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生态调查
作者:丁瑜
小霞是我在田野调查中见到的最有意思的人之一。
这个32岁的湖南妹子,在深圳的一家夜总会做了两年「小姐」后,便在同区的另一家夜总会当起了「妈咪」。
之后她又利用自己积累起来的人脉关系,逐渐成了那一片的「地方头目」,包揽了地区大大小小的事务,手下还有一帮 「马仔」听候召唤。
按她的话,「在内地,我可以保证就算警察把你弄进去,第二天早上就能把你弄出来喝早茶,我是说了算的。」她在那里有着绝对的权威。
1
我是通过一位编剧朋友认识了当妈咪的小霞。他恰巧认识小霞的丈夫阿伦,一个香港电影人。
小霞之前从未想过,自己会嫁给一个如此「纯良」的男人。
阿伦和小霞的相识十分机缘,有一次阿伦和朋友到深圳出差,手机被抢了。他的朋友就打电话给小霞,小霞仗义地说,「在我的地头,保证你没事!」
她发动了自己手下的所有马仔,吩咐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那个抢手机的人,并让手机贼当着她的面把手机归还给阿伦。她交代下面的人,以后不许再「欺负」他们,「他们是我的人了。」
这件事后,阿伦觉得小霞仗义、直爽,开始追求她。虽然人人都觉得小霞的背景太过复杂,阿伦却觉得她比起一般的女子更单纯。
最初,小霞对阿伦在追求中表现出的兴致缺缺,还有点看不起他,觉得他不如自己「厉害」。直到有一次,小霞与人发生争吵,对方气急之下骂她:「你老这样,以后就等着老死在家里吧,没人会理你的!」
小霞撇撇嘴,当场打电话给阿伦,挑战似地问他,「有人说我这种人不值得爱,注定一个人老死!等我坐牢了,你就跟我掰了吧!」阿伦第一时间打车到了小霞那儿,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叫她跟自己走。
小霞当场把对方的酒杯打翻,挑衅道,「刚才是谁说我一个人老死的?我今天就告诉你,我是有人的!」
就这样,小霞和阿伦结为夫妻,两人在盐田的一个工人宿舍区买了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因为事业在香港,阿伦大约一个礼拜到深圳一次。
2
虽然阿伦并不介意小霞的背景,但阿伦的家庭并没有接纳这个「另类」媳妇。
小霞向我抱怨:「有一次我生病了需要去医院,他家人却连5000块都不肯给。」小霞说,虽然自己很爱阿伦,但面对这样的家人,还是让她非常苦恼。
在第一次跟我见面后的两个月,小霞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她「在外面有人了」。新男友叫家宁,是一个香港厨师。据她说,家宁没读过几年书,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人很老实,现在隔三差五到深圳找她。
因为老公常不在,每次家宁到深圳,小霞都与他出双入对,到夜总会一起吃饭,还会把他带回家。对此,小霞内心十分纠结,一方面觉得对不起老公,想和家宁分手;另一方面,又觉得对家宁的感情和老公不一样,因为怕被发现反而而有一种「偷情的快感」。
「我老公对我很好,我觉得心里挺暖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但他给了我安全感。家宁是另外一种感觉,很新鲜,反正不一样。我其实也知道自己不对,但好像没办法。老公不在的时候家宁陪我,那我就整天都有人陪。我就喜欢这样。」
与阿伦家庭成对比的是,家宁的家人对小霞非常好,虽然只是情人关系,但「简直把我当儿媳了」。
