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是西周王朝,讓孔子驚嘆「鬱郁乎文哉!吾從周」
西周時期,是古代中國社會發展的關鍵期,周人在吸收和繼承夏商兩代政治的基礎上,確立了以分封製為框架、以宗法-禮樂制度為紐帶、以天命—德政為核心政治理念的政治治理模式,創造性地解決了早期國家的跨區域治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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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其源者流清 渾其本者末濁/《後漢書》
黃愛梅,歷史學博士,現為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教研室副教授,主要從事先秦秦漢史研究。主持國家社科項目「吳越地區早期政治形態演進研究」、浙江省重點社科項目「先秦秦漢江南城市研究」,出版《西周史》(「細講中國史」叢書系列)、《器之藏——考古學視野下的中華上古文明》(合著)等論著,發表《西周金文諸侯稱王現象辨析》、《西周中晚期君臣體系的變化及其對王權的影響》、《先秦秦漢時期「江南」概念的考察》、《西周分封制度概說》等論文多篇。
西周時期,是古代中國社會發展的關鍵期,周人在吸收和繼承夏商兩代政治的基礎上,確立了以分封製為框架、以宗法-禮樂制度為紐帶、以天命—德政為核心政治理念的政治治理模式,創造性地解決了早期國家的跨區域治理難題。孔子說:「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西周在古代國家治理方面的制度、文化及思想安排,為後世留下了寶貴的歷史遺產,成為中國古代文明的基石。
西周是如何「封建」的
公元前1046年武王伐紂,周人聯合庸、蜀、羌髳、微、纑、彭、濮等方國部落組成的諸侯聯軍,渡過孟津,直奔商的王都。在朝歌郊外的牧野,周武王姬發對眾人做了激動人心的戰前動員(《尚書·牧誓》),周人的虎賁和戰車向著商人軍隊直馳而去,商人大敗,商紂王在鹿台自焚而死,歷時近五百年的商朝,自此滅亡。
武王克商,開啟了西周王朝的統治。但在克商之初,周人的勝勢並不穩定,根據《逸周書?世俘》等篇的記載,當時周人所直接控制的地域,大致在今天的河南、山西的一帶。周人以「蕞爾小邦」的身份,打敗了「大邦殷」,一躍而成為「天下共主」,如何恢復和重建戰後秩序,成為周人面臨的第一個考驗。
剛剛取得克商勝利的周人,還沒有辦法對原來殷商統治下的諸多諸侯或族群,實施有效的直接統治。周武王為穩定局勢,周武王將商都一帶的殷遺民封給商紂的兒子武庚祿父;同時,又把殷商王畿之地一分為三,分封自己的三個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在周邊監視和控制,史稱「三監」。此外,周人還「褒封」封神農之後於焦地、黃帝之後於祝地、帝堯之後於薊地、帝舜之後於陳地,大禹之後於杞地,以強調其對天下的懷柔之意。
克商不久,新政權尚未穩固,周武王就去世了。剛即位的成王姬誦,年紀很小,尚在「襁褓之中」(《史記·周本紀》,由其叔父周公姬旦攝政當國、代行權力。管叔和蔡叔不服,散布流言說周公將對成王不利。繼而聯合武庚叛亂,史稱「三監之亂」。原先歸屬商人的東方諸侯,如徐、奄、薄姑、熊盈等,也乘機作亂。甚至在周人的根據地西土之上,也有暗中響應的。一時間,周王朝遭遇到了嚴重的政治危機。
緊要關頭,周公採取果斷行動,「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尚書大傳》),通過「內弭父兄,外撫諸侯」的辦法,殺管叔,囚蔡叔,追擊武庚祿父,又進行了大規模東征。三年之後,征服了黃河中下游的大部和長江流域的部分地區,其統治範圍東至山東半島,西到六盤山,南抵淮河和長江中游,北達燕山一線。面對更加廣大的服屬地域,周人在承認原有舊邦國或地方人群的自治管理之外,更主動地在東方殷人勢力舊地,大規模分封王室宗親和重要功臣。
周人這次的分封,就是古代文獻中常說的「西周封建」。
「封建」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意謂周公看到管、蔡二叔不德,採取了分封親戚的方式來保衛周王室。由此可見,西周的封建,就是天子將王室親戚或功臣派往外地建立邦國,通過建立起王室與地方諸侯的統屬關係,來達到藩屏王室,幫助王室統治天下的目的。這一形式,在有周一代一直實行,但規模最大的諸侯,則是在成王和康王時期分封的。有學者認為,早在商代已出現分封制的雛形,比如,甲骨文中顯示,商王的兒子們「子某」,常常分布在今天河南西北的商王田獵區之內;而非子某的諸侯,則主要分布在商王朝疆域的西北。儘管如此,周人的分封,比起商代,要顯得更為主動和積極。
