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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文藝女青年的分手計劃「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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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故事的人]發表的第286個故事

一個文藝女青年的分手計劃「有故事的人」


(作者本人是一位漂亮的文藝女青年)


一個文藝女青年的分手計劃


黎子

你告白了我們就分手


第一次車站送別我們就分手


通話記錄夠一千個我們就分手


把你睡了我們就分手


去越南旅行回來我們就分手

交往滿三周年了我們就分手


……


不行,再這樣下去,我還會繼續為自己找借口說:等我畢業了我們就分手,等你賺大錢了我們就分手,等我的小說出版了我們就分手,等你求婚了我們就分手,等我們生baby了我們就分手……oh,神!這太恐怖了!


第一彈~消失的女友


按照現代人對於人群的分類,我差不多屬於文藝女青年這個種群,但我確信自己不是貼標籤的那種"偽青年",原因很簡單,不是因為我長發及腰還喜歡四處旅行,而是因為我有著非常性感的大腦,且骨子裡帶幾分痴狂。真正的藝術家們血液里都攜帶著癲狂的基因,我認為我的癲狂是一種天分。

我能把《詩經》三百篇信口拈來,知道《山海經》裡面所有奇幻故事與神的來源,通讀過中國思想史,也研究過《紅樓夢》與《金瓶梅》里私房話的異同;我讀遍國外名著與小說,熟悉中外所有著名女作家們的羅曼史與獨特癖好,也知道歷史上偉大藝術家們五花八門的自殺方式;我可以用哲學思維解釋物理原理(這是從牛頓那個自大狂那兒學來的),能用心理方法分析如今火爆的"朋友圈"依賴症以及"網紅"現象,還應用美學視角幫男友解決了一個本應該屬於經濟學上的問題。


我說上面這麼一大串,並不是裝逼,而是為了向我的男友證明我們這些天天徜徉在文藝殿堂里的女生並不是不食人間煙火,也並不是一無是處,我們能構建出一個美的世界,並在這個世界裡把生活過成詩。男友對我的這番話翻翻白眼,一副很不不屑的樣子,但他還是一發不可收拾的愛上了我。


我的男友姓程名羕,大我四歲,高我三厘米,戴一副黑框眼鏡,幸虧他臉蛋蠻帥加皮膚黑黑,要不然我當時可能真不會喜歡上他。我們是異地戀,很漫長的距離,每去一次對方的城市就得穿越大半個中國的那種,常常蘊著淚水痛苦地等待彼此,卻又感覺幸福得要瘋掉。剛開始覺得挺刺激的,每一場約會都是一次長途旅行,可是漸漸地,就覺得倦了,半年才能接一次吻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我就開始認真思考,要不分手吧?要不分手吧!


其實我第一次產生這個想法並不是我們異地約會終於感覺到難捱的時候,而是,他第一次跟我告白的時候。

他向我告白的那一刻,我腦海里開始飛速旋轉起來:"今天我剛收到被大學錄取的消息還有一個月我就要去南方了,很快,他也會離開這座我們相遇的小城回到屬於他的城市,我們之間不可能!"我看著他的眼睛,仿若深情的一汪水,我讀過無數本愛情小說,中學時也遭遇過幾場告白,可是沒有一個男孩的眼睛如他這樣,緩緩的,湖水中央升起一團焰火,我知道,那是愛。


紅酒的光澤在燈光下輕輕搖曳,就在我還在千百般糾結當中想到底該怎麼辦的時候他已經吻上了我的唇,深情而漫長的一個吻,即使我雙眼大睜,想說的話還是被他堵了回去。於是閉上眼睛,傻傻點了頭。


這一吻之仇我一直銘記於心,瞅準時機我就想報仇。當然了,報仇的方式肯定不是強吻回去,而是saygodboy!


對一個在黃土高原上生活了十八年的純正北方姑娘來說,在中國地圖上,西安以下那都是南方,廣東,更是南方的南方。讀大學,我如願來到南方之南,在廣東一個湖水眾多的小城裡,整個校園像一座大花園,美得不像話。而程羕在重慶,開始了他的創業史。幾年前他大學讀到半截,興緻勃勃想賺大錢,瀟洒輟學混社會去了,剛開始,他憑著聰明的頭腦加英俊的外表,靈活的處事方式與一身的江湖義氣混得風生水起,可年輕都敵不過一個心高氣傲,有一天他突然覺得自己的成功好像來得太容易了,人生巔峰要是這麼扶搖直上就能達到那還有什麼意思?於是他辭去工作,漂流他鄉,從頭再來。從這一點上來說,程羕和我一樣,骨子裡含有"作"的基因,比起順境里的安逸,更喜歡逆流而上的瘋狂。


程羕說遇上我的那段時間,是他人生中最落魄最低潮的時期,所以他很感謝我。後來我在一本書里看到,說每個男人在面對喜歡的女人時,都會說一套類似的甜言蜜語,而且這套蜜語甜言是所有情話中最能打動女人,並且會讓她們產生以身相許的衝動。只恨我當時太青澀,沒看到他的落魄低潮與花招,只看到了他身上那不可遏制的光芒。