小霞喜欢和家宁一家吃饭,还会买礼物给他们,觉得这样自己才像个真正的「香港人的儿媳妇」。小霞看重这一点,但却无法从阿伦那里获得。
与香港人有家庭一样的来往也让旁人羡慕。小霞常常跟朋友和手下说,家宁和他家人送了什么东西给她,请她上哪里吃饭,又夸香港人如何如何好,自己多么幸福。对她来说,跟这个国际大都市有这样密切的联系是一种值得炫耀的东西,让她在当地人中更有了一种优势。
小霞跟家宁的关系日益密切,以至于我在深圳的那些日子,基本没见过她老公,反而次次见到的都是家宁。
家宁对这个大姐大型的女友显示出服服帖帖的姿态,每次到夜总会都尾随其后。小霞讲的话他也能快速领悟,然后顺其意吩咐手下。该察言观色时不会多一句话,该做什么事的时候,又能及时出现。
几个月后,我接到小霞的电话,说她怀孕了,但孩子不是阿伦的。她问我是不是该流掉孩子,不是因为它的非婚性质,而是她担心之前吸毒,会对胎儿不好。
电话中,她听起来没有一点不安,还是那样嘻嘻哈哈。等到再见面时,小霞告诉我:胎儿已经「拿掉了」。
小霞很快又恢复了之前在区内叱咤风云的生活,她常常出现在港口码头,指挥着收购海鲜的生意;有空时到酒楼吃吃新到的货;隔几天出现在夜总会里看看新来的小姐。家宁则背着背囊跟在其后,既是情人又像马仔。
我曾问她怕不怕被发现?小霞说,顺其自然。
她清楚自己对这段婚姻的立场:「我是一定不会离婚的,老公是我自己选的,再怎样我也认了,我是要和他过一辈子的。一点意志力、一点规律都没有,怎么做人?这么容易立场不坚定,做什么事情能做得成?」
3
2006年的一天,我约了小霞见面。她在罗湖关口接了我,我们一起上了一辆公交。路程很长,闲聊途中她指向窗外,「这里的房子最贵了」,「最好的房子都在这里」。
下了车,我们到一个大排档吃晚饭,接着又去了夜总会,玩到次日凌晨三四点,我才终于跟着小霞回到她家。
我想像着,这个「大药贩子」,这个和香港人结了婚的女人、混得响当当的大姐大,会住在什么样的地方?
小霞从没介绍过自己的家,零碎的边角信息中,我知道她有一个老实巴交,日子过得挺拮据的女邻居,和老公两人养着小孩和父母。按小霞的话说,女的每天「可怜兮兮」地打两份工,男的在厂里上班。
走到楼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值班室,窗口贴了几张纸,是缴费通知和热水票之类。到了楼梯口,同行的家宁和小霞都不约而同地说,「小心脚下啊,滑」。我才发觉脚底脏兮兮的,又黑又湿。
楼道几乎没有灯光,转角处大而开阔,连接着另一栋楼。爬到最顶层,向右一转,走过一条笔直的走廊,小霞家就在尽头。
走廊尽头也有一潭水,房间都拉着铁栅,楼道脏脏的,像是典型的宿舍楼。小霞的两只爱犬老远就听到主人的脚步声,着急地发出亲昵的犬吠。铁门一打开,两只大狗立马扑上来,一只金黄色,一只黑色,屋里迎面扑来一阵浓烈的狗尿味。
跨进家门的一瞬,灯亮了,简陋而脏乱。
进门的地方堆着杂物,有旧拖鞋,废塑料袋,不知名的放了许久的草药;客厅是一个6平米左右的房间,只有一张小方桌,上面放着没清理的烟灰缸和一个脏兮兮的纸袋;旁边一把露天茶座式的仿藤椅子,一面墙上挂着一个小小窄窄的穿衣镜,镜面模糊,落满了灰尘和油烟;客厅外面有个很小的阳台,放了一只冰箱,冰箱门大敞着的——被当作杂物柜用了。
看起来,这是小霞家最白亮干净的「杂物柜」。
小霞有两间房,她让我睡靠外这间,「早给你收拾好了,铺上了新的床单枕套。」没过几分钟,她又指着另外一间房说我睡那里。
两间房都大概5平米的样子,小霞睡的那间我没细看,我睡的那间有一张上下铺的铁床,跟大学宿舍里的一样。旁边做了一个白色的衣柜,床边对着门的那边有一个类似床头柜的东西,是一个自己焊接的不锈钢架子,上面堆满了杂物。床头靠门这边地下,堆着用塑料袋子扎起来的草席,上面压了个黑乎乎粘满灰尘的鸿运扇。
