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人陪你一起颠沛流离
1
2006年,冬天,天空飘着细碎急促的雪花,寒风刮在脸上很疼。方离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肩上背着画板,身后立着一只同样鲜红的行李箱,在空旷白皑的路边像是一滴血,刺人眼睛。
她鼻尖冻得通红,睫毛上还挂着霜粒。她摘下手套拍落掉肩头的碎雪,眯着眼睛说:「江北,我要走了。」
「走?去哪?」我瞪着眼睛问她。
她低头踢着脚下的雪,「不知道,反正我得要走了。」她再抬起头时脸上多了晶莹的泪珠,「我姥姥去世了,我等不到十八岁了。」
我伫在原地,脑子轰鸣了半天依然呆呆的说不出一句话。她踮起脚轻轻抱住我,脸颊贴在我耳边,冰凉透人。
我脑子清醒过来,意识到,哦,是的,她要走了。
我解下自己围的臃肿的羊毛围巾给她戴上,我说,你戴上吧,戴上不冷,我去送你。
离火车站几百米的地方,她停住脚步,让我回去。
「我得知道你要去哪?」我继续往前走。
「我都不知道自己去哪,我等会随便买张火车票就走。」她快步跑来拿走我手里的行李箱,盯着我眼睛说,「我想好地方会告诉你的!」
她朝我挥手,露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的微笑,然后拉着箱子慢慢消失在我眼前,只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在我眼前蜿蜒而去,片刻后,就连脚印的痕迹也被飘落的白雪覆盖,好似她根本未曾来过,也未曾离去。
絮絮而来的雪随风覆进我的脖颈,顷刻间便化为雨水流进胸膛和脊背,然后蔓延到了心脏,冷冷的难过。
2
2004年夏天,我初中时代最后一场篮球赛。比赛开打前,教练告诉我这场替补上场,「你都要毕业了,给其他队员点锻炼的机会。」他这样告诉我然后让他那体重一百七十斤长得像如花、而且运球都不过不了半场的儿子首发登了场。
然后,我初中生涯的最后一场篮球赛以一场大败结束了。我气炸了,抱着篮球跑到学校的后面的体育场上练习投篮。投到太阳落山时,我的胳膊终于再也抬不起来,我筋疲力尽,气馁的躺在水泥地上,被骄阳炙烤了一天的水泥地灼的我满身火辣辣的疼,可我实在已经没有力气动弹。我拧开一瓶水倒在大汗淋漓地脸上,然后闭着眼睛,张着嘴,喘着粗气像只死鱼一样躺在那里,让气急败坏的心情和剧烈起伏的身体随着落日的余晖慢慢平息下来。
方离就这样出现了,她提着颜料桶和几只布满颜色的排笔在我面前停下。「喂!」她用脚踢躺在地上的我,「你在干嘛?」。
我坐起来半闭着眼睛没好气地回答她:「你干嘛?」
「呶」她指指操场的一圈围墙,「我画完墙绘准备回家,不小心看到这儿还躺着个人,我来提醒一下,这儿马上就要关门了。」
墙绘?我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十几个分别做着不同运动姿势的人物形象已经跃然在了后面的围墙上。「这也叫墙绘,以为我不懂美术啊?」我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泥土望向她的眼睛。
她把颜料桶放下,咯咯的笑了,「那是工作,这才是墙绘。」
她又指是一侧隐在角落里的一面小墙,上面蔓着一层爬山虎,下面的墙体上是一副未完成的墙绘:一片深蓝色的大海,汹涌的海浪扑打着泊在大海中间几艘正鼓风的帆船,帆船甲板上站着几名眺望远方的水手。
「工作?」她明明看起来还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学生,怎么说这是工作,我不解。
「体育场的工作,帮他们画上那些。」她又指指那面布满人物形象的长围墙冲我眨眨眼睛,「能挣钱!而且还能留出一面墙自己画着玩。」
「哦。」我点点头,「比我好!」
「什么比你好?」
「你的画!」
3