程羕因為創業屢屢失敗被父母姐姐強令收回家,呆在他姐姐的一家手機店裡打工,他心情低沉,蜷縮在方寸之間宏圖大志不能展,只好日日計劃著尋找新的出路。我剛來到大學,被各種社團活動與新鮮事物忙得暈頭轉向,根本無暇顧及他的感受。我唯一能做的,也是做得最多的,就是每天晚上站在宿舍五樓的走廊拐角處跟他打電話。我在電話里安慰他,"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你要對自己有信心,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的眼光!"我是班裡的文娛委員,那段時間正被學院的迎新晚會搞得焦頭爛額,我從來都是個只喜歡安靜讀書且患有人際交往障礙症的人,一下子要跟那麼多陌生人打交道,要協調各種關係,心裡受了委屈也只能在電話里向他哭訴,他溫柔而耐心地告訴我該怎樣去做,該如何處理好這張人際關係的大網。我們也在電話里說其他的,比如南方的飲食與天氣,比如聊聊最近的國際新聞與270的《侶行》,只是我們誰都不提關於以後,誰也未曾許給誰一點點的承諾。一切疏離得剛剛好,輕描淡寫地像不曾發生過。


我們不會有以後的!


我在心裡想,分手是遲早的事情,只是現在不能說。他處在人生低谷,我雖不曾經歷,但懂得那種巨大的絕望感與失落,他需要我,哪怕只是每天隔著電波給的一些虛無縹緲的鼓勵。歷史上,哪一個男人不曾經歷風浪,哪個成大事的男人,在最落寞無助的時候不曾有一個默默幫他度過難關的紅顏知己?這樣想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彷彿有一種光榮的使命感,陪他一起走過這段時間是我的責任。


對,我們不能在這個時候分手。


可是,漸漸地,我發現自己開始不滿足了,孤獨、矛盾、無望、糾結、痛苦開始在我的世界裡野蠻生長。我開始懷疑自己愛情的純凈度,懷疑我們之間的感情。他是真的愛我?還是只把我當做一枝精神上的蘆葦?我是否真如想像中那麼喜歡他?還是只為了滿足我俠義情結的虛榮心?


宿舍的女將孩子開始陸陸續續和男生們出去聯誼約會了,而我抱著雙膝蜷縮在蚊帳里想不通這個問題。最後乾脆想:還是分手吧,長痛不如短痛,反正這一步是遲早都要走的。


那麼,要以怎樣的方式分呢?


打電話。


在電話里把一切都說明,這是最好的方式,用我們之間最親熱的方式來分手,算是一種殘忍的安慰。下定決心之後,我抱著手機等待天黑,等待星星爬上天空,每天晚九點是我們的電話約會時間,今天,這一刻也將變成我們的分手紀念。


我提前一個小時就趴在陽台上看著星空醞釀心情,心裡想好要說的話,一遍遍提醒自己一定不能哭,哭也不能哭出聲。手機屏幕終於亮了,是程羕,我點開接聽鍵,手指止不住微微顫抖。


"你喝酒了?"我聽見他含糊不清地叫我的小名。


"喝了一點兒,夜裡涼爽,我騎摩托車出來兜兜風。"


我一下子就知道不能說出口了,他兜風是因為他難受,我不能再往他傷口上撒鹽,而且,他喝酒了,還騎車,這時候說這樣的話很危險。我終於長呼一口氣,一股如釋重負般的氣流竄過全身,不用說了--不用說了,明天再說吧!


然而,到了第二天,第三天,我拿起手機,總有各種各樣的借口阻攔我說出那句話。我說不出這一句分手,像一隻渴死的魚,被擱淺在沙灘上,被砂礫炙烤,被海浪浸潤,在愛與理智之間來回飄蕩,我做不了自己的主,做不了這愛情的主。


都是手機惹的禍!


要是沒有手機這種東西,我們恐怕早都塵歸塵,土歸土,忘記彼此名姓了。多了一件這樣隨手不離的東西,我就老有一種我的男朋友住在手機里的錯覺,於是真實的生活里就多出了一個莫須的叫做"愛情"的東西,這東西簡直比真理還荒謬。咦--那幹嘛不丟掉手機呢?沒有了手機,男友不是就不存在了嗎?


我把手機大卸八塊,電池藏在一雙不敢穿的高跟鞋裡,電話卡藏在枕頭棉絮里,耳機藏在抽屜里,機身藏在衣櫃里。我一邊聽痛癢樂隊一邊藏,只為了能盡量混淆記憶,忘記自己到底把它們藏在何處。他會在今晚照例打電話過來的時候第一次發現她的手機關機,然後,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會發現他的小女朋友從手機裡面消失了。


我把自己關進學校圖書館裡,一頭扎進小說的世界裡,從《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北回歸線》、《廣島之戀》到張抗抗的《作女》,反正只要是高中聽說過名字卻還沒讀過的書我都來者不拒。


小說TMD的比男朋友體貼多了。


他沒有我的任何朋友同學與家人的電話,他唯一有的,就是一串可能再也撥不通的亂碼數字,讓他難過吧,讓他絕望。打不通的電話,他應該會明白我的意思,慢慢放棄,這樣的分手於誰都好過一些。