床上的床单枕头看起来也不干净,油油的灰灰的,一点也不像她说的新的样子,可那时候又困又累,有的睡觉我已经很知足了。
小霞叫我洗澡,并准备了毛巾牙刷。2平米的冲凉房里,放了一个直径有几乎半米的大白塑料桶,里面装满了水。旁边紧挨着摆了个蓝色的大桶,接着是马桶,沾满了褐色的水渍和头发。
马桶旁有一扇窗,窗棱上堆积着用过的肥皂等杂物。马桶对着的墙上挂了一个带镜子的塑料架,插着牙刷牙膏。在我的记忆中,这种款式是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在广州这样的城市流行的,之后几乎都不见踪影了。而小霞的这个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粉粉的白白的。
牙刷虽然也有,可布满了灰尘,刷头紧靠着一条僵硬的发霉了的抹布。厕所的另一个角落里是一个杂物架——瓶瓶罐罐什么都有,长霉的长霉,挂尘的挂尘,都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刚把衣服脱完准备洗澡,小霞敲门了。「睡衣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放在床上!你喝水还是喝茶?喝水吧!」我边答应边试图打开门,才发觉门锁的地方早就坏了,被拆剩了一个圆圆的洞,从里面伸出一条绳子。
我正苦思冥想该怎么开,就在圆洞里见到了小霞的手。「这样子」,她边做动作边解释,「你拉一拉这条绳子,门锁就会缩回来,门就开了。」
4
冲洗完毕,我在小房间整理东西,小霞忽然进来,「给你看看我的衣柜」。
就是这样一个家,却有一个不相称的「超大」衣柜,放在我那晚睡觉的房间里,几乎占了房间的一半。它和床之间只剩一条仅能过人的小通道,里面塞满了小霞的宝贝:她的所有衣服和饰品。
小霞身穿一条暗红色的睡裙,露出了腿上、胳膊上、肩膀上各处的疤痕,她说自己全身都是疤。她告诉我,为了拿到做海鲜的权利,她把自己原来的一头乌黑长发剪成了不超过一寸的板寸,还染成了金黄色,因为这样「像个男人婆」,可以不使控制海鲜市场的老大的老婆对她心存芥蒂。
说话间她拉开了衣柜,里面塞满了乱七八糟的衣物。「看,这是我的旗袍!」她高兴地翻出一条淡绿底枫叶纹的短装旗袍,从脖颈到胸前是透明薄纱质地的,每片枫叶边上都是金色的绣线。我努力想像着她穿这旗袍的样子——如果她还是那头黑色长发,这个事情要容易得多。
她比划了两下,忽然说,「你穿上试试!」我想起她今天还说过我不能再胖了,顿时有点心虚。
穿好了,小霞上下打量着我,「呀,你穿还真合适呀!你穿我的旗袍刚刚好。好看好看!」她赶忙拉着我到镜子前,厅里没开灯,我几乎看不清自己的样子。
「你看,好看不?」小霞问。
「嗯,她穿就好看。」家宁忽然说话了。
原来他就坐在厅里一角的椅子上,光着膀子。太黑,而且他一直很安静,我都没注意到他。
小霞兴奋地拉我又进了房间,翻出一件白色的短装外套,让我套在旗袍外面。她说这样穿很斯文,赞美了我一番,然后摇摇头说,「这种衣服穿在我身上就不好看,我一点也不适合。」
「还有一件粉红的呢!来,你也试试!」于是我脱下绿色的,换上粉红的,又到厅里对着灰蒙蒙的镜子照了照。家宁照例安静地赞美了两句。小霞一叠连声表扬着,「送给你了!」 她豪爽地说。
这真是没想到的事,我赶紧谢谢她。
回到房间,她余兴未了,又翻起了其他衣服。
她有一件闪闪的短连衣裙,露背,圆领系带的,适合去蹦迪,比较性感;有一件黑色的半身裙,她说配靴子好看,有时客户会喜欢她穿的职业一点;有一件短袖娃娃装上衣,身上都是荷叶边,花花的;还有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A字裙摆雪纺料,是她在品牌专卖店买的。