三天后,我和方离把那副水手墙绘画完。昏黄的夕阳稀稀地洒在墙角下扔着散乱的排笔和颜料桶上,方离半坐在地上仰靠着围墙,她头发上笼罩了一层明亮的光线,鼻尖的几颗小雀斑仿佛也在跟着光线的浮动跳跃着。「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美术的?」她开口问我。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吧,我妈逼我学的,说让我接受一下艺术的熏陶。起初是没办法硬着头皮去学,后来慢慢发现自己还挺喜欢的,就一直在学了。」
「真好!」
「好什么呀,和你比差远了。」我在她旁边坐下问她,「那你什么时候学的?比我早吧?」
她笑笑,「学了三年,和你不一样,我是为了挣钱。」
她的笑容里有和我们这个年纪不相符的苦涩,我一时语噎。长了半天嘴才憋出一句话:「只为了挣钱,你不喜欢美术吗?」
「当然喜欢,不喜欢能有闲工夫画它吗?」她对着那副水手墙绘张开手做出拥抱状,声音里又充满了活泼。
临走前,方离说想在大海深处加画一处灯塔,我说加了灯塔会破坏墙绘的构图,之前奠定的简洁明朗的基调也会受到影响,不如不加。「水手向着远方前进,灯塔为水手指明方向。」这是她的理由。她坚持画上了灯塔,然后给这幅墙绘取名叫做《自由》。
4
两个月后,我和方离升入高中,不久后又都进入美术班。每次作业她的成绩都名列前茅,老师说她天赋甚佳,好好培养将来准能在美术圈子里混出来名堂。她不以为然,「我虽然喜欢美术,但它对我而言更意味着是一份谋生的职业。混出名堂?什么名堂,成为一个艺术家?」她用戏谑的口吻继续说,「我没有足够多的钱和时间去成为一个艺术家,我只想能养活自己就够了。」
她仍常常出去画墙绘或者在公园画素描肖像。有时遇到大的墙绘,她也会叫上我一同前去,挣了钱然后再请我吃饭。
高二暑假的时候,方离叫我给一家重新装修的饭店去画墙绘,工作量挺大,十三个包间,每间绘两面墙。饭店老板是一个膀大腰圆的中年男人,据说是幼年时候在心里深埋下了文艺的种子,奈何时运多舛,待到几十年后文艺的种子才发了芽。
老板对学历有要求,所以我们冒充是美术专业的大学生。每天去饭店之前,我和方离都会乔装打扮一下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更成熟些,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方离学会了化妆。墙绘主要是一些古雅的山水图,所以我们画的很快,两天就能画完一个房间。最后一面墙结束上色后,方离乐的躺在被颜料弄的一片狼藉的地板上打滚,被我拽起来时头发上已经沾染了少许颜料,和她的笑容一样明晃晃的。
「这么开心?」我问她。
「那当然咯!在体育场画半年都没这挣得多!」
「庸俗!就知道钱。」
「好好好,就你不庸俗,那你为了啥?」她扑簌着眼睛笑嘻嘻的问我。
「我、我这是为了艺术!」
她「噗呲」笑出了声,「那你为你的艺术献身去吧,我去领钱了!」
老板很满意,然后冲我们哀叹惋惜了半天自己早年间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学习美术的经历。临走时,他拍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不愧是大学生,画的就是好!」我被拍的脑门直冒汗,方离却在一边挤眉弄眼,像个得逞的的孩子。
回去的路上,我让她去理发店洗掉头上沾的颜料。她若有所思的歪头想了一会问我,「你觉得我把头发染了怎么样?」
「啊?不是说去洗头怎么扯到染头上了?」
「反正都染上色了,要不然我买点染发剂回去自己把头发全染了。」
「你想染头发?」我总是跟不上她的脑洞。
「试试呗,我还没染过呢,说不定染了会好看点。」
「哦,那就染吧。」
第二天晚上,方离请我去勒串。刚坐下,她就指着自己的头发问我:「怎么样,姐们自己调的颜色,酷不?」
