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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不愛你,是我做過最勇敢的事

文/Nico

假裝不愛你,是我做過最勇敢的事


我喜歡,


愛你,是我做過最美妙的事。


-01-


相遇是世界上最美麗的事。

阿未和李煜的相遇得如此夢幻,讓阿未有種瞬間穿越到漫畫的感覺。


把一本厚厚的書抽離書架,透過縫隙看到李煜精緻無比的臉龐。她經常在學校的各個重要場合見到他,這麼近距離,還是第一次。


他正在看書,漫不經心地靠在書架上,纖長的手指輕輕翻頁。眼眸低垂,陽光透過玻璃窗,斜射在他的臉龐,長長的睫毛靈動極了,一閃一閃得好像偷走了阿未的心跳。


阿未屏住呼吸,生怕喘息聲太重驚擾了這顆猶如天人的校草。阿未捂住這顆狂跳的心,透過縫隙偷偷觀察著李煜。


原來他愛看古典文學。怪不得校報上經常有他的作品。有顏,有才,再加上勤奮努力,李煜呀李煜,這不是斷了其他男生的活路嗎?

搭訕?還是偷窺?阿未心裡的兩個小惡魔撕了一百回,深吸一口氣提到到嗓子眼,就在鼓足勇氣邁步的那一瞬間,突然泄了氣。嘗試了一百次,阿未終於要放棄了。她恨自己沒用,抄起一本《詩經》,重重地砸在頭上,「啊」地一聲痛得輕呼出來。


活該啊!搭訕的勇氣都沒有,辜負了今天用盡偶遇男神的洪荒之力!


阿未揉著發痛的額頭,暗罵自己沒有勇氣。算了,註定跟男神無緣了。她已經打定主意就此放棄了,抬頭看他最後一眼就拜拜,可是......這一抬頭,急得她跳了起來!


男神不見了!


-02-

暗戀那麼深,告白那麼難。


伸長脖子東張西望,還是不見他的身影。看來男神已經擺駕迴鑾了。


阿未失望極了,打算離開圖書館,一轉身不小心轉到了什麼人。阿未剛想說對不起,一抬頭驚訝得差點暈過去。


「你......我......」竟然是李煜。他正在仔細地看著她。

「你是不是上次校園歌手大賽的亞軍?你叫阿未吧?」李煜竟然記得她?!她參加比賽,他恰巧是評委。比賽歷時一個月,她常常偷偷地看他,卻始終沒勇氣上前搭話。比賽結束已經八個月了,一直懊悔不已。


「原來你也喜歡古典文學啊。」李煜指著她手裡那本《詩經》。


「啊,是啊,呵呵......我喜歡。」總不能告訴他,這本書是為了砸頭讓自己清醒的吧!


「你上次唱得很好啊,其實我覺得你應該得冠軍的......」


阿未大腦一直處於蒙圈狀態,糊裡糊塗地回答著李煜的話。交換了電話號碼,還不小心拿走了李煜的可樂,跑了二十米之後發現手裡多了個東西,又急匆匆地跑回去還給他。一路小跑著回到宿舍,一顆心仍然撲通撲通跳個不停,一口氣幹了500毫升的涼白開,才漸漸緩過神來。


真的是李煜嗎,那麼遙不可及的男神,竟然記得她,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女生。而且他如此和藹可親,更震驚的是,他覺得她應該第一名,天吶......


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兩人在圖書館偶遇的次數越來越多了。漸漸地,兩人開始一起去圖書館的咖啡角,一起去食堂吃簡餐。李煜帶著她抄學校的近路,跟她講學校里鮮為人知的奇聞異事。


曾經高高在上的他,似乎也不再那麼遙遠。曾經以為的不可能,總有一天都變得可能。


-03-


為了你,我願意邁出第一步。


暑假到了,兩人每天通過網路分享著彼此的心情,像是從來沒有分開過。


直到有一天,李煜的簡訊以「寶貝」二字開頭。他們就這麼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阿未開心得翻來覆去,折騰了好幾個晚上不睡覺,卻不敢像李煜那樣隨心所欲地表白。


「我喜歡你」這句話,練習了無數遍,卻始終未曾說出口。


臨近開學,終於快要見到男神了,阿未一直激動不已。最重要的是,她準備了一個大驚喜。阿未託了無數朋友,終於從國外買到了典藏版的貓王專輯,準備送出作為戀人的第一份禮物。


阿未滿心歡喜地擺弄著專輯,一會擺到床頭,一會擺到書架上。她幻想著他們相遇在圖書館的那一天,收到這份禮物,他會不會特別開心,開心到給她一個吻?


