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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父母的「有效期限」










最近去拜訪朋友,當我們坐在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18歲的她和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各拿著一支煙,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分還有一個刺青。


 

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期限」的。


 


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地畫出來。我很驚訝,從那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搪塞我。


 


突然驚覺十年過得好快,好像還是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十年後了。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為一直以來,他們只顧著自己,現在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

 


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期限」就快到了。「過期」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十年前來得有效。


 


我突然很感慨,我告訴自己,我必須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為時間真的過得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兒。


 

是呀!父母是有「有效期限」的。小孩兒是老天爺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老天爺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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