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間,孝字當為先
人的一生只欠兩個人的:一是母親,二就是父親。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一個人依託父母來到這個世界上,同時又要依靠父母的辛勤養育才能長大成人。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孝敬父母,尊敬長輩,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經地義的美德。試想,一個人如果連孝敬父母,報答養育之恩都做不到,誰還相信他是個「人」呢?又有誰願意和他打交道呢?
羊羔尚且跪乳,烏鴉還懂反哺,做為萬靈之長的人類,更應該把孝道做得更好。世間最遺憾的事情莫過於子欲養而親不待,因為這種遺憾無法彌補,也終將是心中的一塊傷疤。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中華民族在養老、敬老方面曾湧現過無數美麗動人的故事,扇枕暖被的黃香,綵衣娛親的老萊子,捨身護父的潘綜,鍋巴奉母的陳遺還有下面要講的卧冰求鯉的王祥。
王祥,今山東臨沂人,生母早早的去世了,父親又娶朱氏。繼母朱氏多次在父親面前說王祥的壞話,而父母年老患病的時候,王祥常年衣不解帶的伺候在父母的床頭。有一次,時值寒冬臘月天,天寒地凍,而王祥的繼母想吃鯉魚,王祥就到江邊解開衣服卧冰求鯉,或許是他的孝心感動了上天,寒冰忽然自己融化,躍出了兩條鯉魚,王祥帶回家後,做與繼母食,不久之後痊癒。
多少父母在孩子生病的日子裡憂心如焚、夜不能寐;多少父母為使孩子吃飽穿暖,寧願自己省吃儉用節衣縮食;多少父母為使孩子生活的更好一些,廢寢忘食,忘我工作。
孩子長大後,作為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回報,贍養和孝敬父母乃順理成章之事,「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既為人子,對父母行孝道應是最起碼的行為標準。
做為優秀的子女,要在家庭中扮演最好的角色,就應樹立這樣的觀念:倘若有一件衣,應先給父母穿;倘若有一口飯,應先給父母吃;倘若有一間房,應先給父母住;因為我們堅信,人生天地間,孝字當為先!
世上所有的流浪,都是讓心強大
一個人的執念引發一部花千骨的問世
昨天再好也走不回去,明天再難也要抬腳繼續
修剪心事,也是一種幸福
衣服破,可以縫 人心碎了,只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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