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為什麼被禁,又為什麼被解禁?
河豚被列為「長江四鮮」之首(其實規範名稱應該是「河魨」),在美食愛好者心中有無以倫比的地位。不過在1990年以來,在中國銷售河豚其實是違法的。因為當時衛生部發布的《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
當然,這個禁令只是對遵紀守法的商家有用。對於廣大河豚愛好者是形同虛設的——有了需求自然也就有供給,所以在很多地方,吃到河豚並不困難。
今年4月,農業部、國家衛計委和國家食葯監總局三部委發布了《關於有條件放開養殖河豚生產經營的通知》,委託相關單位召開聽證會。這意味著,河豚將被「解禁」。
同一種食物,當年為什麼會被禁?現在,為什麼又要解禁呢?
「河豚有劇毒,想吃要拚死」
河豚是魨形目中若干種魚的統稱。世界上的河豚有一二百種,在中國大概有四十多種。最小的只能長到幾厘米,最大的可達幾十厘米。
河豚的自衛手段之一是河豚毒素。這種毒素是一種神經毒劑,按照小鼠的口服半數致死量來比較,其毒性大約是砒霜的70倍。它溶於水,能夠抵抗高溫——實際上,經過加熱其毒性反而更強。這也就意味著,烹煮無法破壞其毒性。
世界上許多地方都有河豚中毒的案例。尤其是日本,吃河豚的人多,中毒的也多。上世紀七八十年度,每年發生的中毒案例估計多達200起,其中死亡率高達一半。而在中國,雖然河豚不準上市交易,但愛好者連「拚死」的決心都有,「違法」就更不再話下,所以時不時就能看到「X地市民吃河豚中毒」的新聞。
因為這種毒性,當年的衛生部於是在法規上禁止了河豚上市交易。
現在,為什麼又「解禁」呢?
其實河豚毒素並不是河豚產生的,而是一種細菌產生的。它在河豚體內的出現有兩種渠道:一方面是細菌產生的毒素經過食物鏈富集到河豚;另一方面,是這種細菌寄生於河豚體內,為它提供毒素來防衛捕食者——二者互惠互利,互相依存。
不同種類的河豚體內的毒素含量不一樣,在身體各部分的分布也不盡相同。比如日本附近的河豚,毒素主要在內臟,所以小心仔細的清除內臟,就能夠清除毒素,獲得安全無毒的河豚肉。而中國海域和佛羅里達東岸有一些河豚渾身都是毒素,就無法通過處理去除。而在佛羅里達東岸北部,以及日本的一些河豚,本身就不含有毒素,可以安全食用。
人工養殖可以對飼料和水域進行良好的監控,避免河豚毒素細菌,也就控制了河豚體內毒素的產生。那些本來就毒性很低或者無毒的河豚品種,在人工養殖的條件下,已經被證實毒性非常低,「甚至達到無毒級」。這樣的河豚,就可以安全食用了。這次準備解禁的紅鰭東方魨和暗紋東方魨,就是人工養殖的主流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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