我抬头瞟了一眼被她染得红黄相间的长发,「嗯,你听没听过金黄珊瑚蛇?」
她摇摇头同时又流露出好奇的眼神。
「金黄珊瑚蛇,就你这种颜色。」我指指她的头发继续说,「有剧毒。」
她做了个鬼脸,笑的肆无忌惮,「那正好,我就要做一条毒蛇,咬死你们。」
5
酒至正酣时,方离从背包里悉悉索索的摸出一个叠的整齐的布包,然后拍在我面前,「呶,你的!」
我打开看,里面是一叠毛爷爷。我推回给她说我不要,她正努着嘴啃一串鸡翅,含糊不清的说:「就算你是为艺术献身,那艺术也得要吃饭啊。」
我摇摇头,「方离,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缺钱吗?」
她慢慢地从布包里把钱抽出来捻在指尖,幽幽地说:「我有吃有喝有穿有学上,看起来是不缺钱,可我告诉你我是在攒钱你信吗?」
「攒钱干吗?」
「离开,离开这儿!」她语气坚定地不容置疑。
1994年,一对年轻的父母为了庆祝她们女儿的五岁生日,带她去了游乐园。他们玩了旋转木马,玩了过山车,玩了海岛飞船,女孩很开心,她记得爸爸妈妈也是一直在笑。下午,爸爸开着车载着他们一起回家,她和妈妈坐在后面,旁边放着生日蛋糕和她的洋娃娃。突然,一辆蓝色的大货车疾驰而来,重重地撞上了他们,「砰」地一声,她觉得他们的车飞了起来,接着重重摔落在地上。她的父亲两人当场殒命,不久后,母亲也在医院的病房里撒手而去,女孩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再叫谁「爸妈」了。
后来,在梦里,她曾无数次见到那像被血染得一样红的夕阳,可是却怎么也看不清楚爸爸妈妈的脸庞。
从五岁长到十七岁的这十二年里,女孩起初跟着奶奶生活,后来奶奶去世了她又去和姥姥一起生活。和大多数烂俗的故事情节相似,她在享受着姥姥倾心的疼爱的同时自然也免不了遭受舅妈的白眼。
越长大女孩就越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姥姥是真的爱她,她也不想离开姥姥,毕竟姥姥是她在这世界上最亲的亲人了。可她更不希望姥姥因为她而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姥姥年纪大了,不应该再为她遭受生活的困苦了。
所以,她不要再寄人篱下,她要的是自立更生!
心里打定了注意,她便开始行动,她攒下自己微不足道的零用钱,她拼命兼职画墙绘挣钱,为的就是在自己十八岁后能拥有离开的资本。
「我有时候自己会想,是不是自己的名字起得不好,方离方离,这是不是昭示着我一直都要不断地在颠沛流离中度过吗?我真想问问自己为什么会叫「方离」这个名字啊,可我该去问谁?又能去问谁?」她笑的凄然,「你说,我为什么不叫方聚?方聚多好啊,一辈子相聚在一起不分离,那样多吉利。可是他们留给我的,也就只剩下最后这个名字了,我总得留个念想。」
那一瞬间,她眼睛里有晶莹亮的东西,我的心里也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一点点碎去。
我对她说,「方离,我和你做一个约定,不管你以后去哪,都要告诉我行吗?」
月亮皎洁,她轻轻点头,笑的明眸皓齿,说:「好。」
6
2006年的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站在方离离开的地方,沿着她浅浅的脚印走到火车站尽头,然后在厚重的积雪上一笔一画地写下:我愿意陪你一起颠沛流离。
2007年的夏天,我所有的艺考志愿全填在了成都,气的我爹瞪直了眼问我是不是在成都有必须要去灭口的仇家。
九月,我踏上南下成都的火车,随身携带的是一只行李箱和一张明信片。四个月前我收到这张明信片上面是熟悉的笔迹:我很好,高考加油。上面落款的邮编号码是610000。
车窗外有忽明忽暗的点点灯光,回忆伴着夜色汹涌而至。让我掉下眼泪的,是依依不舍昨夜的故乡,还是远方我思念的姑娘?