可是慢慢地,一周過去了,越來越感覺不對勁了,情節再撩人的小說我也讀不進去,心跳加速,什麼事情都做不了。我知道,不能再等了。


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從圖書館奔回宿舍重新組裝手機的那幾百秒,是瘋狂的、掙扎的、絕望的,我知道,一旦重新接收到來自於他的訊息,我的星球會再次被他擊潰,這一切努力也將白費。手機剛開機,他的上百條信息千軍萬馬一樣湧進來,手指根本已經不夠用,眼淚卻開始奔涌而出。正一片慌亂中,程羕的電話炸進來了:


"你傻啊--不在服務區怎麼回事,你知道我有多擔心嗎!"一周沒聽電話了,他聲音大得差點震掉我耳膜。


"我--我手機掉水裡里,一周了才修好。"


我怯懦而妥協的聲音,小得彷彿只有自己聽得見。


第二彈~致我的異地戀男友

一個文藝女青年的分手計劃「有故事的人」



作者本人是一位漂亮的文藝女青年


痴迷文藝的人都有幾分癲狂勁兒,而我與生俱來就有這種天分。


上次的電話分手計劃不但光榮就義,還讓我與程羕的關係突飛猛漲,恨不能衝破手機飛到對方的面前,現在一天一個電話都不能滿足了,還要時時刻刻上微信調戲對方才能夠做好各自手中的事情。然而,甜蜜與歡喜只是暫時的,那種焦慮感和強烈的分手慾望又席捲而來了。


最近在看美國作家EricaGong的《我擋不住我》,她在裡面說:"我的心靈是那樣的饑渴,無論我喂它吃下多少男人,書,食物,人形薑汁餅,不像男人的詩或像詩的男人,它仍然無法靜下來,永遠不會滿足的。"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同她一樣的無力感與貪婪。我總感覺我愛不夠,這樣虛無縹緲的異地戀相當於慢性自殺,它會將我夭折的。程羕對我的喜歡,很多時候,我甚至感覺不到,它那麼稀薄,每天早晨,只要我睜開眼睛它就消失。還是分手吧,我再也受不了這樣乾枯的焦灼。


可能是為這件事思慮過度,以至於心力交瘁,第一股寒流侵襲這座南方小城的時候,我終於病倒了。在迷迷糊糊中,我打電話給以前的高中好友小魚,她是我六年多的閨蜜,在電話里我說:"我快要死了,我為愛情發著燒,你快救救我吧!"


小魚聽完了我聲淚俱下的哭訴,先叫我冷靜,最後丟給了我兩句話:第一,"最好的分手辦法就是懂得拒絕。"第二,"怎麼開始,怎麼結束。"


我躺在床上,聽著窗外呼嘯著的遙遠的海風,看著頭頂的天花板。我們在我家鄉的小城相遇,做了一個月的朋友,一個星期的戀人,然後各自奔向不同的城市,開始了漫長的"隔空戀",我們要如何開始?如何結束?


要不寫一封信給他?我想,我本來就喜歡寫東西,文字表達是我最擅長的方式,我既可以說清楚自己的想法,讓他的難過少一點,又不用怕自己開不了口。上天賜予我高於別人的長處,不就是為了讓我在分手時派上用場的嗎?這樣想的時候,我又熱血沸騰了,翻身起床去找紙和筆。


要手寫嗎?不,我的字寫得太正經了,沒有一點分手要的瀟洒勁兒,而且郵寄的過程太漫長了,我等不了。如果更不幸,信箋寄丟了怎麼么辦?我發著高燒揮汗如雨寫出來的,情書一般浪漫的分手信啊,丟了太可惜。


還是打字吧,他天天坐在電腦跟前,我的心情會第一時間展開在他面前的。


於是,我裹著被子抱起筆記本電腦,下定決心,開始寫信。


致我的異地戀男友


親愛的羕:


不要問我為什麼寫這封信給你,你知道原因的,你應該預感到了。


我對你愛得幾近無力,此刻,我生著病,發著高燒,但我沒有告訴你,告訴你又有什麼用呢?你的擁抱與溫暖,我感受得到,但卻不能攬在懷裡。與其讓你擔心著急,還不如讓我一個人想想心事,獨自痊癒。


一直想找個機會好好和你談談的,可總是那麼忙。我們被卷席在生活的浪潮里無止境的泅渡,被支配著,被忙碌著,被掏空,被榨乾,被變成它的傀儡。好害怕自己有一天就這樣被淹沒在生活的浪潮里,庸庸碌碌,再也找不回自己。


羕,和你相遇是這滾滾人潮很幸運的一件事。從翻滾著熱浪的秋,到寒氣蕭殺人的冬,你在風涌的陽台上給我的感動,我都在用心珍藏著。你給的愛,讓我找到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存在感,仿若幻滅後的重生。


其實,很多時候,我都是一個悲觀主義者,我對愛情沒有勇氣,對自己感到絕望。我生性的孤獨,偏執,無所畏懼,不受約束。這樣的女孩子從來是不適合家養的,你說的那種平平淡淡的生活里的小幸福,我是多麼的渴望,可我明白自己給不了你。有時候我常常想,要是你愛上一個單純簡單一點兒的姑娘也許會更好,在你需要的時候,給你溫暖的雙手,可以和你過簡簡單單小日子的那種女孩,恬淡,美好。我是牧著羊群流浪的姑娘,不會許給你一個地老天荒。


