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蕩美國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別因無知而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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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來美國的中國公民大量增加,涉及中國公民人身與財產安全的事件也大量增多,僅2008年,中國駐紐約總領館處理的領事保護案件就有 600多起,其中包括留學生,這些案件中有數十起傷亡,很讓人痛心。留學生剛來美國人生地不熟,對美國社會和法律了解不多,因此更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做好預防性的領事保護工作。
撞車了,不要輕易認錯
大大小小的車禍幾乎每天都在發生,這些車禍造成或多或少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全美每年都有100萬宗車禍案件入稟法庭。一旦發生了車禍,當事人該怎麽辦呢?
以下是律師的建議:
第一,不要輕易私下和解。如果一部汽車撞到你,司機說,不要報警,我給你500塊錢,咱們私下和解吧。這時候,如果你受傷了,法律規定一定要報警。即使傷很輕,也要報警,不一定在現場,可以事後報警。
第二,無論如何都要做醫療檢查。發生了車禍,人通常處於驚魂未定的狀態,有些受傷沒有立刻顯現出來,包括頭部、頸部的傷,可能後來才顯示。因此,不要跟警察說,沒事。如果你說沒事,警察可能就會在報告上寫下你沒有受傷,對你很不利。
案例:有一個人出了車禍,手臂上有塊淤青,他覺得沒事,但一個月後,他發現自己的手臂動不了,趕緊去找律師,但律師不願意接案,因為保險公司十有八九不會理賠,保險公司會說,已經過去了一個月了,誰知道你是不是跟人打架受傷的呢?怎麽證明你的手臂不能動是車禍所導致的?
律師的建議:紐約州有「無過失」(no-fault)保險,即無論誰對誰錯,不管你是不是肇事司機,你都有資格獲得最高不超過2萬5000元的保險理賠,其中包括醫藥費和工資損失。
第三,車禍發生後,小心你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記住,絕對不要說「是我的錯」(Never say it is my fault)。警察通常會問車禍相關人員:「發生了什麼?」警察問的是事實,不是讓你下結論。因此,你不要說「對不起」,也不要說「是我的錯」。常言道,一樁車禍的發生需要兩部車。有可能大部分的過失在於你,但對方可能也有過失,無論你錯90%還是10%,你都不要把過失全部攬到自己身上。
第四,保存所有的證據。保存證據對你將來打官司有利。如果有好心的目擊者把電話留給你,要趕緊記下,把目擊證人的名字告訴警察。儘可能多地拿到對方司機的信息,問司機的名字,地址,保險公司名字。如果你身上有手機,用手機拍下現場的照片,將來會有用。
第五,出了車禍後,不要跟任何人講車禍發生的細節,除了你的律師。你可能會接到一些電話,包括對方的汽車保險公司,或你自己的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對方可能態度很好,話說得很動聽,但無論如何,不要跟他們談論車禍,因為你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中落入陷阱。
第六,不要自己跟保險公司簽任何協議,除非你的律師在場。不要因小失大,因為你能獲得的賠償可能遠遠超過你自己想像的。
案例:趙先生的車被UPS卡車撞了一下,車子有小磨損,他的肩膀有點疼,但他以為是小傷,不礙事,於是跟UPS和解,對方賠了3800元,比修車的錢多了不少,他覺得很划算。但是3個月後,他發現自己的肩膀和腳受傷很重,醫生說需要開刀,他這才去律師樓諮詢,結果律師告訴他,他的案子本來值10萬。
第七,不要跟對方司機簽任何協議。對方車輛可能蹭了你一下,刮落一點油漆,這時候,對方司機可能會說,給你150元修車,小事化了。你當然可以拿著錢去修車,但不要簽下任何協議。
第八,如果可能,加買「無保」或「低額」保險(UM/UIM)。紐約州規定車主必須購買不低於25000元的保險。律師建議加買UM(或稱UIM),當撞你的車沒有保險,或保險很低時,你可以獲得賠償。如果你是已婚者,還可以買「夫妻保險」。當夫妻兩人同時在車裡,其中一人開車出了車禍,受傷的配偶可以告開車配偶的保險公司,獲得賠償。以前紐約州曾經一度取消該法律,理由是防止欺詐,現在又恢復了該法。
第九,MVAIC(稱機動車事故賠償基金會)。如果撞你的司機沒有保險,或跑掉,並且你家裡沒有汽車,你受傷了可以申請MVAIC。