我想我真是个很傻的人,只凭着一张明信片上的邮编号码,就仓皇地来到这个城市。可是,成都太大,灯红酒绿盛世繁华,我该如何寻找流离的姑娘。
我每天在网上给她留言,却始终未曾得到过她的回复。有时候,我甚至不确定她是否仍停留在这个城市,只能不断游走在成都的各个角落,盲目如沧海寻一粟。可就是这样,我连她的影子都捕捉不到。我就如汪洋之中的一片孤岛,绝望的海水冰冷而平静地将我慢慢淹没、吞噬,而我,只能窒息。
无数次在梦里,我和她在这个城市狭路相逢,我拥她入怀,说:方离,我终于找到你了。
她却站在我面前痴痴然的笑说:「江北,可是我要走了。」
她像一团雾气轻飘飘的离开,我越使劲便越抓不住。最终,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背影还是慢慢消失在眼前,不留一丝痕迹,仿佛她从未来过。我醒来,额头和身上是一层薄汗,可心里为什么是冷的呢,那种感觉,一如我送她离开的那年。
7
2010年冬天,九眼桥的一家酒吧在我们学校火了起来。那是一个法国人开的小酒吧,在九眼桥很不起眼的位置,在成都的酒吧街并不怎么有名。绘画专业的同学去那里喝酒,发现了酒吧墙上的抽象墙绘,觉得画法和创意都水平颇高,便拍下发在了校园论坛上,没想到帖子得到了几千人的认同和转发。就连我们系里的老师,对此墙绘的评价也是颇高。
「这些墙绘笔法热烈奔放,在色彩冷暖变化和光线作用的处理上具有极强的印象派画风,以我们目前的水平未必画的有人家好。」室友对这些墙绘分析着,「不过,这最后这副图倒是太差强人意了,笔法虽然漂亮,但是后面那个灯塔明显破坏了构图。以作者的水平,这种错误实在不应该出现。」
灯塔?破坏构图?我心底颤了一下。
当我再次看到那副熟悉的墙绘时,眼泪汹涌。六年前,有人曾告诉过我这幅墙绘名字叫做《自由》。
我穿过落日的余晖走进这家小酒吧,里面只有不到十张桌子,天色尚早并没有什么客人。灯光柔和简单,并不像其他酒吧那样昏暗摇曳,播放的音乐也是来自一个温暖地像糖果的女声,没有一丝的嘈杂和迷离。在吧台的一侧,是一张曾在我梦中闪现过无数次的面孔,微笑时如天使般明媚,可目光流转时却又如此冰冷。
她脸上施着淡妆,剪短了头发,一侧垂落的发丝别在耳后,身上穿着一件简单的宽大的白衬衫,胸口上方斜开了两个衣扣,衣角下摆简单打了个结系在那里,眼睛停留在面前的画板上,双手在上面反复的勾勒着,懒懒地勾着的嘴角时而露出一个微笑,如同深夜里跳动着的精灵。
现在的她看上去比离开的时候更显得冷峭和魅惑。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寻找,却从未想到,原来她一直就在我身边。不到四千米的距离,可我却用了四年才走到她面前。
我走过去,努力克制住自己的眼泪尽量用一种平稳的语气说:「这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咖啡馆。」
我以为再次相见时她会和我一样热泪盈眶,可她只是轻抬眼皮淡淡的笑着说:「看来这么多年,你果真还是没有变。」
在她淡笑如水的那一瞬,我恍悟。这么多年,原来她早就知道我们相隔的这么近,她早就知道我一直在找她,可她为什么不出现?四年来,一千多个日夜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和她重逢,可她,却残忍的把这一刻一再推迟。我多想质问她一句,这么多年,你的心到底有没有痛过?