這一批新封的諸侯,主體是周王室的後裔、近親或姻親,是與周王室關係最為密切的「自己人」。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記載,周代分封的對象中,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鄷、郇等,是文王的兒子;邘、晉、應、韓,是武王的兒子;凡、蔣、邢、茅、胙、祭,是周公的兒子,等等。據說周人分封了七十一個新國,其中姬姓之國有五十三個,「周之子孫,苟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荀子·儒效篇》)此外,齊國,分封的是跟隨武王伐商的姜尚父(姜太公),燕國受封者是為平叛管蔡之亂立下汗馬功勞的召公,這些都是功臣之國。
分封之後建立新國,這些新諸侯遂以其國名作為氏名,周人的分封實際又有分氏的意味。他們與周王之間、彼此之間,存在真實的血緣關係,聯繫也就更加緊密。這些新分封的諸侯,來到新領地進行開拓和發展,能夠打破原來舊有的地域格局,有效分割原先殷人與地方的聯繫;同時,這些新諸侯要在新環境中生存下去,也必須依靠周王室這個堅強有力的後盾。藉助彼此間的血緣聯繫及現實利益的需求,周天子與受封的諸侯們得以有效聯接並相互策應,如同撒下自己的種子,周王朝依靠新諸侯在各地擴大自己征服的力度,建立起「天下國家」的統治秩序。
為更好地控制東方地區,周人又在伊洛地區營建新都,史稱「營雒」。新都的選址頗費心思。伊洛地區,正是古人所認為的「天下之中」。周人在此建都,並將軍隊駐紮於此(成周八師),更加有利於王室對四方諸侯的有效控制。1963年,陝西寶雞市賈村出土的青銅器何尊,銘文記載了周成王五年四月的一天,成王在京室對宗族小子的誥命。其中既有「余其宅茲中國,自之乂民。」意思是我要營建天下的中心(「中國」),以此統治百姓。《尚書?召誥》的表述是:「其作大邑,其自時配皇天,毖祀於上下,其自時中乂。」周公的解釋,是此地距四方諸侯道路遠近相同,方便各地諸侯貢賦,當然也方便王朝對四方諸侯的控制。由此,西周「封建」,成為周人實施「大地域」王朝統治的有效手段,這種地域治理模式的有效運行,最終形成了以「中國(域)」為核心的傳統天下差序格局的重要制度淵源。
「封建」的根基是「宗法」+「禮樂」
分封制度的推行,初步解決了周人的大地域控制難題;但分封制度有效推行,尚需要藉助並改造傳統的血緣關係,並賦予其新的政治原則,這就是周人的宗法制度。周代宗法制度,以血緣關係(「親親」)為紐帶、以政治關係(「尊尊」)為核心,再配上與之相應的差序分布的禮樂等級制度,以區分社會群體的不同政治身份與等級秩序,此即古人所謂「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從諸侯、卿、大夫,延伸到貴族的最末一等士階層,形成了層級分布的政治組織關係和身份秩序,成為周代政治秩序維持的基本紐帶。
宗法關係,首先是宗族內部的等級原則。擁有共同祖先的後世子孫宗親內部,依據與共同祖先血緣關係的遠近,分化為「大宗」和「小宗」,大宗是先祖血統及政治地位的直接繼承者,地位要高於小宗,大宗的繼承者叫宗子(宗族長),其地位要高於其他宗族成員。這種劃分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
據《儀禮?喪服》,只有諸侯的嫡長子能夠繼承諸侯君位,其他兒子由於不是君位繼承人,無法直接承繼諸侯身份,需要自行另立新宗,以示與尊者的區別,此即「別子為祖」。立為新宗的別子,作為新系統的開創者,其神主會在宗廟中永久供奉成為新宗之祖,而為其嫡長子所會繼承,這就是「繼別為宗」。大宗為尊,「百世不遷」,小宗為卑,「五世則遷」,由此區分出社會統治階層的各個成員與天子、諸侯的嫡庶、長幼、親疏、尊卑關係。
照此原則,天子予諸侯封國,周王和諸侯封給卿大夫采邑,卿大夫在采邑安置自己的同族……宗法制度不僅是一種血親關係,更是一種政治關係和管理秩序,與尊卑位分相應,伴隨著大宗與小宗、宗子與宗族成員之間的權力和義務關係。每個貴族家族都有共同的姓氏,共同祖先和共同的宗廟、墓地、甚至田土和居邑,客觀上有利於貴族間化解矛盾和加強團結,進而達到全面鞏固和維護周王室統治的目的。各宗族內部成員對宗族、對宗子,負有服從的義務;大宗和宗子,也要相應地維護本宗族成員的利益,負起組織、管理、團結、照顧甚至支配族人的責任。為了宗族利益,宗子甚至可以決定宗族成員的生死存亡。
由此可知,周代宗法制的實質,是一種血緣集團內部管理和支配的制度;而周代宗法制的推行,則體現了周人改造傳統血緣關係並用以維護政治權力及經濟利益再分配的創造性轉化的努力方向。
西周王朝充分利用血緣親族關係進行統治,不僅保留了大量的宗族和氏族集團,而且還以此作為統治的基礎。在西周宗法制度下,父既是宗君又是尊長,君臣之義等於父子。血緣宗族集團與地緣政治相結合,這不能不說是西周政治的一大特點,也造成了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傳統,為後世王朝所繼承。後世王朝始終是一個「皇家」的天下,如東漢後期出現的累世公卿,魏晉南北朝的世家大族,隋唐的關隴集團、官修氏族譜系,宋代地方宗族的重新構造……宗法制度催生以「家」為本位的社會倫理體系,後世的「忠」與「孝」觀念、「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秩序,後世有關祠堂、家譜、義田等反映族權、父權與夫權的內容,也無一不與西周宗法制度的「歷史遺產」相關。
