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有人賴洞房不走,新娘幾句話大家臉都紅了
鬧洞房,古代稱作「戲婦」,至少在晉代以前就成了一種風俗,葛洪《抱朴子·疾謬》中說:「俗間有戲婦之法,於稠眾之中,親屬之前,問以醜言,責以慢對,其為鄙黷,不可忍論。」
葛洪是個老道,婚都不願結,對鬧洞房當然有看法,不過在有著正常生活的百姓中間,這活動可有著無盡的「魅力」。李紉蘭有首《洞房詩》曰:「笙歌歇去月初上,紅燭影里亂紛紛。羅帳前面說妍媸,此處無一守分人。」
俗話說 「新婚三天無大小」,洞房那天大家當然更不會放過,男女賓客,不分大小,都可以到新房逗新郎新娘取樂。
文明點的讓他們交待交待戀愛經過,再拴個小蘋果讓他們咬咬,開開心也就差不多了,要碰上生猛的賀客那新郎新娘就慘了。
鬧洞房可謂是花樣百出,人民群眾的集體智慧在這裡得到了最充分的發揮。
不過凡事都要適可而止,鬧洞房也一樣,有的人鬧過火了,喜事轉眼變壞事,這種教訓應該吸取。咱們談談最文明的一種,新娘子以詩逐客。
春宵苦短,一刻千金,有個才女新婚夜被賀客鬧洞房,纏著讓她吟詩。才女無可奈何,只好輕啟朱唇:「蓬門賀客謝光臨,儂本無才那會吟。記得東坡詩一句,春宵一刻值千金。」
鬧洞房的一聽新娘子連蘇東坡都搬出來了,馬上識趣的告辭。
還有位新娘情歌也唱了,熱舞也跳了,嘻皮笑臉的客人們就是不走,鬧到了半夜還不放過她。
因為當天正好是農曆七月初六,新娘子靈機一動吟了首詩:「芍藥帷前燭影搖,人生最樂是今宵。可憐織女河邊望,快放牛郎渡鵲橋。」
客人們聽了這詩才想起來,敢情明天就是七夕了。得了,趕快走吧。
明代正德十四年,狀元楊慎梅開二度,娶了比他小十歲的黃娥為繼室。黃、楊兩家都是名門大戶,婚禮辦得滿城轟動。
狀元的新婚之夜,客人中文士自然少不了,亂鬨哄的圍著新娘子要她作詩。
黃娥能詩能文,待字閨中時就名聲在外。她伸手拿起一隻玉杯,滿滿斟了一杯香醇的「狀元紅」,笑眯眯的走到賓客中間,高高舉起酒杯吟道:「綺筵已散月光凝,忽聞諸公催詩聲。不見鬚眉來把盞,誰人能飲狀元紅?」
客人中能喝的挺多,紅臉的也不少,可誰能有狀元「紅」啊?黃娥這首詩一下弄得滿屋子人全成了關公,喝多了酒的是過敏紅,沒喝多的是害羞紅。
結果狀元還沒出馬,狀元娘子一個個都給擺平了!客人們老老實實的該幹嗎幹嗎去了,剩下黃娥、楊慎夫妻紅紅火火的享受至樂人生。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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