我别过头抹掉眼泪问她:「方离,你明知道我一直再找你,为什么不告诉你在这里!」
她停下手中的画笔,仰起头说,「我一直就在这里,是你没找到。」
酒吧来了客人,她站起身迎了上去,走到一半时又回头一笑,「晚上我会唱歌,你要听吗?要的话坐在那等着,喝什么酒随意,我请。」然后换上热情洋溢的笑容招呼客人。
我呆坐在一侧角落的卡座里,曾有那么一瞬间,我对她的恨意是那样近而清晰,恨她为什么不早点出现,恨她让我等了、找了、痛了四年。
已至深夜,酒吧里的客人大多已经散去,只剩下三两个埋头沉醉在自己的聚散悲欢之中。方离徐步到前方唱台,坐在话筒旁,声音如水般响起:
我要收起天使般的笑容太甜蜜,用我邪恶的心自私地对待你。
在黑夜之前你当然是我的唯一。
......在我纷乱的梦里,没人能代替。
我拿出手机,输入歌词,是陈绮贞的《天使》。2004年的夏天,对躺在水泥地上我的来说,笑靥如花踢我的方离就是天使。
一首歌唱完她走至我身旁,递给我一张卡片,「今天你先回去吧,这是我家的地址,我白天不上班,你可以随时过来。」
我未张口,她的手已经封过来。她的手瘦而修长,指节突出,手指冰凉,堵在我嘴上的瞬间我没敢呼吸。她戚然说道,「江北,明天再说好吗?」
「好。」我点点头。
8
那是一间二十多平米左右的起居卧室。窗边是一张单人床,床边支着画板,四周是散乱的画具。另一侧是一张单人沙发,一只白色衣柜,旁边是一把木质吉他和那只鲜红如血的行李箱。
方离窝在沙发上,穿着一件宽大的毛衣,双腿都套着了里面,下巴枕着搭在膝头上的手背,指甲是鲜红色的。一双眼睛半阖着,黑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睑,还未说话眼泪已经流了下来。
我蹲在她面前,给她檫掉眼泪,我说:「方离,别哭了,有我在呢。」
她温润的声音如冬天的雾气一样凉,「四年前,我到成都的第一天。我刚下了火车,发现钱包就被偷了,我背着画板,拖着行李箱,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我想给你打电话,可我又怕被你爸妈接到。除了你,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我在哪里。最后,我放下拿在手里的电话,然后蹲在旁边无助的哭了。」
「可我已经回不去了。我用身上仅剩下的钱在旅馆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去天府广场给人画像,刚开始,根本没人找我画,我就晚上在一家饭店洗碗,四个小时二十块钱。最后我的手被水泡烂了,很疼,连画笔都握不住。」
「你还记得你和我做过的约定吗?不管我去到哪都要告诉你一声。」她露出一丝凄惶的笑。
我说:「我一直记得。」
「我也记得,所以我给你寄了一张明信片,说我很好。可是我却没留下地址,因为我住的地方没有地址,那是一间狭小的地下室,潮湿而杂乱,每天都在搬走和住进不同的人。我讨厌那儿,可我只能住在那里,因为房租一个月一百块钱。」
「慢慢地,我画像每天挣的钱够养活我自己了。我辞了洗碗的工作,离开了讨厌的地下室,搬来了这儿。可是房租更贵了,我就白天在天府画像,晚上去画墙绘,每个月挣的钱刚够我生活。」
「就这样过了大半年的时间,我去给酒吧画墙绘,老板是个法国女人,她说我唱歌很好听,问我愿不愿意留下来在酒吧唱歌,我答应了。」
她起身下来,接了一杯热水捧在嘴边,水杯里升腾的雾气很快就把她的脸颊氤氲的红润潮湿。
「我唱歌还好听吧,陈绮贞,我喜欢唱她的歌。你知道的,我只在学校学会了识谱,连吉他都不会弹,我白天不再去画像,就窝在家里学吉他学唱歌。」
「我学会了弹吉他和唱歌,成了酒吧真正的驻唱,当然,我还是酒吧的服务生。我挺喜欢这个地方,工资足够我生活,还有大把的地方和时间让我来练习画画。」
我说,方离,对不起,我来晚了。
她嘴角轻扯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从前想的是靠画画谋生,没想到现在却成了爱好。现在闲的时候才会偶尔出去画墙绘,挣得还没有在酒吧的一半多。」
