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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夜生活與八小時睡眠


《一日將盡:過去的夜晚》有國內譯本,不過被翻譯成了《黑夜史》(湖南文藝出版社,2006),有興趣的可以讀一讀。


文章提到的分段睡眠,其實就是多階段睡眠(Polyphasic sleep),又稱為多相睡眠,顧名思義,就是把我們人類的單次睡眠分成了多個睡眠周期。多階段睡眠還被稱為是「達芬奇睡眠」,因為據說達芬奇就是一個多相睡眠者(每隔四小時就打15分鐘的盹兒),但至今沒有確切的資料能證明這一點。

不過話說回來,在一個沒有電燈、電腦、電視、KTV的時代,尤其是勞動人民,回家之後又點不起蠟燭或煤油燈,天黑之後實在無事可干,所以啪啪啪造個孩子也倒順理成章……愛默生不也說過么,「光明是最好的警察,因此無情的曝光反倒保護了世界」,這個當然不是針對黑暗中造小人兒,而是物理意義和隱喻意義上黑暗中的犯罪。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電燈真是一個降低犯罪的偉大發明啊。

古人的夜生活與八小時睡眠



我們總是擔心大半夜醒來後干躺著,但那對你或許是有好處的。越來越多來自科學和歷史的證據表明,連續八小時的睡眠也許並非自然。

在上世紀90年代初,精神病學家托馬斯·沃赫主導了一項實驗,在這項實驗中他把一群人置於每天有14個小時黑夜的壞境中以度過一個月。


這確實得花點時間來讓測試者調整他們的睡眠,但是到第四周測試者們養成了一種不同的睡眠方式。他們先睡上四個小時,然後醒個一到兩個小時,之後又繼續睡上第二個四小時。


雖然睡眠科學家對研究結果感觸頗深,但在大眾思想中要不間斷的睡上八個小時的觀念依然無所動搖。


2001年,弗吉尼亞理工學院的歷史學家羅傑·埃克奇發表了一篇題材新穎的文章,內容來自他16年的研究,大量的歷史證據揭示了人類過去睡眠會分為兩個時間段。

古人的夜生活與八小時睡眠


羅傑·埃克奇認為這幅珍·賽恩熱達姆1595年的雕版畫是夜間活動的證據。


四年後他的書《一日將盡:過去的夜晚》(At Day"s Close : Night in Times Past)發表,發掘了超過500份關於分段睡眠方式的參考文獻,有來自日記,法庭審理筆錄,醫學圖書和文學作品(從荷馬奧德賽到奈及利亞現代部落的人類學探究)。


和沃赫實驗中測試者的經歷非常類似,這些參考文獻描述了夜幕降臨後兩小時後的第一次睡眠,接著是一到兩小時的不眠期,然後開始第二次睡眠。


「這可不僅僅是文獻數量的問題——關鍵是它們涉及睡眠的方式,就像分段睡眠是一種常識,」埃克奇說道。

在醒著的時間段,人們還是挺活躍的。他們通常起身去上個廁所或者吸根煙,有些甚至去拜訪鄰里。大多數人待在床上,閱讀、寫點東西並且常常祈禱。15世紀晚期有大量的祈禱手冊用於在睡眠間的清醒期進行特別的禱告。


並且醒著的幾個小時里人們也不孤單——他們會和床伴說說話,或者做個愛什麼的。


一份來自16世紀法國的醫生手冊上甚至建議夫妻造人的最佳時間是在第一次睡眠之後,而不是勞累一天後直接開始,經過第一次睡眠,「他們會更有性趣」並且「表現得更棒」。


埃克奇發現,關於分段睡眠的文獻在17世紀晚期開始逐漸消失。首先開始於北歐城市中的上流階層,然後在接下來的200年後情況蔓延到了西方社會的其他地區。

一直到上世紀20年代,分段睡眠的觀念才完全從我們的社會意識中退去。


他把這種初始轉變歸因於街道照明、家庭照明的提高改進,和咖啡館的大量興起,它們有時通宵營業。由於夜晚變成了人們合法活動的一個時段,隨著夜生活的興起,人們用於休息的時間就縮短了。