我知道,昨晚在電話里的話可能讓你難過了,可是,我不得不承認,那一直都是我想對你說卻未說出口的話。


我說,我怕你要的,我給不了你;我害怕你會失望,你心裏面那個善良知心的我可能不是真正的我;我說,愛情於我只是生命中的不值得一提的小部分,我隨時準備為了自己的追求而放棄我所擁有。


而我現在,要放棄的,就是我們之間這段感情,原諒我--


不--我為什麼會寫出這樣的句子來?為什麼要對他說這些?為何要欺騙自己,把自己逼到這條找不到出口的隧道里?不要說不要,不要說不在乎,不要說一個人可以的。其實,自己到底有多愛他,自己心裡是清楚的不是嗎?我寫這樣的信,這樣一遍遍折騰自己,不就是因為自己太想念他了嗎?一顆心被拔地而起、分崩離析,一次次在午夜失眠的黑暗裡被淚水淌遍臉頰,無限膨脹的恐懼與落寞要湮沒我了。


"程羕,愛情真的好痛苦,我們還是分手吧!"


信寫到一半,又發起高燒來,夢裡,我穿著潔白的婚紗與程羕走在紅地毯上,耳邊迴響著旋律動人的大提琴曲,香檳、鮮花、五彩的泡沫,交換戒指的那一刻,趁著程羕手忙腳亂尋找戒指的那一刻,我提起裙邊跑了。


早上醒來,感覺好沮喪。


看吧,即使在夢裡,我都是個"逃跑的新娘"。


"謝天謝地,你醒了!昨晚你發燒,夢裡反反覆復一直喊著一個人的名字,是個男生的名字喲,那誰呀,是你男朋友吧?"舍友們急急地圍過來,一邊送葯,一邊打探關於我神秘男友的消息,"不對啊,從沒聽你說過啊!"


我尷尬地點點頭。


是啊,程羕,你看,你在我的世界裡,真的就跟不存在似的,可是我卻為著一個遙遠的你發著瘋,被我們的愛情燒到39度2。


第三彈~每一場約會都是一次長途旅行

一個文藝女青年的分手計劃「有故事的人」



作者本人是一位漂亮的文藝女青年


因為異地,我們的故事似乎少得可憐;又因為異地,每一場見面似乎都變得轟轟烈烈,每一件小事都能讓我們銘心刻骨,愛情,也在這長久的分離與短暫的相聚里愈燃愈烈。長久的陪伴,要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默默進行,短暫的相聚里,要上演相逢、約會、驚喜、吃喝、玩樂、吵架、慪氣、道歉、和好、如膠似漆、相濡以沫、車站淚灑等各種大戲,我忙得不亦樂乎,也愛得馬不停蹄。


誰說異地戀辛苦,我卻越來越喜歡這種感覺了。


每一次跳上火車去看他,黃昏的餘暉灑下來落滿軌道,火車篤篤著駛離南方奔向北去的時候,感覺自己彷彿是一部電影里的女主角,鏡頭緩緩拉長,憂鬱的長睫毛姑娘靠著最右邊的車窗,南方的霧氣升起來,漸漸模糊了鏡頭裡最後一絲明亮,這個時候,電影片頭若隱若現跳出來--《每一場約會都是一次長途旅行》


多完美。


時光如白駒過隙,須臾之間,我和程羕已經走過了近兩年時間,這真有點不可思議。這其間,我也想過無數次分手,可是沒有一次真正付諸行動的,到最後,乾脆拋棄我那套所謂的鬼直覺了。當初,我的直覺告訴我,我們不可能在一起的,我們很快就會分手的,我們不會超過一年的,然而事實卻是,我們相愛越來越深,那些所謂距離啊時間啊根本就不是問題。我的直覺騙了我,還差點毀了我的愛情。我不會再相信它了。


相反地,這兩年里,我們幾乎沒吵過什麼架,只要我一耍橫找茬,程羕立馬道歉,說溫柔的話,把我捋得服服帖帖的,想胡攪蠻纏都沒借口。


這期間,他去深圳學習,路過我的城市,來看我。那是我們分別八個月之後的第一次見面,見了面,像老友一樣親切微笑,並輕輕擁抱;坐在飯桌上時卻像陌生人一樣彆扭,整天在電話里說不完的話,憧憬了無數次見面的場景,真正面對面坐在一起了,卻局促地像兩個做錯事的孩子。


真絕望,這就是我的愛情。


這一刻,我在心裡想。


那段時間,臉上突然生了痘,在見他之前,我就開始懼怕,怕用這樣的一張臉面對他,儘管出門之前已經仔細搽了厚厚的一層BB霜,但這一刻,我仍能感覺到那一顆顆痘在燈光下晶瑩剔透的刺芒感。


我不敢抬頭看他的眼睛。


後來幾次,去深圳看他,他對我和以前一樣好,帶我去玩兒,搜羅各種美食,但我仍能感覺到這樣一顆"痘"橫亘在我們,無法剔除,讓我們本來就稀薄的感情更加缺氧。"還是分手吧,如果我的痘痘一直好不了呢?難道我要永遠在他面前搽著不均勻的粉底,躲躲閃閃不敢跟他在在陽光下約會,不能在每一個一起醒來的早晨深情望著他雙眼?我會瘋掉的。"我被圍困在一面巨大的叫做自卑的牆壁里,天天用頭撞牆,又開始想分手的事情。


我打電話給程羕:"我們還是暫時先不要聯繫了,我最近要寫東西,要忙很多事情,我好累!"


