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代筆記中的兩起「六指人冤獄」
中國古來盛產冤獄。古時候是因為太迷戀「聖君明主」,總以為「人治」再漏洞百出,總還存在著一個完美無憾、公正無私的「最高層」,直到近代,終於明白這只是一廂情願的妄想,但穿慣了漢服,總覺得西裝不夠隨心所欲,於是拉拉雜雜地拖延了一個世紀,直到今天才達成共識:落實「法治」是減少冤獄的唯一方法,但猶有不少國人捨不得包青天狄青天海青天施青天,於是青天之下,各種冤死在刑場上的無辜者,迄今未絕。
古人與今人一樣痛恨冤獄,尤其是有思想的知識分子,因為他們深知,對冤獄的無視就等於對鐐銬的放縱,早晚有一天自己也會成為受害者,所以他們在筆記中不僅記述了大量關於冤獄的案例,還經常出現「折獄需慎」、「勿濫刑」之類的警示,每一個警示的後面可都是慘絕人寰的血與淚。本期的「敘詭筆記」,我們就來說說發生在清代的「六指人冤獄」,了解一下兩起堪稱「標本式」的冤案是怎樣發生和落幕的。
柴火堆下的屍體
中學學近代史「洋務運動」一節,必然會提及薛福成。薛福成屬於我國近代為數不多的幾個很早就「開眼看世界」的人,他雖然出生於江蘇無錫的一個書香門第、官宦之家,但青年時代就決意棄八股試帖之學,致力於研究經世實學,先後入幕曾國藩和李鴻章,對清末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都做出了重大貢獻。
薛福成是個做實事的人,所以文章也很少空談,尤其是筆記,往往兼有文學價值和史料價值,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國史料筆記中佔有重要地位的《庸盦筆記》(薛福成號「庸盦」),採錄了不少晚清政治、經濟及社會習俗等方面的資料,也記述了不少饒有風趣的遺聞軼事,「六指人冤獄」即是其中的一篇,詳細描寫了發生在嘉慶年間的一起真實的冤案。
嘉慶年間,「浙江某縣鄉人有娶妻者」,新婚之夜,新郎走出洞房去上廁所,一去就是很久,直到夜半三更,家裡人忙碌了一天,都已經睏倦睡下,才聽到新郎上完廁所回到房中的聲音。第二天一早,家人起床,發現洞房的門大開著,問了一下新娘,說是新郎一早就出門去了,於是大家該吃吃該忙忙,等新郎回家。誰知新郎這一去竟數日不歸,家人開始覺得不對勁,在街市上打聽了一圈,從來沒有人見過新郎,回到家中,有個僕人上廁所時,突然覺得廁所角落累積的柴火堆好像有點兒「厚」,掀開一看,裡面竟藏著新郎的屍體!
全家人嚇得目瞪口呆,趕緊問新娘這是怎麼回事!新娘哭哭啼啼地說:「花燭之夜,新郎進了屋子沒有多久,就出門說去上廁所,夜半才回到屋裡就寢,天快亮的時候,他問我,我的金銀首飾一共有多少,都放在屋子什麼地方,說是有急用,我一一告訴他,他從床上爬起身,我問他做什麼,他說習慣早起,讓我再多睡一會兒,他在屋子裡窸窸窣窣地翻了好一會兒,就出門去了,我後來看了一下我的金銀首飾,都已經不見了。」家人懷疑上完廁所回到洞房中的並非新郎,問那人狀貌如何,新娘說:「深更半夜,燈影朦朧,根本看不清楚,只看到他好像有六個手指頭。」
恰好村子裡有一個六指人,平常就行為不端,偷雞摸狗兼帶調戲婦女,「惟眾所不齒」,家人聽完新娘的哭訴,斷定就是他殺害了新郎,到縣衙告狀,縣令立刻下令,將六指人緝拿,六指人起初死活不承認是自己殺了人,後來熬不過刑訊,只好認罪,旋即被處死。
可憐那新娘,新婚還沒幾天,新郎就慘遭殺害,自己還被六指人凌辱,於己名節已污,在外人眼中又是「克夫」的不祥之物,所余之路,唯有一死,於是懸樑自盡了。而新郎的母親只有一個兒子,數日之間,兒子、兒媳都死去,本來的大喜變成大悲,自己活著也沒有意義,也上吊自殺了。
洗頭露出了六個手指頭
數年以後,發生六指人案件的這個地方的一位商人,去福建省做生意,在旅館裡碰上一個同鄉,非常高興,倆人一起喝酒聊天,那同鄉忽然問起:「聽說幾年前,家鄉發生了一起新郎被殺的案子,我這麼多年一直在福建,不了解情況,不知道那案子破獲了沒有?」商人道:「那件案子啊,早就破獲了,兇手已經被處斬啦。」同鄉的臉上頓時露出了高興的神色。
當晚,商人來找同鄉去外面逛逛,一進屋,發現他正在洗頭,連聲道歉,正待退出,突然瞪圓了眼睛——因為那人抓搔頭髮的一隻手上有六個指頭!那同鄉覺察到商人逼視的目光,迅即將長著六根手指的手藏起,誰知這樣一來更加暴露了他心中有鬼,商人追問他到底是何時來福建的?為什麼對新郎被殺一案那麼熱衷了解?並對他說:「已經有人做了替死鬼了,你就把真相告訴我,又能咋地?」
