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數面前人人平等?古人也做不到啊!
摘要如果採取「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程序性正義原則,可以想見的是,來自教育不發達省份的考生將被置於何種尷尬的境地。如果教育本身就擔負著突破階層固化,實現階層流動的功能,那麼,分地域錄取本身也在這一大邏輯之中。
作者:張明揚(騰訊·大家專欄作者,《上海書評》主編)
一、從司馬光到朱元璋
1397年(洪武三十年)春天,南京。一個爆炸性的消息在來京參加科舉的北方考生中傳播了開來。在剛剛公布的會試結果中,北方士子全軍覆沒,入格的51名進士均為南方人,這在數百年以來的科舉歷史上還是首次出現。
對於這一結果,憤怒的北方考生們出於本能地認為是「黑幕」,向朝廷聯名上疏狀告主考官劉三吾等人偏私南方人,「三吾等南人,私其鄉」。部分北方考生更是通過串聯走上南京街頭沿路喊冤,甚至當街攔下官員轎子告狀。
朱元璋聞訊後派人複查試卷,希望以增補北方考生名額來息事寧人。誰料主考劉三吾聲言「江南本多俊才」,其中絕無舞弊之事,以致複查結果維持原榜不變。此後幾經博弈,雖然還是未找到舞弊的確實證據,但朱元璋還是下令將劉三吾發配充軍,其他數十名考官則悉數處決。
最終,朱元璋親自閱卷增補了61人為進士,全部為北方人,為這場史稱「南北榜之爭」的明初科場大案結案,也為大明王朝此後的科舉改革定下了基調。
到仁宗宣宗之時,明王朝最終確立了「南北卷」的制度,十名之中南方人取六人,北方人取四人,北方的「進士」名額從此有了制度性的保障。不久之後,明宣宗又下令增加了一個「中卷」,將四川、廣西、雲南、貴州,還有包括太祖老家鳳陽一帶的幾個府一併納入,南、北、中三個地區的錄取比例為55:35:10。
按照余英時先生《試說科舉在中國史上的功能與意義》一文的說法,科舉的「地區分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東漢的孝廉制度。漢和帝時代,東漢政府決定地方推舉孝廉的名額必須與人口成比例,二十萬以上人口的地區每年可舉孝廉「一名」,例如大郡百萬人口每年可舉五名,不滿二十萬的小郡則每兩年舉一名。
在唐代,科舉雖已創立,但由於南方還未崛起,科舉的「南北之爭」還不是一個問題,事實上,以福建為例,直到中唐韓愈時代才出現了第一個進士。事實上,此時唐朝也不是沒有地域之爭,只是沒有體現到科舉中來而已,此時的地域之爭主要體現為「關中與山東之爭」,而唐太宗則曾明顯地暴露出對關中人士的偏愛。到了北宋,隨著南方特別是東南一帶的興盛,如余英時先生所說,「西北之士」與「東南之士」在科舉制度中的嚴重失衡便成為當時一最大爭論。
早在著名的歐陽修與司馬光之爭前,北宋已有政治謠言稱太祖趙匡胤是個典型的地域歧視者,曾有「南人不得坐吾此堂」的政治囑託,這雖然很可能是則謠言,但借皇帝之口廣為散布足以體現了宋代南北地域歧視到了何種猖獗的程度。另有一則真實得多的政治軼事,陝西人寇準一次選狀元時,硬是以本屆南方人不行為理由(「南人下國,不宜冠多士」),把原定的江西人蕭貫換成了一個山東人。據說寇準還廣為宣揚,聲稱自己又為中原人奪了一個狀元。
有趣的是,陝西人寇準後來在政治上失勢也源於另一個江西人王欽若的小報告。宋真宗在寇準勸說下親征宋遼戰爭,王欽若之後卻向宋真宗說寇準這是將以身犯險的皇帝作為賭注,從而導致了君相失和。之後,王欽若成為了第一個當上大宋宰相的南方人。以地域之爭的角度來看,王欽若當是為受歧視的南方人報了一箭之仇。
