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天神、國王、父親,為什麼要吃掉自己的兒子?
AI 說
都說「虎毒不食子」,但許多文化中都流傳著父親食子的神話或歷史故事,這是為什麼?
周文王姬昌
紂既囚文王,文王長子曰伯邑考,質於殷,為紂御。紂烹以為羹,賜文王,曰:「聖人當不食其子羹。」文王得而食之。紂曰:「誰謂西伯聖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
——《帝王世紀集校》第五
紂王昏庸無道,因為聽信讒臣的誹謗,便懷疑西伯侯姬昌有造反的野心,於是將姬昌囚禁在羌里。當時姬昌長子伯邑考正在殷商都城做質子,平時負責給紂王駕車。紂王命人殺了伯邑考,把他做成肉羹,送到羌里給姬昌吃。姬昌吃下肉羹以後,紂王高興的說:「誰說姬昌是當今聖人了?連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都不知道。」
《封神演義》里將這件事描繪得更加傳奇:姬昌擅長占卜(傳說就是他將伏羲八卦改進為周易的),他一早就從占卜的卦象中得知紂王的陰謀。但是如果他不吃下兒子的肉羹的話,只會暴露自己的才能,令紂王更把他當成心腹大患。所以,姬昌故意裝糊塗,忍痛食子。紂王因此對姬昌放鬆的警惕,放他回到西岐。
被親爹吃掉的伯邑考
古希臘傳說中也提到了類似的事情。阿特柔斯和他的弟弟迪厄斯特斯為了爭奪邁錫尼的王位而結怨,後來阿特柔斯登上國王的寶座,把迪厄斯特斯趕出了邁錫尼。多年後迪厄斯特斯派人暗殺阿特柔斯失敗,為了懲罰迪厄斯特斯,阿特柔斯假意要和他和好,把他請回邁錫尼,並將他的三個兒子殺掉做成菜肴,在筵席上給迪厄斯特斯吃。等到迪厄斯特斯吃完以後,阿特柔斯才告訴他真相,並再次把他驅逐。
同類故事還見於希羅多德所著的《歷史》。米底亞國王阿斯提阿格斯派命令居魯士的臣子哈爾帕哥斯殺死一個嬰兒,哈爾帕哥斯沒有服從命令。為了懲罰他,國王假意設宴招待他,實際上把他的獨子殺死。在筵席上,其他客人的餐盤裡擺的都是牛羊肉,只有哈爾帕哥斯盤子里裝的是自己兒子的肉。
等到哈爾帕哥斯用餐完畢後,國王派人取來一個籃子給他看,裡面盛的是其子剩下來的頭和手腳。國王問他感受怎樣,哈爾帕哥斯沒有喪失理智,他強咽下這口惡氣,說:「國王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正確的。」阿斯提阿格斯竟然天真地相信哈爾帕哥斯的忠誠,繼續委以重任。最後,當居魯士攻打米底亞時,哈爾帕哥斯和居魯士裡應外合,打敗了阿斯提阿格斯。
阿斯提阿格斯
食子神話源自本能?
在動物界中,殺死幼崽的行為相當常見,但大部分都是殺死競爭對手的幼崽。獅子和猩猩的群落中,當一個新的雄性取代原來的群體頭領的地位,為了給自己繁衍後代提供儘可能多的機會和資源,就會殺死前首領的幼崽,有時也會出現吃掉屍體的情況。
原始社會曾經盛行殺死長子的習俗。在父權制度確立以前,男女的交配比較自由,因此就出現了一個問題,男人們無法確認其配偶生下來的第一個孩子是否屬於自己。在這種情況下,許多男人會採取極端的措施,殺死頭生子。另外,在缺乏食物的年代,古人也有易子而食,或吃掉親生孩子的狀況。
在動物界,殺死幼崽和吃掉幼崽是很常見的行為。
然而,這些原因都不足以解釋上述父親食子的神話。
第一,這一母題的重點不是落在殺子行為,而是落在食子行為上的;
第二,故事中的吃子的都是父親,如果是由饑荒導致的情況,該行為不應該局限於父親;
第三,事件的起因都是政治鬥爭,由於父親對君主叛變,或君主懷疑父親叛變,所以殺死他的兒子,矇騙他吃下去。
另外,還有兩個案例與上述故事反映出來的敘事模型有些出入。
一是古希臘神話。坦塔羅斯是阿特柔斯的祖父,為了測試眾神是否無所不知,他殺死了自己的兒子佩羅普斯,做成菜給眾神吃,結果眾神識破他的詭計,把他打入冥界,並使佩羅普斯復活。
被打入冥界的坦塔羅斯
另外一則記載在《戰國策?魏策》中,魏國將領樂羊奉命攻打中山國,但他的兒子樂舒剛好是中山國將領。中山武公姬窟也幹了差不多的事,將樂舒殺死做成肉羹,派人送到魏軍陣營里給樂羊。但中山武公沒有欺騙樂羊,而是明明白白的讓他知道肉羹是用什麼材料做成的。誰知道樂羊更狠,當場鎮定地把肉羹吃完,向全軍士兵展示自己要滅中山國的決心,結果這場戰爭樂羊大獲全勝。
