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屍檢科學分析
質疑回顧
雷洋事件現在爭論的焦點是雷洋的死因,昌平警方稱雷洋是在警方查處足療店的過程中被控制並帶回審問,其間雷洋突發身體不適經搶救無效死亡。但雷洋的親友卻對這一說法充滿質疑,認為雷洋在被捕、控制及死亡過程中有很多疑點。
家屬一方委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張惠芹教授為專家證人,於5月13日監督雷洋的屍檢過程,5月14日凌晨2點,初步的屍檢工作已經完成,後續還有病理檢驗、毒物分析等檢驗,何時能出屍檢結果尚未確定。
屍體檢驗主要有三個步驟,1、大體檢驗;2、顯微檢驗;3、毒物檢驗。能夠被家屬參觀的是大體檢驗,也就是解剖屍體的這一過程。大體檢驗包括屍表檢驗和各臟器的肉眼檢驗。事實上,大多數死因,在大體檢驗這一步驟便能確定,但是為了對死者負責,往往後續的檢驗也會進行。
在屍檢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對於雷洋的死因,大家都有不同的猜測。
1、毆打、虐待致死
雷洋家屬表示,雷洋的身上有多處淤青,懷疑警方暴力執法。如果一個健康人是被毆打、虐待致死,那麼通過屍體表面檢查就能初步判斷。一般來說,經過從頭到腳的逐一觀察,對死者生前有無遭受外傷性暴力可以做出初步判斷。如全身多處不限於低下部位可見暗紅或青紫不退色瘀斑,基本可以成立生前遭受多處暴力之判斷。另外從創傷的形態,亦能判斷系銳器傷或鈍器傷等致傷原因。至於判斷致命傷之存在,則需要結合各臟器觀察。
2、電擊致死
能把人電暈但不致死的電警棍,它的電流一般是多少?雷洋是否因電擊身亡?
電警棍利用高壓發生器及可充電池供電產生4萬伏以上的強電擊,使侵犯者產生一種強烈的觸電感覺,全身麻木,渾身無力,瞬間喪失作惡能力。電警棍不是靠電流致人失能的,而是很高的聚集電荷對人體放電,產生的疼痛使人失能,雖然電警棍的電壓很高,但是產生的靜電一般電不死人。
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依照相關規定,電警棍供電電流一般在100mA以下,過大的電流會引起人體動脈血壓升高。但是如果被電擊的人有心臟病,或是連續電擊可能致人於死。通過屍表檢驗,一般情況下也能看出死者生前是否遭受過電擊。
3、心臟病猝死
心臟性猝死者絕大多數患有器質性心臟病,主要包括冠心病、肥厚型和擴張型心肌病、心臟瓣膜病、心肌炎、非粥樣硬化性冠狀動脈異常、浸潤性病變、傳導異常(QT間期延長綜合征、心臟阻滯)和嚴重性心律失常等。
健康人即便經常運動,也會突發心臟病致死,原因有可能是此人帶有潛在的」疾病「風險。勞累、運動、或者情緒緊張,都可能誘發心臟出現問題,導致猝死。這種情況下的屍檢,就需要進行病理組織學檢驗,對心臟、冠脈、心臟傳導系統,做病理組織切片,在顯微鏡下進行顯微檢查,才能得出結論。因此,從技術角度而言,還需要等待屍體檢驗報告給出直接明確的死因鑒定。
病理切片觀察
如果雷洋的死因最終因為心臟病猝死,那這種猝死於警方的執法過程也必然有著聯繫。警方的執法,可能對雷洋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雷洋有潛在的心臟問題,猝死也是存在可能的。
總結
希望通過對雷洋的屍檢,能夠給出他死亡的真正原因及整件事件的真相,也希望通過各種方法還原及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的介入,能夠給整個事件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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