在歷史學家克雷格·科斯洛夫斯基《夜間帝國》(Evening』s Empire)一書中,他給出了一個對於這一切如何發生的解釋。


「在17世紀之前往往和夜晚相關的通常沒什麼好事,」他說道。夜幕之下總是聚集著聲名狼藉的人——比如罪犯,妓女和酒鬼們。


「甚至那些能夠支付的起燭光的富人,本能把他們的錢花到更有意義的事情上。對他們來說,跟通宵相關的事均沒有什麼聲譽和社會價值可言。」


這樣的情況隨著宗教改革和反改革運動的進行而發生了改變。在迫害異教徒時期,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習慣於晚上執行秘密行動。在更早的時候夜晚屬於那些道德敗壞的惡棍,現在那些可敬的人也變得習慣於利用黑夜的時間。


這種趨勢也逐漸向整個社會層面轉移,不局限於那些能付得起燭燈的人,隨著街道照明的出現,晚間社交活動開始滲入各個階層。


1667年,巴黎成了全世界第一個照亮其街道的城市,在玻璃燈具中放入蠟燭。同年裡爾(法國北部城市)也跟隨效仿,兩年後阿姆斯特丹(荷蘭首都)發展起了效能更高的燃油照明燈。


直到1684年,倫敦才加入上述城市的行列,到17世紀末,歐洲超過50個主要城鎮在夜間得以照明。


夜晚變得時尚迷人,花數個小時躺在床上在那時被認為是一種時間浪費。


在萊比錫這樣的小城市中心,德國人僱傭100人點700盞油燈。


「人們變得非常有時間意識對效率也很注重,當然是在19世紀之前,」羅傑·埃克奇說道,「但工業革命更迅速的強化了人們的這種態度。」


這種態度轉變的有力證據來自於一份1829年的醫學期刊,其中鼓勵父母強迫他們的孩子擺脫分段睡眠的習慣。


「如果沒有疾病或者突發事件纏身,他們沒必要比在第一段睡眠中得到更多的休息。」


「同時,如果他們豎著耳朵再打個小盹,他們會被教導,把這看成一種不利於他們名譽的不節制行為。」

古人的夜生活與八小時睡眠



1809年倫敦,公眾對於新安裝的煤氣照明紛紛產生了好奇


當今,很多人似乎已經很好地適應了八小時睡眠,但是埃克奇相信,許多睡眠方面的問題可能源於人體對分段睡眠的自然偏好和普遍存在的人造照明。


他認為這可能是被稱作睡眠維持性失眠的根源,患這種癥狀的人會半夜醒來,然後便很難入睡。


在19世紀末期這種癥狀第一次出現於文學中,以此同時有關分段睡眠的描述消失了。


「對於大多進化歷程我們以一種特定方式睡覺,」心理學家格雷格·雅各布斯說道,「半夜醒來是正常人體生理機能的一部分。」


我們必須在完整的時間段內睡覺的觀念或許是有傷害性的,他說,如果這種觀念使人們半夜醒來帶著一種焦慮的心情,而且這種焦慮本身有礙於睡眠,並且還有可能蔓延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拉塞爾·福特斯,一位牛津大學的生理周期(生物鐘)神經學的教授,分享了他得這種觀點。


「許多人半夜醒來伴隨著恐慌,」他說道,「我告訴他們,他們的體驗只不過是退回到了雙模睡眠方式。」


但是大多數醫生依然無法認識到完整的八小時睡眠或許是非自然的。


「醫生們面對的超過30%的內科問題直接或間接與睡眠有關。但是睡眠在醫療培訓中已被忽略而且很少有研究中心來進行睡眠的研究,」他說道。


雅各布斯認為睡眠之間醒著的時段,這段時間人們只好休息和放鬆,原本對人類自然調節壓力的能力起著重要的作用。


在很多歷史記述之中,埃克奇發現人們用這段時間來考慮自己的夢想。


「今天我們很少花時間做類似這樣的事了,」雅各布斯博士說道,「這並非巧合,在現代生活中,報告有多慮,壓力大,抑鬱,酗酒和藥物濫用的人數已經攀升。」


所以下次當你在半夜醒來,想想你工業時期前的祖先們,放鬆下來。醒來躺著或許對你有益。


文/Stephanie Hegarty 譯/meihualao 校對/馬路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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