"你看,寫詩的二勁兒又上來了吧,你忙你的,我不打擾你。"可是晚上的時候,他的電話還是按時打過來了。我說過好幾次,他從不當真,大笑一聲只當是玩笑話。


於是,分手成了一個永遠都到達不了的彼岸,我在海浪撲騰幾下,感受一下被潮水滅頂的感覺,又扑打著翅膀上岸了。


很多當初以為過不去的坎兒,最後,都會在不經意的時候,跟隨時間的河流悄悄溜過去了。就像長痘,當初為它撕心裂肺多少回,後來發現它也不過是每個女孩成長過程中必經的一道難關罷了,過去了,當臉部恢復青春白皙,所有受過的磨難與惶恐都不復存在。


交往一周年的時候,在酒店六樓的月光里,我們終於把彼此睡了。


從此以後,"備胎"轉正,手機里的男朋友也終於變得鮮活而肉感了。這時候,更加捨不得分手了。


只是,"分手"這個梗在腦海里根深蒂固,要是不認認真真分一次手,我們的愛情肯定活不長久。


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鬼邏輯。


第四彈~劈腿--劈或被劈


"怎樣才能讓一個男人和她的女友分手?或者--死心?"


宵夜桌上,我問江平。江平是半個學者加半個作家,一個四十歲的英俊男人,我大學裡的導師跟好友。


他悠悠地把最後一顆雲吞送進口中,緩緩放下湯匙,看著我說:"你知道什麼叫愛情里的禁忌嗎?把那些條款挨個兒犯一遍,看天下哪個男人還受得了這樣的女人。"


宵夜之後我百度了一下,發現那些戀愛中的所謂禁忌我能犯的都犯過了,還有最致命的一條--劈腿,還沒有!


曾經有段時間,我千方百計給程羕和他的女同事製造機會,想讓他們在一起,因為我的直覺告訴我,那個臉圓圓的女孩子是喜歡程羕的。我幾個月甚至大半年去看程羕一次,在店裡遇到她,她看著我與程羕手牽手上下班,眼睛裡嵌滿羨慕,又懸掛幾分落寞,每當這個時候,我就覺得自己真壞,遠在千里之外還要霸佔著人家姑娘近在眼前的男孩。我設計了很多"機緣巧合"給他們,想讓程羕也喜歡上她,只要他們情投意合從此牽手,那我終於可以釋然了。我不會怪程羕劈腿的,他終於可以有一個人天天陪在他身邊照顧他的一切,我會感覺慶幸與安心。而我,也可以從此自由暢遊男人的海洋了。


可是程羕就是個木頭,人家女孩子天天給他買早餐送午飯約看電影,他就是無動於衷。


看來讓他劈腿是沒戲了,只有我來。


程羕這種愛情觀還處在人類的童年時代的男生,肯定受不了女友劈腿。為了讓自己下定決心斷徹底,看來我也只有這樣一個辦法了。


可是,劈誰呢?


大學裡的男同學?說實話,我沒一個看上的,太青澀、太天真、太陰柔、沒有feel;外面的文友或編輯老師們?no!no!no!我立志成為一個好作家呢,睡了自己人以後還想不想在圈兒里混了;江平?不,雖然他長得帥,和我的關係也好得有點近乎曖昧了,可是,我一直把他當大朋友當父親看,不能亂來。


哎,看來劈腿也不是誰想劈就能劈的。


我說過了,我並不是那種大胸卻無大腦的人,除了戀愛,我還有才華,我能做很多事情。兩年中,我一個人背著相機,走了十幾座城市,拍了上千張相片,把旅行中的故事寫成遊記,在螞蜂窩上開了旅行專欄,很多陌生人在我的故事裡來了又走,留下屬於自己的獨特記憶。旅行,於我而言,成了和談戀愛一樣重要的事情,在愛情里男友被我折騰,在路途上我被旅行折騰,這種相互作用力的愛讓我的青春抵達平衡。因此,我喜歡。


我開始寫小說,廢品收購站的16歲少女、沙漠里與一頭駱駝戀愛的牧羊女、北京地下室為愛受難的北漂女,我突然發現,寫作真的是一種很絕妙的解脫方式,從小單親的孤單感,對母親的不信任感,對愛情的不安全感,我都可以把它們鑲嵌進故事裡,當別人看著故事流淚,我內心痛苦的血流也就乾涸。


小說發表的稿費不低,寫小說漸漸讓我有了豐腴的盤纏四處遊盪旅行,也讓我有資本去重慶頻頻看望男友。


大二的夏天,我在北京,那個時候,我的第一篇小說意外獲了一個文學獎,由此認識了一群在北京搞文學和藝術的朋友。阿布是我在一次畫展上認識的,他是個畫家,畫油畫,穿一件棕褐色棉布長衫,捲髮,鬍鬚乾淨。我一直以來都對畫家懷有一種非常激越的情愫,說不清是為什麼,反正挺激動。晚上他帶我去看廖一梅與孟京輝創作導演的話劇《柔軟》,我記得很清楚,有一句台詞反覆說:"每個人都很孤獨。在我們的一生中,遇到愛,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第二次去他的畫室,是一個雨天,他的畫室光線迷離,擺滿各種完成與未完成的畫作,書架上隔著《聖經》與阿多尼斯的詩集,我們聊得很愉快,華燈初上的時候,他騎車穿過夜晚北京城映著燈光的水窪,送我回我朋友的家。