第十,如果你與人打架,汽車可能會被當作武器。假設你與另一個人在街上打架,對方跳進車裡,車駛過來,把你撞傷。這究竟算不算車禍?關鍵在於:對方是不是故意把汽車當作武器把你撞傷。這時候,如果你對警察說,對方故意開車撞你,那麽你大概只能拿到受害人賠償,而沒有車禍賠償,因為開車故意傷人不算車禍。
第十一,受傷地點很重要。除了出車禍,人走路可能也會摔傷,或遭打劫受傷,如果發生在街上,可能無法打官司索賠,但如果你在停車場被打劫,或在一幢樓里被打劫受傷,你可以告物業房東沒有提供安全設施。
第十二,如果告政府,行動要迅速。你可能被消防車撞傷,或被郵局車輛撞傷,這時候你採取民事索賠訴訟的對象是政府。政府作為被告的官司,有效期限很短,你必須在30天或90天內發傳票或提出訴訟,因此行動要迅速。
惹刑事官司,小心謹慎應對
你可能是個受過高等教育、自認為遵紀守法的好市民,但你卻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惹上了刑事官司;例如,去商店買東西忘了付錢;喜歡實驗室里某件文具,想也沒想就把它放進包里準備帶回家去用;被女朋友甩了,跑到人家宿舍去理論,說說氣話……這些看似無關緊要的事情,可能會給你惹來意想不到的大麻煩,甚至被控告刑事罪。
如果你不幸牽涉了刑事案,該注意哪些法律問題呢?以下是律師建議:
第一,警察不聽解釋,只管抓人。中國人喜歡向警察解釋,在美國這是沒有用的。假設你的鄰居聽到你家裡爭吵聲音很大,以為發生家庭暴力而報了警,警察來了,首先會調查是否有人被打傷,有沒有流血。這時候中國人有個習慣,急於向警察解釋,這是沒用了,有時候反而把事情弄得更複雜,因為美國的警察不管誰對誰錯,他們只管抓人,不會聽當事人解釋,要解釋必須到法官面前去。
第二,小心你對警察的口供。警察把你帶去警局問話,可能會讓你把事情發生經過寫下來,之後要你簽名,通常中國人看著差不多就簽了,這對你很不利。
在電視和電影里,經常有這樣的情節:警察抓了人之後,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但實際上警察很少這麽做。案例:一位長島的中國留學生交上了不良之友,那位朋友偷了別人的車,然後帶著這位中國學生去兜風,途中出了車禍,那部偷來的車撞到樹上,開車的朋友當場死亡,那位中國學生從窗口飛了出去,昏迷了過去,但保住了性命。
事後警察問話,這位中國學生說:「是我的錯。」警察把這句話寫進報告,結果對這位學生很不利。代理該學生的黃曉夫律師在法庭辯護說,當時這位學生昏迷了,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說的話不能作為指控其有罪的證據。後來檢察官同意和解,條件是該學生賠償1萬元,而那部偷來的車才值2000元。
律師建議:被警察抓了後應保持沉默,講多錯多,一旦成為口供很難翻供;不要為自己辯護,因為你不是律師,很容易落入法律「陷阱」。
第三,警察逮捕你,不要反抗。你可能認為自己並沒有做違法的事情,但警察卻要抓你,你覺得不服,跟警察爭辯,甚至拒絕被捕,這時候你會罪加一條:擾警執法。
案例:一位華人去逛超市,拿了架子上一片創可貼,貼到自己的手上,這時候店員走過來,那位華人覺得是小題大做,說:「不就是一塊創可貼嗎,還你得了。」店員於是打911報警,告該華人偷東西。警察來了,要把當事人抓起來,對方反抗,跟警察扭打起來,結果被加上一條罪名:打警察。
警察抓人,還有另一種方式,不一定到你家裡去抓人,為了減少危險,警方會通知你「去一趟警局」,這時候你要做好準備,因為50%的可能是警察要抓你,這時候你最好找個律師。
第四,公派律師的利與弊。如果你牽涉刑事官司,但沒錢請律師,法律規定你可以申請法庭派一個公家律師為你辯護。
公派律師有利也有弊,好處是你可能省去律師費,但公派律師手頭上的案子很多,一次出庭可能手上有20多個案子,有時候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另一個方面是有些公派律師不了解中國語言,例如,一位被告人講粵語,而其公派律師在法庭上說被告人講普通話,結果自相矛盾。
第五,找律師與檢方談條件。在美國,刑事案的被告人抓了之後通常會交保釋放,這時候當事人可以找律師,大部分案件以談判和解告終,如果你不懂法律,你就不知道談判的底線在哪裡。
有些客戶問律師:「你多少錢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事實上,律師可能會告訴你打贏官司的可能性有多大,但卻無法打保票一定能打贏官司,如果有律師信誓旦旦地保證為你打贏官司,你反而要小心。
當事人被逮捕了之後,應找律師與檢方談條件。對於聯邦案件,很多律師不願意接案,因為聯邦的資源多,有FBI,有專家,你如果財力不夠很吃虧。
在美國你資源少就很吃虧,有句話說:「公正是需要代價的。」如果聯邦來勢洶洶,你怎麽辦呢?
