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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為誰而做 由誰評價

作者:王洪義(上海大學美術學院教授、《公共藝術》雜誌副主編)


無論中外,發展公共藝術,都會遇到兩個最核心的問題,是:為誰而做?由誰評價?


美國藝術史家謝爾·克勞斯(Cher Krause)在其《公共藝術:理論、實踐和民粹主義》中,對公共藝術有如下定義:公共藝術是在物理公共空間中以任何媒介完成的設計和製作項目,通常出現在戶外並向所有人開放。公共藝術在藝術中的重要地位,在於策展人、主辦機構和從業人員所從事的藝術實踐,具有在地特徵,關聯社區的協作與參與。公共藝術也包括在公眾自由出入的建築中舉辦的展覽,但通常不會這麼簡單。其最要緊處,是處理作品與受眾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藝術是做給誰看的,比藝術品陳列的物理位置更加重要。

這個定義很準確,它告訴我們,對公共藝術來說,為誰而做?比做在哪裡更重要。因為前者是針對服務對象的社會定位,後者只是一般的地理定位。


金字塔,是做給法老看的;兵馬俑,是做給皇帝看的;敦煌壁畫,是佛教宣傳長廊;金碧山水,是宮廷美學樣板;遊園驚夢,非雅士不得與聞;梅蘭竹菊,非文人難解其妙。凡此種種,都是開藝術有限公司,少數有權有錢有閑人投資,少數有權有錢有閑人享用,拿不到貴賓卡的尋常百姓概莫能入。這是人類藝術史常態,好幾千年了,中國外國都是這樣的。


但進入1930年代的美國,在羅斯福執政期間,設定了一個長期國家項目——聯邦藝術計劃,即由國家出資僱傭大量藝術家在公共空間製作藝術品,以避免經濟大蕭條可能帶來的文化衰退。這樣一來,藝術家與社會的關係發生改變,藝術成為全體國民共享之物,現代公共藝術也由此誕生(還有一種說法是公共藝術誕生於英國)。在此基礎上產生的藝術百分比資助計劃,至今仍然被世界各國所通用,這可以保證藝術在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共有財產。


1970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對公共空間提出要求,使公共藝術概念有所更新:傳統的城雕概念被逐漸放棄,公共藝術獲得更多參與在地建設與謀求公眾福利的自治權,特定場域成為公共藝術臨界要素所在。公共藝術也由此與忽略場域屬性的當代前衛藝術展覽制度分道揚鑣,成為城市公共空間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簡單追溯公共藝術歷史,可知公共藝術這件事,無非是將藝術公開化和公共化,這是藝術家在社會歷史進程中的道義擔當:讓曾經為少數人所掌控的藝術資源為更廣大的人群服務。


在中國,公共藝術出現較晚(上世紀90年代),但由於大規模的城市建設改造,所以呼聲較高,發展較快,出現很多包括城市雕塑在內的公共藝術項目,教育部還將公共藝術設定為專業類別,為未來公共藝術的發展培養人才。但也許是受到社會歷史條件限制,也許是剛剛起步經驗不足,中國的公共藝術至今仍然面臨很多困難,其中最緊要處,仍然是為誰而做和由誰評價的問題。


某年某城市召開某社區公共藝術項目論證會,與會者有政府主管部門領導、社區領導、事業單位領導、策展人、藝術家等等,卻沒有社區居民代表。某年某門戶網站舉辦了由網民投票評選醜陋城雕的活動,卻遭到一些美術專家的反對。由此可知,在中國,很多人還分不清公共藝術與博物館或美術館藝術有什麼不同,他們也就無法知道,當那些有礙觀瞻的拙劣藝術品進入城市公共空間時,任何人都有權表達自己的反對意見。


拒絕社區居民表態,這樣的藝術能算是公共藝術嗎?不允許普通大眾發聲,這樣的藝術評價機制與公共藝術所要求的公開化和公共化有什麼關係呢?只要你的藝術是為大眾而做,必然附帶產生原有藝術評價機制的改變——由精英評價轉為大眾評價。沒有這樣的改變,所謂公共藝術,也就只能停留在學者們高談闊論的沙龍里和牟利者們相互勾結的暗箱操作中。這樣,不管宣言如何響亮,場面如何熱鬧,獎章錦旗如何層出不窮,公共藝術依然是鏡花水月,難以成為實實在在的大眾之友。


世界上大部分公共藝術都是以做項目的方式完成的。誰出錢,就是誰的項目。為誰做項目,就該由誰評價:為政府做項目,由政府評價;為企業做項目,由企業評價;為社區居民做項目,由社區居民評價。誰出錢,誰就說了算,這也是合乎經濟社會倫理法則的。

可是,一般說來,任何國家的普通市民都不會出錢請人做公共藝術的,那麼為民眾的公共藝術又該如何產生呢?其實當年羅斯福總統的藝術新政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就是由政府出錢僱傭藝術家,為滿足大眾審美需求而創造藝術品。事實上,在可能扶持公共藝術創作的各類經濟實體中,也只有政府有資格和有義務這樣做。這是因為從道義上看,政府是全體國民利益的最大維護者。政府一出手,該有都能有,是被全世界公共藝術發展所證明的事實。可惜從中國政府藝術管理部門近些年的作為看,似乎是很願意資助少數精英藝術家的所謂「歷史畫工程」之類,而較少考慮城市公共空間中的大眾文化福利問題。這是一種讓人費解的荒誕文化管理現象。


為誰而做和由誰評價,是發展公共藝術的核心問題。與傳統的藝術管理制度相比,前者意味著服務對象的改變——為大眾而去精英;後者意味著評價制度的改變——將文化評價權力交給普通消費者。這樣的改變顯然不是僅憑藝術力量就能獨立完成的,而是必然帶動社會多種力量的參與。所以,儘管前進路上多有坎坷,但中國公共藝術仍然是促進社會文化制度更新的進步事業,這也是當前人類通過藝術手段所能促成的最大社會進步。


(來源:美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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