後來,我腦海中反反覆復出現那句台詞,遇到了解,是比遇到愛更稀罕的事情。我不確定,阿布與我是否能夠達到更好的了解,但我確定,我所追求的某些東西,程羕永遠都不能與我了解。


寫字的人愛犯傻,愛情是最不應該被書寫的東西,愛著時寫下的情話,恨不得用盡全世界所有美好詞句,字字珠璣如履薄冰。可是有一天不愛了,白紙黑字的甜言蜜語,都成了罪證。


我把自己與程羕的故事也寫成了小說--《致我的異地戀男友》,發在一個微信大號上,有人讀了我們的異地戀故事,紛紛留言說感同身受,還總結出"折騰千百遍,只為見一面"的奇葩口號。後來,我又寫了一篇《寫給我的母親與男友》,獲得一個不小的獎項,北京那邊的編輯微信上發來祝賀,我懷著歡喜的心情去重慶見程羕,見了面,才發現我關心的事情他本根不在乎。


我的寫作、我的旅行、我的無助、我的思想,甚至我寫作期的間接性抑鬱,他都不懂得,也好像不在乎,他喜歡的,"也許只是我燦若夏花的笑臉和青春飽滿的身體",我在心裡惡狠狠的想。


在西餐廳朦朧的燈光下,我聽他說這本個月又進賬多少多少萬、他的工作室要整改的程度、蘋果手機的換機與售後幾個環節間能巧奪多少利益……我看著燈光下他的臉,如同看一個陌生人,我並非不關心他的工作與事業,也不是覺得在飯桌上老談錢覺得俗。而是--一種深深的絕望,他又怎麼會懂得呢?他又怎麼會懂得我讀《愛麗爾》會落淚,為寫一篇小說《女王之舞》而發瘋呢?他不會懂的,我們之間冥冥中隔著一整條星河,聲嘶力竭也無法跨越。


"分手吧。"


從電影院出來,在涼涼的夜風中,我說。前些天研讀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人只有一次生命,絕無可能用實驗來證明假設,因此他就永遠不可能知道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錯還是對。"我不知道我說出這句話到底是對還是錯,我只知道,我必須要說。


程羕以為我在開玩笑,笑一笑,靠過來抱我。


他又以為我在開玩笑!


我推開他:"我是說真的--我們分手吧!"我朝他吼。


撕裂的聲音終於劃破夜空,刺穿了我們中間那層隱形的薄膜,終於說出口了,這句話,我藏了兩年,醞釀了兩年,也擔驚受怕了兩年,今天,我們的愛情結束,我們將各自解脫。


程羕愣在原地,像一個丟了玩具的孩子,落寞,無助:"黎--我們不要這樣好不好?"


"對不起!"淚水奪眶而出,那一刻,真真切切感受到胸腔里那顆心撕裂的聲音。


為什麼會痛?明明是我提出的分手?


回房子里收拾東西,準備半夜趕火車回廣東,一刻再不能等了,一刻再不能留了,再多呆一刻,我鼓了兩年的勇氣又會在一瞬間崩潰掉。他坐在床頭,仰起頭灌紅酒,一言不發地看著我收拾。


我拎起包,轉身出門。


"黎--"他從身後抱住我,"求你了,留在我身邊,就當最後一晚。"


淚水嘩嘩留下來,我點頭。


睡不著,他蜷縮在床上,哭成一個孩子的模樣。我從他的煙盒裡夾出一根喜萬,站在窗邊點起火,看窗外的月光。夜裡,掙扎睡去,朦朧中,他哭了,孩子一樣的啜泣。天空泛起絲絲魚肚白的時候,我聽見他說:


"我們殉情吧!"


"好啊。"我起身,脫掉他的寬T恤,穿上我來時的紅裙子。就算要殉情,我也要美麗地死去。


他拉著我的手,一直走到烏江邊,走進深邃的夜幕中,走進冰涼的江水裡,走進水花旋轉的漩渦邊緣。


"你怕嗎?"江水已經淹沒了膝蓋,他停下來,轉過身,擁我在懷裡,問我。


"我不怕。"我抬起眼睛,看著他。


"你連死都不怕,還怕跟我在一起--?"他瞪圓眼睛,朝我呼喊。


我的肩膀被他搖得生疼,腳踝被江水翻湧著,浪花濺至大腿深處。這一刻,我被他巨大的愛包裹著,簇擁著,感覺眩暈。


"他是愛我的。"我想。


我低頭,眼淚掉進烏江的水中,濺起冰裂的水花。再不會擁有了,這樣的愛情!再不會擁有了,我深愛的人。


江邊的漁火星星點點,兩個人正哭著抱成一團,被早起打漁的阿伯大喝一聲:


"哎--三更半夜的站江里幹啥子!是不想活了還是想餵魚?"