柜子里还摆了好几双皮鞋和凉鞋,有高跟的、蛋糕鞋和黑色平底鞋。她左右摆弄了半天,却嘟着嘴说,「可是这些衣服我都是喜欢却不能穿,我现在是大姐,穿成这样怎么上街啊?」
这时候的我们,再也不像大姐大和普通女学生,只是两个年轻女孩子,在宿舍里高兴地试穿彼此的衣服,谈论什么样的款式好看,什么样的颜色适合对方,叽叽喳喳。
那天晚上,小霞高高兴兴地「口头赠送」给我2条旗袍,一条甲壳虫项链。据她说,那是跟随了她十来年的。傍晚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她还送给我一条细银链。
我觉得她一次送给我的东西太多,以致我都不知道应不应该收下,摸不准她的心思。真的把东西拿走了,显得太贪心;如果不拿走,她兴致勃勃送的,又显得没诚心。
这是我跟小霞在一起一直有些为难的地方——她变化无常的脾性,让人时刻要猜测着她的心思——假如她不高兴,什么都可能做出来。
想了半天,我还是把两条项链放在枕头边,把旗袍挂了回去。
5
2006年3月底的一天,小霞说港口新到了一批海鲜,留了最新鲜的,叫我赶紧跟她去吃,是他们自己人开的店。
七拐八拐地进了一个小巷子,吃饭的「酒家」是巷子深处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排档,不到十平方米。店里亮着白色的光管,墙上沾了黑乎乎的油烟,店内只有两张小桌,桌上铺着轻飘飘的一次性塑料薄桌布,在3月的微风中发出嗤啦啦的声响。
小霞使出一贯的命令语气说,「给我弄一篓大螃蟹来!今晚我有朋友过来。」凡是经关口进来的海鲜,都归一个老大管,一下船就被分到广州、东莞和其他地方去了,只有特意叫人留下来才有的吃。
小霞介绍说,留给她的都是最好的海鲜,有一次,一条值2000多块钱的大石斑,人家硬是没叫她给钱。「谁叫我是大姐呢?在那一带只要说起大姐,无人不知,谁人不晓……」
很快上了一桌子菜,大家吃得不亦乐乎。为了吃小霞夹给我的一大碗澳洲濑尿虾,我用了一筒又一筒卷纸。小霞笑我太斯文,她抽烟多,嗑药也多,不停地往地上吐痰,把虾壳、蟹壳、烟头等剩余垃圾都往地上扔。
踩在一堆垃圾上,脚底滑腻腻的。
之后有一次,我跟小霞在街上闲逛。下了公交车,她走在我前面,从小黑皮背囊里掏出一张纸,擤了下鼻子,扭成一团就扔到了马路上。她张扬着自己的自由,和对盐田这个地方的「拥有感」,边扔边说:「我就是喜欢盐田这个地方,这里就是可以给我随便乱扔。管它什么东西!」
6
2006年4月中,我在深圳盐田小霞的场子里目睹了一次「戏剧性」事件。
主角是一个叫莎莎的年轻「妈咪」,刚到这个场不久,按小霞的话,可能是别的场混好了过来的,是以前被捧红过的小姐。到这里来,自己带几个小姐,也会亲自接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
当时跟我们同行的一个帮派头头是她的常客,也是小霞相熟的朋友,叫虎哥,两人在生意上有来往,他也经常光顾小霞的场子,每次去几乎都叫莎莎陪。
那晚虎哥也点了莎莎的名,但莎莎来见了他一下就出去了,一去不返,许久都不见人影。
半个晚上过去了,莎莎才终于再次出现在包间里。小霞抓住她就问,「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来,让虎哥这样等你,有没有搞错!」
虎哥憋了一肚子气不说话,小霞继续说,「我是谁啊?虎哥是谁啊?你是怎么回事?」小霞抓住她的胳膊,眼睛瞪得大大的。
莎莎一个劲儿说:「对不起啊,下回不敢了,我的错,任你罚,下回真的不会了!」一叠连声的道歉。