在此種政治氣氛下,北宋的科舉制度自然是相對偏向北方人的。根據江西人歐陽修的觀察,東南科考的命中率是「百人取一」,而西北的命中率則是「十人取一」。無論歐陽修是否放大了這種不平等,但另外有一個「不平等」是他無法否認的,有宋一代,正是江西人作為南方人的代表全面上位的時代,唐宋八大家中,除了韓愈柳宗元兩位唐人之外,歐陽修、王安石和曾鞏三人都是江西人,還有三個人,蘇東坡一家三學士,來自四川。八大家中的六個宋朝人,都是南方人,如此碾壓性的事實也不比明初「南北榜之爭」開始的北方人全軍覆沒差多少了,歐陽修還有啥好多說的。另外,在北宋時代,所謂科場上的南北之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江西人與西北人之爭。
因此,山西人司馬光站出來與江西人歐陽修辨論,為北方考生代言就再正常不過了,他的理由是,「古之取士,以郡國戶口多少為率。今或數路中全無一人及第,請貢院逐路取人」。「全無一人及第」說的自然是大西北,司馬光在這裡提出了著名的「逐路取人」思路,基本可以理解為「按省錄取」。
江西人歐陽修的思路則可稱為「憑才取人」,在繼續強調南方人本已受欺負的之外,堅持分數面前人人平等,「國家取士,唯才是擇」,不能為了所謂的區域公平,而讓北方不合格的考生混進來,而讓南方合格的考生被淘汰出去。
用劉瑜老師最近一篇流傳甚廣的文章來看,歐陽修的「憑才取人」可以看作「程序性正義原則」,大家公平競爭;而司馬光的「逐路取人」可以看作「補償性正義原則」,像美國一樣搞教育平權,區別只是美國補償的是少數族裔,而大宋朝補償的是考場上的弱勢群體——北方考生。
從道理上,這兩種思路都對。究竟聽誰的,就不僅僅是道理的問題了。從砸缸時代開始,司馬光就證明了自己不僅僅是一個動嘴皮子的辨論家。在實操層面的政爭中,司馬光也取得了南北之爭的勝利。作為繼歐陽修之後在大宋中樞的另一個江西人,王安石在新政中也曾有為南方考生代言的改革措施,但反變法的司馬光當政之後,盡除王安石新法,最終為「西北士人」爭取到了科舉制中的名額保障,儘管未全面實現「逐路取人」的政治理想,但已先期實現了齊、魯、河朔諸路與東南諸路的分別考試。可以肯定的是,歐陽修的「國家取士,唯才是擇」從此被否定了。
一個附加政治「紅利」是,在司馬光有意無意的營造下,南方士子與王安石新黨被捆綁在了一起成為了缺乏政治操守的代名詞。一個頗政治歧視的潛台詞或許是,既然「閩人狡險,楚人輕易」,又何必在科場上給南方考生提供便利呢,大宋的將來還是要靠北方考生。
二、頑強的江浙考生
從何炳棣先生的名著《明清社會史論》一書可以看出,儘管明代逐漸採取了旨在平衡地方差異的「南北卷制度」,但南方(東南)考生仍然頑強地在制度縫隙中左衝右突,從明初到清初,浙江、江蘇、江西三省的登第士子仍然超過其他地區。
根據《明清社會史論》一書中的表格,在明初,江西仍然延續著北宋歐陽修王安石的遺風,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持著全國進士中榜第一的地位;從明代中葉開始,浙江接班江西,成了新的科場霸主;到了晚明,也就是明朝的最後30年,江蘇又取代浙江成為了第一。按照何炳棣先生的說法,考慮到蘇北在明代大部分時期科舉競爭方面的表現「相當不佳」,蘇南考生的表現就更為眩目了。
從整個明代的進士人數來看,浙江、江蘇、江西分列全國總榜前三,而第四,則是低調追趕的福建,到了晚明,福建甚至已超過了江西列第三。對於浙江的崛起,有一種有趣的說法是,可能是受到了王陽明的鼓舞與「知行合一」理論的刺激,而江西呢,可能也和王陽明有關,這裡曾是王陽明仕途最為閃光的發生地。