與分封制、宗法制互為表裡,周人對原有的事神祈福的原始宗教儀式進行改造,將之設計為以政治秩序為主體的一整套禮樂制度,作為維護王朝政治的行為規範與倫理原則,並將其延展到貴族生活的方方面面。通過各種禮的舉行,周人的社會秩序和規則得到確立和維護。樂通常是配禮而行,其作用則在於協調上下、體現和諧,周禮的核心,是強調不同等級的權利義務關係之分別,以達成穩定且有差別的社會秩序。周代的禮樂傳統,成為古代中國禮樂文明的基本秩序原則和有效治理形式,為後世歷代王朝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政治模板,孔子所言「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論語》),正是對周代禮樂制度之盛狀的有力概括。西周禮樂傳統,在孔子開創的儒家學派所繼承,對後世古代政治思想演化,產生了持續且深遠的影響。
執政的資源是「天命」+「德政」
天命觀,是周人有關天下秩序構建的核心觀念。據《尚書》等文獻所載,周人以「小邦周」戰勝「大邑商」後,對夏商以來的天命觀進行了改制,提出了「天命棐常,有德者居之」的天命改易理論,以便更好地闡釋周人代商取得天下統治的政治合法性。
周人的「天命」說,首先強調上帝有命(天命),是統治權力合法性基礎。夏、商之所以能有「天下」,乃是因為得到了上天的眷命。周之代殷,同樣是是「天命」所賜,「弗吊天降喪於殷,殷既墜厥命,我有周既受」(《尚書?君奭》)。商滅夏、周滅商,都不過是「惟恭行天之罰」(《尚書?牧誓》),替天行道罷了。既然上天意志發生了改變,天命的轉移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周人能夠以偏於一隅的「小邦周」戰勝強大的「大邑商」,由此得到了合理的解釋。
周人對「天命說」的最重要的改造,乃在於明確提出了「天命」與德政的內在關聯。周人認為,商人之所以「隕命」,是因為商人沉湎於飲酒,以及商王對下民疾苦缺乏關心的殘暴統治所致的「失德」行為所致。而周之所以「受命」,也是文王、武王能行「敬天、明德、乂(愛)民」的緣故。周人強調,天命的轉移並非不可把握,上天實際上是以「德」的要求來檢驗下界統治者,想要長久地保有天命,就必須謹慎小心、如履薄冰,吸取前代和祖先執政的經驗教訓,時刻敬天、明德、保民。因為民心、民意既是統治者德行影響的結果,也是上天意旨的風向標。於是,我們在西周金文和傳世文獻中,看到了大量強調德行、敬天的語句,諸如「畏天畏(命)」、「克明俊德」、「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等等,都是這種觀念的反映。這些觀念,在後世王朝又被反覆申明,構成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傳統和國家合法性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周人對「天命」觀與「德政」說內在關聯性的解讀,在繼承夏商以來天命理念的基礎上,有效化解了商代統治者過份注重祖先與鬼神關係的神學迷思,強調現實政治的重要性,從而創造性地解決了王朝統治合法性與政治行為的內在矛盾,其中蘊含著中國古代國家治理理念的深刻變革,成為後世統治者強調仁政理念的重要歷史來源,也對中國王朝政治的實踐理性傳統的形成,產生了深遠影響。中國古代思想家們持續討論的主題:道與天命,德行,秩序……都能夠從西周的文化中找到它們最初的雛形。
通過以上對西周政治制度、思想觀念的回顧,我們看到,西周政治實踐中的所採取的一系列創造性制度轉化措施,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成功化解了大地域國家治理的若干難題,有效促進了中國古代文明的內在演化機理,不僅對當時政治而且對後世歷史,均有著深遠的歷史影響與文化意蘊。西周時期的政治實踐,也給後人留下了異常豐厚且影響深遠的基本傳統,成為中國古代治國理政模式構建的重要源泉,深刻影響並持續塑造了後世中國傳統政治文明的基本內核。
本文根據東方講壇·文化中國主題系列講座速記稿整理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欄目主編:王多
圖片編輯:周寅傑
題圖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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