阿未把頭埋到手裡,害羞得滿臉通紅。


愛情就像糖果,含在嘴裡時不敢深深品味,生怕用力過猛就會化掉。回味的時候似乎香甜猶在舌尖,意猶未盡。


李煜其實早就對阿未有著深刻的印象。校園歌手大賽,跟每個系的榮譽生死攸關,所有人都想盡辦法討好評委,急功近利,想要得獎、拿名次。唯獨阿未,經常第一個來綵排,最後一個才走,休息時間不是記歌詞就是練唱功,從未跟評委套近乎說好話。其實在他心裡,她歌聲里自帶靈魂,第一名非她莫屬。只不過勢單力薄,綜合其他評委意見,最終得到了亞軍。


所以透過書架的那道縫隙時,李煜一眼就認出了她。也看出了她的慌亂和渴望。如果她不敢邁出第一步,他何不先向她走近一步呢?


李煜站在兩人初遇的書架前,拿著一本她心儀已久的樂譜,想像著她驚喜和感動的臉龐,不禁笑出聲來。她一定是滿頰紅暈,又開始吞吞吐吐了!


許久,阿未還未出現。李煜已經空了第三杯咖啡。夕陽漸漸斜射進來,金色的陽光如同水波鋪散在桌面上,給樂譜裹上了一層金色外衣,顯得分外耀眼。


阿未始終沒有出現。


更令人震驚的是,阿未徹底消失了!


-04-


錯過,就等於失去。


李煜要結婚了。他通知了親朋好友,也給阿未發了一條簡訊。


與其說是給阿未發簡訊,不如說是給那個號碼發簡訊。自從阿未消失後,那個號碼始終處於關機狀態。沒有停機,沒有回過簡訊,也沒回過電話。


那天李煜沒等到阿未,就打電話找她,到寢室找她,慌亂中被宿管阿姨告知:「阿未啊,今天一早就收拾行李退宿了,她已經辦理退學手續了!」


這一場還沒真正開始的愛情,以阿未的不辭而別,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五年時光,李煜找了她很久。但找著找著,心底似乎認為她這輩子都不會再出現了。畢竟她從未親口承認過喜歡他,也沒做過任何可尋覓痕迹的表白。


李煜結婚那天,阿未出現了。


新娘挽著李煜的臂彎,溫婉地微笑著,感謝親朋好友的祝福。李煜舉著酒杯,一口乾了。他不知道是恨她當年的不辭而別,還是恨她在今天這樣的場合出現,在他心裡盪起一層層的漣漪。


席間,阿未開心地吃著菜肴,跟老同學談天說地,似乎從未離開過。這突然讓李煜想起了多年前,李煜在練習室里休息,突然飄來一首令人動容的歌曲,他悄悄直起身,看到一個曼妙的背影,隨著音韻擺動,就像有著強大的磁場,讓他一下子淪陷了。


李煜不動聲色地坐到她的身邊,就像多年前在圖書館一樣,突然站在她的面前,讓她吃了一驚。


這一次,他不知道該說怎樣的開場白。阿未敬了他一杯酒,平靜地微笑著。


原來,臨近開學的時候,阿未的父親突發車禍,酒駕撞人致死。家裡的經濟和精神頭一下子一癱俱癱。賠進去了阿未的學費,也欠了一屁股債。父親被單位開除,母親做了二十幾年的家庭主婦,家裡一下子沒了經濟來源,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天翻地覆,再也回不到從前了。


阿未家裡的房子拿去做了抵押,一家三口只得搬回老家,寄居在爺爺奶奶家裡。後來父親又重新開始工作,阿未也做了縣裡中學的一名老師,近幾年家裡的情況漸漸好轉起來。


李煜又心痛又自責,怨了她這麼久,原來她過得如此辛苦。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呢?」他鼻子一酸,還是忍住了眼淚。


「因為我們當時關係不算明朗啊,我們都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我何必讓你徒增煩惱呢?」阿未淡淡地說,彷彿在講著別人的故事,沒有一絲傷感。


「可我早就把你當我的女朋友了啊......」李煜想起往事,心裡有一陣痛楚。


「可是我沒說過我愛你啊。」阿未淡淡地笑笑,「我又重修了本科,今年已經考上研究生了。祝賀我吧!」


當年那個純純的,天真的阿未突然又浮現在李煜的眼前。他假裝檢查著演出的話筒線,餘光看到了正在偷偷望著自己的阿未。她身穿純白色連衣裙,長發隨風飄蕩,是那麼天真,那麼美好。他偷偷竊喜,原來她也在注意著他。


新娘挽著新浪的臂彎,笑得甜蜜幸福,夫妻倆為每一位到來祝賀的朋友送行。


阿未笑著搖了搖手,就這樣頭也不回地匯入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李煜望著她消失的地方漸漸出了神,突然口袋一震,他點亮屏幕,是一條簡訊。


「假裝不愛你,是我做過最勇敢的事。」


Nico,90後法學碩士


願你所念,都能如願


第一次寫這麼長的文,心情沉重,需要療養


感謝大家的喜歡(づ ̄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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