他朝我們跑過來了。


"答應我,我們好好地,好不好?"程羕看著我的眼睛,問我。


我點頭。


他拉著我,上了岸。


從此,我知道他是愛我的,但相愛的人終究還是要分開,回廣東的列車總是在第三天的傍晚。熱戀中的愛與痛同時擊打著我,我知道,單純的歡樂並不會持續太久。雖然我確信了我們的愛,但我們之間的難題並沒有解決。


基督說,信,望,愛。


要愛,首先要有信仰和希望。


可是我們之間沒有共同的信仰與希望,我們之間的愛情該如何繼續。


我把自己的焦慮與分手過程寫成一篇帖子,發在微博上,並附贈問題:"我該如何與男友成功分手,又讓他少受傷害?"原本發微博只是想汲取廣大博友的智慧,尋求一些英明建議。沒想到卻被罵了個鴻烈慘淡:


A:該散就散,不要拖泥帶水,傷了自己害了別人。


B:他要真的愛你,就會為你而改變,不要輕易分手,前些天看過你寫的那篇《致我的異地戀男友》,很感動。試著再多給他些時間吧,讓他有個思考你們之間到底合不合適的空間,他畢竟是男生,事業心重是好事,要多體諒。


C:"賤啊,知道不合適,還要在一塊你把人家當狗耍啊,糟踏感情會有報應!


D:雖然列出了一大堆理由,但看得出來,你明明很愛他,那幹嘛還分手,且行且珍惜啊?


E:我最恨這樣的女孩了,睡了嫖客,還立貞節牌坊!


F:不要打著怕傷害對方的幌子,其實,分手時無論選擇什麼樣的方式,都是自己能接受的方式,而絕非為對方考慮,無非是,在這最後的時刻,想讓自己安心一點,虛偽。


刷了三分鐘評論之後,我把微博刪掉了。可還是有人在我以前發的微博上發截圖質問我為什麼刪博,是不是踢掉男友心虛了?


這一刻,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無論你的故事多麼精彩,或者撕心裂肺,對於別人來說,那不過就是看戲,眾人看你掉眼淚,看你哭,看你笑,能給你同情或者掌聲已經是厚愛你,永遠不要試圖讓看戲的人了解你,你的掙扎裝在心裡是精神高貴,說出來就一文不值,如此而已。


第五彈~我們分手好不好


程羕帶我去過他們家,他的家人都很喜歡我。


只是我不知道,這裡面,真正喜歡我有幾分?喜歡我是因為我可能給程羕做媳婦又占幾分?


程羕的創業情況不錯,他現在的事業正處在重要的發展期,每一天都忙到發瘋,經常,我告訴他,我在廣州參加文學筆會在江西採風,他的電話從上海打來從深圳打來,他在外出學習或談合同。我為他高興,他那麼聰明,那麼努力,有一份榮耀早該降落到他身上。


不久,程羕在他所在的城市買了房,他的爸媽和五個姐姐都催他趕快結婚,他壓力也大。當他嘻嘻笑著把房鑰匙交給我時,我拒絕了。


"羕--你知道,我畢業後,不會來重慶的,我想去廣州工作。"我說得很直接。


我畢業之後有很多打算,有兩座城市的選擇是廣州和上海,沒有重慶,是的,沒有他,他不在我的計劃之內,即使到了今天。我無法想像自己能夠適應婚姻生活。每當這個時候,我就會想起莎士比亞的戲劇《無事生非》里女主角貝特麗縣的那句台詞:"男人都是泥做的,我不要。一個女人要把終生託付給一塊頑固的泥土,還要在他面前低頭俯小,豈不倒霉!"儘管我們相愛,但我深知,我們是一條江里分出的兩條溪流,終究是要分頭走的。


我不能忍受有一天我們轟轟烈烈過的愛情將死於柴米油鹽。


一想到這個我就難過。


記得有一次和好友去南京聽李志的演唱會,當他唱到:"如果我們不能結婚/你怎麼能受得了/寶貝/我知道/雖然你不說/如果我們就要結婚/我怎麼能受得了?寶貝/我想和你在一起/直到我不愛你……"撕裂的音樂穿透耳膜,現場的情侶們全都在歌聲中流著眼淚接吻擁抱,我摁住包包的手機,多想打一個電話給他,要是他能和我一起聽一次這樣的現場,聽一聽歌裡面我的心聲,該多好。可是,即使我熟悉李志所有歌曲裡面的每一個鼓點,每一次長途旅行中耳機里都慣性播放他浪蕩不羈的聲音,可是我知道,程羕還是從來都不喜歡李志的歌。


李志是我們之間的斷裂帶。之一。


7月29日,是我們戀愛三周年紀念日。


正值暑假,我在廣州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實習,程羕突然從重慶飛來看我。


晚上在珠江邊散步,小蠻腰五彩霓光的照耀下,程羕把一枚小小的指環套上我的左手無名指。


"手指這樣修長這麼靚,被別的男人搶走就太可惜了!"他壞笑著。


"羕--不"我習慣性縮回手指。


"我知道--我知道,黎,你不用擔心,我不給你壓力,三年都走過來了,還有什麼過不去的。戀愛幾年,我一直都忙自己的事情,對你關心不夠,也幾乎沒送過你什麼禮物,這個戒指沒什麼特別寓意,就當送你的三周年戀愛紀念,如果可以,我還是很想明年六月,在你畢業那天,把真正的訂婚戒指戴在你手上。"


