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間諜受盡酷刑死不開口 其中一種陰刑滅絕人性!
我們從課本上知道許多英雄:董存瑞、方誌敏、趙一曼、江竹筠(江姐)……這些只是革命先烈的代表,還有許許多多我們都不知道。今天,讓大家再認識一位烈士,她比江姐還年輕,受的酷刑卻比江姐還重。
她叫劉惜芬,生於1924年,比我們熟知的江姐小4歲,福建省廈門市人。1940年考入廈門鼓浪嶼博愛醫院做護士,194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以護士為掩護從事地下革命鬥爭。
劉惜芬奉命打入敵人內部,為解放大軍南下收集傳遞情報。於是,他喬裝成摩登女郎,以交際花身份活動於警備司令部上層,不斷搜集情報並轉送到游擊隊手中。
1949年9月19日,劉惜芬不幸被捕,關押在廈門警備司令部思明監獄。特務對她施以酷刑,逼她供出地下黨機密,以徹底搗毀廈門地下黨組織。
劉惜芬堅貞不屈,面對敵人酷刑寧死不招。毛森當過中美合作所東南地區指揮官,折磨人的手段多得很,他不相信一個25歲姑娘能熬得過那麼多酷刑,在他的酷刑面前,就是死人也要開口說話!
從劉惜芬被捕後,特務們以各種手段折磨她。先後六次對她施以酷刑,包括吊飛機、皮鞭抽、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鋼針刺指尖、烙鐵燙乳房……中美合作所里的酷刑差不多都用盡了。
其中一種酷刑稱為「陰刑」,可謂奇恥大辱,滅絕人性。特務先扒光她的衣服,對她百般羞辱。接著把她捆到刑台上,用強光燈照著她的下身,用鉗子等刑具對她施刑。這種刑法難以啟齒,但卻不難想像,尤其對於一個未婚姑娘
劉惜芬每次被抬回監舍,都是遍體鱗傷,奄奄一息。就是這樣,她也一個字不說,堅持保守黨的機密,保護同志們的安全。來說,被特務們施以這種刑法,真的比死還要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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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酷的古代五大陰刑,女子若犯,生不如死
※古代五大陰刑,女子若犯,只會想方設法自盡,不想多活一秒
※特務抓獲女傑劉惜芬,扒掉衣服施行「陰刑」,整個過程難以啟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