小霞似乎看着虎哥的面子,没真的打算跟莎莎过不去,就说「你给我喝酒算了」。虎哥也发话了,「妈的,我看你是看不上老子了!从来没人敢不给我面子,今天算是给面子给你霞姐,你给我把这个酒喝了就不计较你!」
说着,旁边的人立即递过一大杯啤酒,那酒里的泡泡多得像一团蘑菇云,显然是下了药。莎莎没说二话一仰脖喝了下去。紧接着又是这样的几杯。
莎莎很快就倒了下去,还手舞足蹈,完全失去了自控力,如同一个短路的机器人在完全失灵停止动作前的抽搐晃动。她口中念念有词,满头是汗,一刻不停地要抱人。
眼见着莎莎完全失控,我担心她要出事,小霞不知什么时候也开始照顾她,家宁恰如其分地站在一旁递这递那,静观其变。
虎哥自顾自在旁边跟别的人玩,时不时往这边瞥两眼。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虎哥又瞥了过来,摇了摇头,猛抽了一口烟,似乎有点轻蔑,随即走了过来。
他大概是看到莎莎没有动静,也有点慌了。我既好奇又紧张,想知道莎莎到底怎么了,家宁看到我过来,摇摇手示意让我不要管。
虎哥过去之后,让莎莎把头枕到自己大腿上,拍打她的脸,有时给她喝一口水,有时给她擦汗。过了不知多久,莎莎似乎好了一点点,能勉强站起来了。
家宁背起了我的书包,拿起自己的衣服,我明白我们要离开了。
莎莎站立不稳,像一只软脚蟹,双手乱舞脑袋晃动,家宁和虎哥一起把她架起来,拉着想往外挪。几个人正在商量把她往哪儿送,莎莎忽然一下瘫倒在地上,大家连忙把她扶起来。这时莎莎趁势抱住了虎哥和小霞,又扯又拉,迷糊地问,「你喜欢我吗?你喜欢我吗?」连声叫着「你说嘛,说嘛!」
过了好一会儿,虎哥跟小霞耳语了几句,小霞招手叫人把音量扭到最低。小霞发话:「你们全都听着,虎哥有话要说。」
虎哥低着嗓子宣布道:「从现在起,她是我的了,你们谁要是跟她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明白了吗!」
大家安安静静地不说一句话。「好!」小霞吼了一句。
莎莎还是一副「短路」、神志不清的样子,赖在包房里不肯走。过了好一阵子,小霞又让家宁重复了刚才的动作,又对大家明明白白地说了一次刚才虎哥的话。「听到了没有?」
大家识趣地表了态,音乐又回到了应有的高调。
回家的路上,虎哥对小霞说:
「这个疯婆子,她很有心计的!我看她确实有七分醉,但她还有三分清醒,她这样搞我,弄得我没有办法,你看我对大家说的话,她就是要我说出那些话来,以后她就不怕了。我还是心软啊,明明知道她的目的还是这样做了,你说我是心软不?刚才那些人,也是看见我跟她一起才给我点面子,要不早就扔街边去了。」
第二天中午睡醒,小霞还在说这件事,她对莎莎一面有抱怨,骂她胆大包天,但更多的是感慨和佩服:「真是疯婆子!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做事。虎哥也不是好惹的人,你看见了吧?这么有心计的人,连我也没办法。」
小霞对于莎莎的心机心知肚明。
她告诉我,小姐「都这样」。虎哥「是有地位的人」,要想自己在这个场混得好,一定要先搞定她和虎哥。但老大岂是那么容易能搞定的,她很聪明地利用了这次机会,因为已经错了,干脆就当着两个人同时在场的机会乖乖承认领罚。
让大家为了面子也要保她,就达到目的了。这件事不用两天就会过去,以后在这个场,她就能傍虎哥的势。有了保护伞,地位就抬高了,作为老大的红人,经济利益也会随之而来,最终获利的还是自己。
而虎哥这个大男人,在莎莎死缠烂打装疯卖傻的攻势下也没有了办法,最后只得「乖乖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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