進入清代,大體上的科考分省狀況仍然延續了明代的趨勢。在整個清代,江蘇浙江與明代一樣高居前兩位,只是江蘇變成第一罷了,但在晚明開始也就如此了。
相對江蘇浙江的風光,一些西北省份在清初的表現簡直是災難性的。以甘肅為例,從1644年到1712年,竟然沒有出過一個進士。如甘肅這樣的落後省份,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迎來了改革的春天。從這一年開始,大清朝開始實行完全意義上的「分省定額錄取」制度,這可以看作司馬光「逐路取人」原則的充分實現。
「分省錄取」對落後省份又多大幫助?改革之後,曾經打零蛋的甘肅有清一代竟出了255名進士。不出意外的,江蘇在此次改革中受到了巨大的打擊,但考慮到整體基本面過於強大,在清代還是保住了第一的位置,儘管已經相當勉強。總體上看,在整個清代,北方省份的進步是非常明顯的,河北山東分列三四名,河南山東則為六七名。
作為總榜第一名,江蘇在清代取得的成績也是要打引號的,一旦引入了人均數據,就會發現,江蘇僅列全國第十,每百萬人口的進士數人數為93人,一萬人都輪不上一個名額,這一數據甚至要低於貴州,以116人位列全國第五。
范進中舉
三、「分地域錄取」背後的終極訴求
用我們當下的邏輯來看,高考的「分省錄取」無非也是一種針對地區發展不平衡的教育公平,所謂的「補償性正義原則」。如果採取「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程序性正義原則,可以想見的是,來自教育不發達省份的考生將被置於何種尷尬的境地。如果教育本身就擔負著突破階層固化,實現階層流動的功能,那麼,分地域錄取本身也在這一大邏輯之中。
但置於科舉時代的邏輯,如果教育公平的確是「分地域錄取」的一大考量的話,那也僅僅是考量之一,甚至未必是最重要的考量。
如余英時先生《試說科舉在中國史上的功能與意義》一文所說,如果科舉真實為了通過考試以選拔最優秀的治國人才,則它只能以歐陽修的「取材唯才是擇」為最終極的根據,不應再加一道地域性的限制。因此,余英時認為,科舉制的意義並不僅僅在於網羅最優秀的「士」參加政府,其更深一層次的用意則是「全國各地區的『士』必須平均而不斷地進入統一帝國的權力系統」。
「統一帝國的權力系統」,可以這麼理解,「分地域錄取」首先是服務於「統一帝國」的。余英時以「孝廉」制度為例稱,在文化上,「孝廉」把全國意義上的基本價值觀傳播到各地,以取得全國性文化統合的效用。
科舉也是如此,說得再大一點,科舉的「分地域錄取」實際上正是「大一統」的題中應有之義。錢穆在《國史新論》一書中說得很明白,科舉的一大意義是「促進政治統一」,「全國各區域,東北至西南,西北至東南,皆得有一種相接觸相融洽之機會,不僅政治上增添其向心力更應文化上增添其調協力」。
說的更直白一點,大一統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於各區域政治文化精英對中央的認同,甚或說是如現代英美一樣形成一個全國意義上,全體精英尊奉的「統一價值觀」。在英美,你可以說這是民主自由法治,在中國帝制時代,這就是以科舉為統合形式的儒家價值觀。
費正清主編的《中國思想與制度論集》中收錄了E. A. Kracke的《中國考試制度里的區域、家族與個人》一文,其中如此褒獎了科舉分地域錄取的意義:「加強區域對君主的效忠,避免讀書人受挫折而產生的敵意。」
假想一下,如果按照歐陽修的方式,搞原教旨意義上的「分數面前人人平等」,西北諸省「全無一人及第」,甘肅在清代的前70年未出過一個進士,西北諸省的政治文化精英又如何對大一統產生向心力?
