是寶玉初試雲雨,與襲人偷試卻是重演,讀者勿被瞞過。』寶玉與秦氏之事須如此暗寫,推之賈珍可卿事亦然。若明寫縊死,自不得不寫其因;寫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則非作者所願。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亦非作者之意。故處處旁敲側擊以明之,使作者不明言而讀者於言外得求其言外微音。全書最明白之處則在冊子中畫出可卿自縊,以後影影綽綽之處,得此關鍵無不畢解。吾兄致疑於其病,不知秦氏系暴卒,而癆病無驟死之法。細寫病情,正以明秦氏之非由病死。況以下線索尚歷歷可尋乎?
從這裡我因此推想高鶚所見之本和現在我們所見的是差不多。他從冊子上曉得秦氏自縊,但他亦以為書中寫秦氏之死太晦了,所以在鴛鴦死時重提可卿使作引導。可卿並不得與鴛鴦合傳,而可卿縊死則以鴛鴦之死而更顯。我們現在很信可卿是縊死,亦未始不是以前不分別讀《紅樓夢》時,由鴛鴦之死推今的。蘭墅於此點顯明雪芹之意,亦頗有功。特苟細細讀去,不藉續書亦正可了了。為我輩中人以下說法,則高作頗有用處。
第十三、十四、十五三回書,最多怪筆,我以前很讀不通,現在卻豁然了。我所致謝的有三個人:第一個是高鶚,第二個是孟真,第三是你了。因為你若不把《紅樓佚話》告訴我,寶珠和瑞珠底事一時決想不起,而這個問題總沒有完全解決。」從這信底一節里,我總算約略把頡剛底策問對上了。秦氏是怎樣死的?大體上已無問題了。但頡剛於七月二十日來信中,說他檢商務本的《石頭記》第十三回,也作「都有些傷心」。這又把我底依據稍搖動了一點,雖然結論還沒有推翻。他在那信中另有一節復我的話,現在也引在下邊。
「我上次告你《晶報》的話,只是括個大略。你就因我的『被婢撞見』一言,推測這婢是瑞珠寶珠。原來《紅樓佚話》上正是說這兩個。他的全文是:『又有人謂秦可卿之死,實以與賈珍私通,為二婢窺破,故羞憤自縊。書中言可卿死後,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鴛鴦死時,見可卿作縊鬼狀,亦其一證。』這明明是你一篇文章的縮影。但他們所以沒有好成績的緣故:(1)雖有見到,不肯研究下去,更不能詳細發表出來。(2)他們的說話總帶些神秘的性質,不肯實說他是由書上研究得來的,必得說那時事實是如此。此節上數語更說,『濮君某言,其祖少時居京師,曾親見書中所謂焙茗者,時年已八十許,白髮滿頰,與人談舊日興廢事,猶泣下如雨。』其實他們倘使真遇到了焙茗,豈有不深知曹家事實之理,而百餘年來竟沒有人痛痛快快說這書是曹雪芹底自傳,可見一班讀《紅樓夢》的與做批評的人竟全不知曹家底情狀。」他把前人這類裝腔扭勢的習氣,指斥得痛快淋漓,我自然極表同意。但「疑心」「傷心」這個問題,還是懸著。我在七月二十三日復書上,曾表示我底態度:
「你說我論證可卿之死確極,最初我也頗自信。現在有一點證據並且還是極重要的既有搖動,則非再加一番考查方成鐵案:就是究竟是『疑心』或是『傷心』的問題。我依文理文情推測當然是『疑心』,但僅僅憑藉這一點主觀的意想,根據是很薄弱的。我們必須在版本上有憑據方可。我這部《金玉緣》本確是作『疑心』的,並且下邊還有夾評說,『一本作傷心非』,則似乎決非印錯。但我所以懷疑不決,因為我這部書並非《金玉緣》底原本,是用石印翻刻的,印得卻很精緻,至於我們依賴著他有危險沒有,我卻不敢擔保。我查有正抄本也是作『傷心』。這雖也不足證明誰是誰非,因為鈔本錯而刻本是的最為常事,抄寫是最容易有誤的;但這至少已使我們懷疑了。我這部石印書如竟成了孤本,這個證據便很薄弱可疑了。雖不足推翻可卿縊死的斷案,但卻少了一個有力底證據。我們最要緊的,是不雜偏見,細細估量那些立論底證據。……總之,主觀上的我見是深信原本應作『疑心』兩字,但在沒有找著一部舊本《紅樓夢》做我那書底旁證以前,那我就願意把這證據取消,或暫時闕疑。我們在上下前後,已可斷定可卿是縊死,何必拉上一個可疑的證據呢?我想如能覓著一部原刻《金玉緣》本看一下,這問題就可以算解決了。」可惜得很,我所表示的期望竟沒有達到,石印《金玉緣》底原本頗不易覓;所以這點疑問,以現在論,還終於疑問。以我揣想,或者刻本流傳,都是作「傷心」的;而「疑心」為後人校書時所改,也說不定。但這一處底校改,卻頗有些道理,不是胡鬧,或者竟反而有當於作者底原意。我近日覓得一有夾評的舊刻本也是作「傷心」,想胡先生所藏的程刻本也是一樣的。惟有正書局印行的戚本,作「無不納嘆,都有些傷心」,卻實在不見高明。納悶是我們常說的話,納嘆卻頗生硬。我不能憑依戚本,正和不能憑依石印本《金玉緣》是一樣的。
雖細微之處還有研究底餘地,但秦可卿底結局是自縊而死,卻斷斷乎無可懷疑了!
二二,六,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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