她继续述说着回忆,「我不用再为生活发愁了,我买了手机、买了电脑,在网上看到你的留言才知道你也来了成都。我很开心,我想去找你,想告诉你我就在这儿,可我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出现。在那些沉醉的夜里,我看着你在网上给我写下的留言,却失眠的厉害。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更不敢去找你,我怕我会打乱你的生活,我更怕会再一次逃离而不知该如何面对你?」
「可是,方离,为什么还想要离开?停下来不好吗?」
「江北。」她很少叫我的名字,「你有没有听说过一种没有脚的鸟,从一开始飞就会飞到死才会落地。」
「以前我在书上看到说如果有一个足够安全的岛屿在它脚下,它会不会停下来栖息,我想它会的,一个人一直飞真的不好玩,很孤独很难过。可你说会有它会遇到一个足够安全的岛屿呢?」
「有,只要她肯停下来回头望一望就会发现,岛屿一直在。」
「江北,我累了。」她眼泪再次汹涌而至。
「江北你知不知道,这么多年,在我纷乱的梦里,一直都是你。」她
我拥她入怀说,方离,相信我,你停下来我给你安稳,你要走我陪你一起颠沛流离。
9
2016年,我和方离一起从成都回了家。十年后再踏上这片土地,在下火车的那一刻,她有片刻的迟疑和恍惚,随后眼眶中泪光闪闪。
我陪她去看姥姥。她蹲坐在墓前,放下手中的百合转头对我说:我有些话想单独说给姥姥听。
我走到一旁等她。不多时,她像是说完了,站起身来粲然一笑,身上的白衬衫被风吹起来衣角,眉目疏淡,一如当年。
晚上,她带我去高二那年暑假画完墙绘她请我吃串的地方。点了好多东西,她就一直吃,也不说话,这么多年每次她狂吃的时候无非就两种情况:要么是很难过,要么是很开心。
「你是不是想姥姥了?」我猜测着问她。
她吃完最后一根串然后把竹签放在桌上和之前吃下的码成一排,混沌的灯光下她眼神已经有些迷离。她答非所问,「你想不想知道我在姥姥墓前说了什么?」
「我能知道吗?」
她抿起嘴笑了。「很早我就明白了,当年我逃离这儿是因为恐惧,是因为恨。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抓不到它们的影子了,可我却知道,爱是多么清晰,它一直就在我身边,我能抓住手里。即使我叫方离,可我不会再逃离了。我告诉姥姥,我现在很幸福。」
「方离,这句话应该让我来说的。我会让你让你幸福。」
她把码齐的竹签又一根一根收起来,然后从手腕上褪下一只皮筋把竹签捆成一捆递给我,「送你的。」
我接过她捆好的竹签,握在手里油腻腻的,顺着灯光望去,上面还有残留下的肉孜。「怎么的,让我继续吃?」
她温润的笑声如手边的夜色一样清凉,「谁说让你吃了,你给我把它掰断。」
「掰断它干嘛?」我问。
「你试试,掰断了送你一样东西。」
我用纸巾包住被她打成捆的竹签,然后用力掰断了它。我把折断的竹签伸到她面前说,「已经断了,你要送我什么?」
她低头从包里掏出一张方形的纸递给我,那是一张孕检报告,上面的名字是:方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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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方离为什么要让我掰断竹签?」
「因为我想让她看看爸爸听不听话。」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希望看完文章的你们能点一个「喜欢」,这是对我最大的鼓励。谢谢!么么哒!
我喜欢和好看的人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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