首先,不要多講話,與你的律師談論你的權利;其次,不要輕易認罪;再次,不要逃跑,有當事人保釋出來後跑掉了,他們中有教授也有學生,他們怕自己的聲名受影響,但是通緝令一旦發出,在全國有聯網,在機場你一進關就會被抓,因此不要走下策,這對家人打擊最大。
第六,在美國,「不」就是「不」。留學生中涉及感情的案子很多。
案例:一位博士生強求一個女孩子發生性關係,後來他被控刑事罪,關進監獄。監獄裡的電話是監控的,那個男生打電話找人要把證人幹掉,結果這個男生除了強暴罪成立,還被控告企圖謀殺,後來他自殺了。
律師忠告:在美國,一個「不」就是「不」,不管是你的太太還是女朋友,只要她說「不」,你連碰都不能碰。
第七,無律師不要輕易認罪。一旦被控告刑事罪,不要輕易認罪。
案例:新澤西一家中餐廳因為人太多超標,老闆被開了罰單,他以為小事一樁而已,交了罰款就沒事了,於是跑去認罪,結果除了被罰款500元,還判監禁90天。餐館老闆當場傻了,他說:「那我老婆呢?她明天就要生孩子了!」他入獄的第二天,他太太在醫院生了他們的一個孩子,而他卻不在場,分享不了那一刻的喜悅。
後來聘請的律師以被告人認罪時無律師在場為由,向法庭提出取消被告人的認罪協議,獲得法官允許,結果當事人蹲了10天監獄後釋放。
有了困難,領館可以幫您什麼?
中國公民,無論是定居國外的華僑,還是臨時出國的旅行者;無論是大陸居民,還是港澳台同胞,都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
領事官員可以為您做的九件事情包括:推薦律師、翻譯、醫生;提供諮詢和必要協助;應請求進行探視;如遇特殊情況協助向國內親屬通報情況;與國內親屬聯繫、解決所需費用;協助尋親;補、換、發旅行證件;簽發回國證件;依法辦理公證、認證、婚姻登記。
以下是幾則領事保護摘要:當您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時,如何處理?
您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僱主,並要求通知您的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您可要求領事官員敦促所在國當局懲辦肇事者,或協助您通過法律途徑或向保險公司(如您已經投保)爭取賠償。
當您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包括性騷擾)時,該怎麽辦?
您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告,並索要一份警察報告複印件。您還應當與律師或醫生(如需就醫)聯繫,也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反映情況。
領事官員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幫助:安排適當人員(如有性別要求)聽取您的受害情況並承諾保護您的個人隱私;敦促警方儘快破案;了解案件進展情況;向您提供律師和翻譯的名單;推薦合適的醫院;補發丟失或受損的旅行證件;協助您與家人、朋友或僱主聯繫;尋求當地社區救助。
但是,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案件,不能代表您出庭,不能充當翻譯,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師費、醫療費或其他相關費用。
當您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時,該怎麽辦?
您有權要求面見中國使、領館領事官員。領事官員將根據您的請求前往探視,並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領事官員還可以幫助您與親友取得聯繫,向您提供當地律師名單。但是,領事官員不能干涉當地法律程序,不能出面替您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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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家園
ID:usajiayuan
※關於財產分割,這些法律知識你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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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件雖是小事,卻能給你定大罪。你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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