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閨蜜之間,經常不打招呼拿對方的東西用,算偷盜行為嗎?
兄弟、閨蜜之間,經常不打招呼拿對方的東西用,算偷盜行為嗎?
現代人對物質依賴性比較明顯,為貪取方便,很容易犯偷盜行為。弘一大師在《律學講錄三十三篇·盜戒釋相概略問答》中說:「道俗諸戒中,以盜戒戒相最為繁密。……此第二戒事相難解,不得不曲碎解釋,其義理分別汝當善思。」
現在兩人關係不錯的,流行彼此間稱呼兄弟或閨蜜,兄弟、閨蜜相互間沒有秘密,自認為非常了解對方。對方有困難,也一定會鼎力相助,有些甚至好得像一個人似的。所以有人會認為,這麼好的關係,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對方的東西使用,應該不算偷盜。
佛教對「偷盜」定義非常明了簡單——不予而取。構成盜戒的行為要具備六種因緣:一、是有主物;二、作有主想;三、有盜心;四、是重物(具備一定價值);五、興方便;六、舉離本處。首先偷盜面對的是財物,有主人的東西;第二個知道它有主人;第三個有盜心,這一點很重要;第四個讓這個東西發生位移,在戒律裡面是「離本處」,離開它原來的地方了。即使是兩個關係很好的兄弟、閨蜜之間,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走對方的東西,都是屬於犯盜戒。
楞嚴經說「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犯下偷盜行為, 重則墮於三惡道,假使再為人身,也會種下貧窮或失財不得自在的果報。不偷盜不但是佛教的五根本戒之一,也是社會道德的基本準則,人人不作非份念頭,人人不妄取,亦不為自己的財產安全擔憂,社會自然更加安定。
編輯 | 慧弘
插畫 | 智渡
責編 | 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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