他眯著眼睛笑了,我的眼淚卻又不爭氣滾落臉頰。


是啊,有什麼過不去的呢,如果真的放下這些虛無縹緲的夢想,奔向他的城市,也並不是不可能。在珠江邊翻湧的人潮里,我想,他是我分了千百回都分不開的愛人,不必再尋找了,命運早已把真命天子送到我身旁,只是我一直不曾醒悟。


然而,上天才是真正的智者,我們這些傻瓜被它耍在掌心裡,玩得團團轉。


當我坐在livehouse迷幻的燈光下,聽著音樂開始幻想屬於我們的美好未來時,真相很快就把美夢刺破了。


程羕起身去洗手間,我要了他手機來看剛才在珠江邊拍的照片,滑到最後,翻出一張女孩子的照片,是從微友圈裡的截圖,上面附有文字:某某女徵友,24歲,重慶,身高160,幼兒教師,興趣廣泛,無不良嗜好,做一手好菜,三觀正,溫柔賢淑。剛才因為興奮,點了杯龍舌蘭一口喝掉,這會兒暈暈乎乎有點醉,我以為自己眼花了,盯著看了半天才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


他口口聲聲說不給我壓力,說支持我的一切選擇,說無論如何他會等我,剛才還說會在我畢業那天舉著紅玫瑰向我求婚。然而事實上,卻在做著兩手準備,一邊哄騙著異地戀的浪漫女友,一邊醞釀著自己的相親對象,一旦我畢業飛走了,他就會把戒指套上別人的無名指。


呵呵,這就是我自以為是的愛情,我知道他的壓力大,我知道他父母姐姐都在逼他,但他完全不用這個樣子欺騙我啊,我早跟他坦白過,只要他看上了別的女孩,我會第一時間退出。他當時搖著頭裝聖潔,這會兒卻作出如此齷齪的事情來,讓我莫名其妙成了他腳下的一隻船。


手段還如此低級,什麼"微友圈",你想找個媳婦完全可以正兒八經地找啊,去這種圈子裡徵友,簡直毀滅人類情商。


我怎麼會交一個這麼低俗的男朋友?


好啊,你不是想找個備胎嗎?


不用處心積慮找來了又當備胎,直接換上吧,換上你的輪胎直奔你的康庄大道,我給你自由,也給你借口。


胸口的火焰滋啦啦上升,千算計萬算計還是栽在了男朋友的手機里,我想過千百個要分手的理由,都是因為自己,從沒想過會是他,是他對我們的感情先泄氣。


好吧,無論如何,終於要結束了。


我平靜地放下男友的手機,把自己的手機從包里拿出來,翻到一張照片上,放到程羕的酒杯前。


他從洗手間走出來,笑意盈盈地走到我面前坐下。


我把手機遞給他看。


"我們分手吧,程羕!我早已經不愛你了,看到了嗎?我和他上床了,他是個畫家,我喜歡他!你不能懂我的地方他全懂,我和他在一起才感覺生活有了意義。我和你不會有未來的,三年了,也該結束了!"


我起身,取下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還給你,你還是留著送別人吧,比如微友圈的姑娘什麼的。"他睜大眼睛看著我,表情懵懂,好像還沒反應過來似的。我心想,不要再裝無辜了。我把戒指扔進他的酒杯里,轉身走了。


我手機上的那張照片,是我和阿布的自拍合影,裸露的半身照。


出門攔了一輛的士,直奔珠江邊。


在剛才程羕送我戒指的地方,我打開手機,拍了最後一張江影,然後,拔出手機卡,扔進江水裡。三年了,靠一串電話號碼來維繫的荒謬愛情,手機卡一旦落水,愛情就是停機。


小蠻腰的霓光已經關閉,江水中搖曳著華麗而落寞的虹影。如果分手是一個噩夢,三年的時間也夠長,該醒了。


給程羕看的那張半裸的合影是真實的,只是我和阿布並沒睡過,那張照片,是那天他來接我時,沒有打傘,雨淋濕了他外套,他進畫室就脫掉了上衣,而我那天正好穿著一件弔帶連衣裙。他開玩笑說:"嘿嘿,我倆兒這樣挺搭啊!"


我說"是啊是啊,要不我們拍張照吧!"


於是,就有了那張看起來容易讓人誤會的"裸照"。我不知道當時為什麼會突然產生拍照的想法。也許,那個時候,潛意識裡就在為今天做著準備吧。


"所有的愛和孤獨都是自作自受。"


我愛過、恨過、作過、彷徨過、孤獨過,如今痛苦,我也甘願承受。


高跟鞋在路燈下叮噹作響,長發在風中翻飛,加班回來,獨自一人走在大城市深夜的街頭,想起柏拉圖在《會飲篇》中一個著名的傳說:以前人類是兩性同體的,上帝把他們分成了兩半,從那時起,這兩半就開始在世界上遊盪、相互尋找。愛情,是我們對自己失去另一半的渴望。


原來,我苦苦尋找的那個另一半,只不過是我自己。


美女作家


黎子


有故事的人


一個腳步流浪在北方和南方之間的女子,喜歡有震撼力的文字,觸角常伸到生活中那些有裂縫的角落裡,探尋社會底層那些讓人不忍直視的故事和撕心裂肺的美。現為韶關學院文學院大三在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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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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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過年愛情親情母親城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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