兩則故事的邏輯都很牽強:坦塔羅斯為什麼不選擇殺死別人,而非得犧牲自己的兒子呢?中山武公把樂舒做成肉羹送給樂羊,但他並沒有欺騙樂羊,那麼按照正常的心理肯定揣測不到一個父親會吃自己的兒子,那把其子做成肉羹這個行為不就失去了意義?中山武公前後的行為根本就自相矛盾。而樂羊為了強化軍心而吃下肉羹,這個理由也不能令人信服。可想而知,這兩則故事是經過粗劣的加工而來的,所以沒有必要將其納入參考。
樂羊喝兒子的肉羹
父權的瀕危與重構
殘暴的君主為了懲罰叛臣,誘使他吃下自己兒子的肉,這場獨幕劇中涉及到了三個角色:君主、臣子兼父親、兒子,他們之間構成了兩組關係:君—臣、父—子。中國古話說:「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可見,君—臣和父—子之間在結構上有著相通之處,實際上家庭是政治的原生態模型,政治上君主和臣子的組織模式模仿的是家庭中父親和兒子的組織模式。
阿特柔斯和迪厄斯特斯是兄弟關係,在封建家庭倫理中,兄長具備一半父親的權威,俗話說:「長兄為父。」
在家庭中父親對兒子擁有絕對的權威,兒子不能反抗父親的權威,一旦反抗便會被冠以不孝的倫理罪。同樣,在政治場上君主對臣子擁有絕對的權威,臣不能反抗君,否則便是不忠。反過來,父親殺子、君主殺臣犯罪成本則要低得多。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亞伯拉罕獻祭》,倫勃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但是歷史往往將臣民推入困境,很多時候臣民們碰上了一個無道之君,迫使他們不得不反抗君主的統治。君主為了給其統治的合法性做辯護,必然求助於倫理道德。通過誘使臣子吃下兒子的肉,他把臣子拉進一個悖論的情境中。君—臣和父—子兩組關係是同質的,彼此之間可以相互轉換。如果否認父親吃兒子是一種罪惡,那就是認同父親對兒子擁有絕對權威,即認同君主對臣子擁有絕對權威,那麼臣子反抗君主就是非法;如果否認君主道德優勢,就是否認父親的道德優勢,那麼父親吃兒子就是有罪的。吃和被吃之間顯示了絕對的權力關係。
另一方面,食子和產子屬於相反的行為。生育雖然帶來了生命,從分娩那一刻起就宣告了生育者對生育對象失去了絕對控制權,食子則是重新奪回了這種權力,由此父權重新得到確認。
《克洛諾斯食子》(局部),魯本斯
克洛諾斯食子的神話清楚地體現了捍衛王權和食子的聯繫。宙斯的父親克洛諾斯因為害怕自己的王位會被孩子們篡奪,所以他把每個剛出生的孩子吞進了肚子里。但是最小的兒子宙斯出生後,他的母親瑞亞把他藏了起來,使他躲過了大難。長大後的宙斯用魔葯使克洛諾斯把他的哥哥、姐姐們都吐了出來。食人的行為被反轉,表明父親的絕對優勢被廢除。最後,以宙斯為首的子神,即後來的奧林匹斯山神族,擊敗了以克洛諾斯為首的父神——提坦神族。
從臣子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推翻君主代象徵著和父權結構對抗,食子行為是一種預先贖罪的行為,它表達了對父權結構的認同。
縱觀整個歷史,我們不難發現每次王權被推翻過後,建立起來的不過是另外一個王權,從上一個王權到下一個王權的更迭,本質上沒有發生任何變化。這是父權所規定的基本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兒子永遠是屬於被犧牲的對象。
原標題:父親為什麼總是吃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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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撰稿人: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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