在回到本文一開始朱元璋「南北榜之爭」的歷史情境。朱元璋為何要對考官們開刀?當然你可以說他是出於考試地域公平的考量,但背後一大原因可能依然是「大一統」。在明初的政治環境中,朱元璋所憂慮的北方,歷經金元異族王朝兩百餘年的統治,對所謂的民族情感相較南方人要淡漠的多,對元王朝很難說沒有「故國之思」與「黍離之悲」。朱元璋定都南京,本身已容易讓北方人產生新朝是一個「南方政權」的猜疑,再考慮到元朝時代的科舉政策相對偏向於「北人」,如果再如劉三吾們不講政治的搞出一個北方考生全軍覆沒的考試結果,很難不讓北方士人產生「離心力」,一旦南北殊途,對明王朝的鞏固北方統治可能會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因此,朱元璋的重手整治不僅僅可以看作一樁「科舉大案」,更可以看作是一樁離間南北感情的「分裂國家大案」。在此種政治考量面前,「南方人考試成績好」的話語顯得像政治白痴一樣。
這是第一點,大一統考量。
再說第二點,「間接的代議功能」。這也是出自於余英時先生之口,「科舉制自始便兼涵一種地方代表性,各地『孝廉』或『進士』往往在政府中為自己地方的利害說話。這當然談不上是代議制,但不能否認科舉制有時也發揮了一點間接的代議功能」,「在統一王朝的所謂『盛世』,中央與地方之間隔閡較少而予人以『政通人和』的印象,科舉制至少在其間發揮過一定程度的溝通和調節作用」。
余英時也以「孝廉」制度為例稱,在政治上,「孝廉」每年從各地走進政府,一方面可以使朝廷在重大決策方面不致過於偏向某些地區的利益,另以方面每一地區的特殊困難和需求也可由此直接反映於朝廷之上。
E. A. Kracke在《中國考試制度里的區域、家族與個人》一文也持有相似觀點,認為分地域錄取「使得各區域在政府中都有喉舌保障他們的利益」,並且「鼓勵地方發展出個智識領導團體來協助中央派往地方的官吏」。如果不是置於科舉制的語境,Kracke的說法很容易會讓人覺得他其實說的是代議制初期的英國。
從廣義上來說,所謂「間接的代議功能」仍然是服務於第一點:大一統政治的。中央政府對地方利益的種種平衡與顧慮,自然可以置於央地關係的角度來看。
從以上的意義上來看,歐陽修「憑才取人」最終一定會敗給司馬光的「逐路取人」。
不過,從歷史上看,明清「分地域錄取」的科舉國策在總體上也並未損害江浙的核心競爭力,江浙兩省在進士總榜上不僅長期佔據了前兩名,更重要的是,在清代的一些「高階」指標上,如狀元人數、三甲人數上,江浙尤其是江蘇相對其他省份可以說佔據了壓倒性的優勢。中央政府可以用「地域指標」限制江浙的舉人乃至進士的名額,但卻從未極端地在三甲和狀元這個最高端領域搞區域平衡,這或許也可以看作另外一種意義上的「補償性正義」。
同樣值得一提的是,明清時代「分地域錄取」的保護對象的確是老少邊窮,對於京城這樣的特殊地域並未有過分的偏袒。比如,朱元璋的京城是南京,他的「南北榜之爭」直接就損害了京城人民的利益,但朱元璋肯定是不太在乎,因為他應該很明確地知道,「大一統」才是這一切背後的終極訴求。
朱元璋知道的事,可能太多了。
(本文原標題:《科舉時代的地域之爭》)
…………………………
本文系騰訊《大家》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結語騰訊《大家》是一個互聯網原創專欄平台,致力於為讀者提供最有價值的內容和觀點。《大家》微信號:ipress,歡迎搜索收聽。
※古人云:世人皆苦,不苦不是人
※古人精準復原相,第四個人讓人有點接受不了
※古人是如何罵人的,你絕對想不到
※古人到底長什麼樣?很多都是帥哥美女,只有曹操最嚇人!
※古人的酒量到底有多少?黑人為什麼喝不過白人?我來給你講講
※「你是個好人,但我們不合適」,弱爆了!看古人怎麼說分手
※古人作詩還可以「爛」到這種程度!看來不是所有人都能是李白!
※古人打仗怎樣分清自己人?會不會砍錯人?
※古人認為,人上了年紀就應該多吃肉
※古人多數人一般幾天洗一次澡?
※古人都是這樣騙人的嗎?走,跟著我有肉吃!
※古人的名字都很好聽?不,來看看這些奇葩的古人名!
※古人做的夢也不一般,令人啼笑皆非!
※你知道「粥」在中國有多少年歷史了嗎?古人才是不折不扣的吃貨!
※遠古人類為什麼吃人肉?背後原因讓人唏噓!
※古人說過的10句話,看看這幫人的所作所為就懂,啥叫人狠話不多
※古人專門對女人的懲罰,有人沒開始用就暈厥,現代人見了也不舒服
※情人節:遇到像這三位古人一樣的好男人,別猶豫就嫁了吧
※古人做假髮,毛髮從哪來?除窮人賣發犯人剃髮,還有一種你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