六指同鄉實在經不起盤問,只好一五一十地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多年以前他是個盜賊,有一天到鄰鄉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油水可撈,見有一家人正在辦喜事,想必有很多財物可以偷,便躲在廁所里,打算等所有人睡下後再動手盜竊,誰知新郎正好進來上廁所,倆人一照面,盜賊怕他呼喊,暴露了自己,便衝上前去,掐住新郎的脖子,將他活活掐死,然後換上新郎的衣服,將屍體藏在柴火堆里,潛入洞房行竊,一見新娘玉體橫陳,不禁起了色心,上得床去。第二天一早,從新娘口中問明白了金銀首飾藏在哪裡,便洗劫一空,揚長而去,一直逃到福建省,隱姓埋名地躲藏起來,如今碰到商人,想探問個確實音信,既然案子已結,又有了替死鬼,他就準備找時間溜回家裡去看看。
商人假意承諾六指真兇,替他保守秘密,暗中派人趕緊去本地的官府報告。當晚,旅店被官差層層圍住,將六指真兇捉拿歸案,「一訊即伏」,福建省的督撫為此事準備了奏章,並把案件移交到浙江省核查處理。六指真兇被判處死刑,而冤殺無辜者的縣官被逮捕治罪,浙江省的巡撫和知府也都因為冤假錯案致死人命,遭到了法律的嚴厲懲處。
到底是誰冒奸了新娘
無獨有偶,在清代,「六指人冤獄」還不止這一起,吳熾昌撰寫的筆記《客窗閑話》中,也記載有一樁這樣的奇案。山西省安縣有個叫林寶光的富翁,50多歲生了個兒子叫林繼業。林寶光請了表親之子來當管家,此人左手六指,人們叫他「張岐指」。林繼業15歲時要娶媳婦了,張岐指開玩笑道:「你這麼小,哪裡懂得男女房事,乾脆我代替你吧。」林繼業聽了十分生氣。
完婚那天,參加酒席的人有上百人之多,尤其是年輕的後生們,簇擁著林繼業,非要將他灌醉不可。新娘在新房裡等了很久,還不見從未謀面的夫君回來,就熄了燈上床休息,忽然一人上得床來,新娘以為是夫君,便任其寬衣解帶,在肌膚接觸中,清晰地感受到了他多餘的指頭,完事後,「夫君」匆匆下床,出門而去。
一會兒,林繼業舉著火燭走了進來,要與新娘行夫妻之事,新娘一看他的手指並非六指,大喊大叫,震動了家裡人,林繼業很是鬱悶,問新娘出了什麼事,新娘叱責他要非禮自己,林繼業說:「我是你的丈夫,非禮什麼!」新娘一聽大哭說:「剛才有個六指的人,冒充新郎,已經進得房來,將我羞辱,離去才不久。」林繼業一聽大怒,拔劍直奔張岐指家中而去,見到張岐指,揮劍便劈,多虧家人趕到,奪下寶劍,將張岐指押送到縣衙去了。
縣令方尹對訴訟雙方進行審訊,張岐指堅稱自己在婚禮半途鬧肚子,回家去了,根本不曾冒奸新娘,方尹發現張岐指是六指之人,又了解到此人平時喜歡干一些男女之間的風流事,斷定他就是冒奸新娘之人,這時傳來新娘自縊身死的消息,方尹一怒之下,下令對張岐指用大刑,張岐指不堪痛苦,很快認罪,遭到處決。
誰知沒過多久,有個叫程三兒的小偷在鄰縣作案被捕,在審訊中招供了冒奸林繼業新娘之事。原來,林繼業大婚那天,程三兒冒充來賓,混進酒席,不知怎麼的,誤走到新房,見昏暗的房間里只有新娘一人,淫心大動,便行姦汙——而這程三兒恰好也是個六指之人。
兩起「六指人冤獄」的發生,從某種意義上說,都是判案的縣令在推理過程中犯下了邏輯錯誤。眾所周知,所謂推理,就是從一個或幾個已知判斷(前提)中推出一個新判斷(結論)的思維形式,為了保證推出的結論是真實、可靠的,就要求每個前提必須是真實的,並遵守相應的邏輯規則。
那麼我們來看兩起「六指人冤獄」,製造冤獄的兩位縣令的邏輯是怎樣的呢?他們的推理過程如下:1、犯人(殺人兇手或冒奸之人)是六指,2、嫌疑人是六指,於是推出結論:嫌疑人就是犯人。在這樣的三段式推理中,作為前提的兩個判斷都是真實的,推出的結論卻是錯誤的,因為在三段式推理中,中項是起「媒介」作用的,通過它,大、小項的聯繫才能確定,這就要求中項必須將自己的全部外延介入大、小項的關係中。而在這兩起六指人冤獄中,中項是「六指」,但是世界上並非只有嫌疑人一個人是六指,完全存在著其他介入案件者也是六指的可能,所以根據「六指」這一單一特徵就斷定其人是罪犯,肯定是要犯錯誤的。
不過,還應該注意到,這兩起冤案的成因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新娘在婚前都沒有見過新郎,清代是封建禮教最「發達」的時期,婚姻大多包辦,盡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男女雙方對對方的身體訊息是一無所知的,否則,新娘不會連新郎是否六指都不知道。世上很多悲劇,都是以習俗的鄙陋始,以制度的缺失終,而那些直到今天還在為鄙陋的習俗和缺失的制度大唱讚歌的人,其實不明白,他們所緬懷的畸形,還是矯正了的好。 呼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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