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組織將不得從宗教活動場所獲得經濟收益
據人民日報9月8日報道,記者7日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國家宗教局報送的《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現已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其中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捐資修建宗教活動場所,不享有該宗教活動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得從該宗教活動場所獲得經濟收益,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
新年「搶頭香」(資料圖)
送審稿明確指出,以宗教活動為主要遊覽內容的景區的規劃建設,應當與宗教活動場所的風格、環境相協調。相關部門應當做好宗教活動場所與景區各方面利益關係的協調工作,維護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據了解,遏制宗教商業化是此次修訂中的一個重要方面。例如,送審稿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捐資修建宗教活動場所,不享有該宗教活動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得從該宗教活動場所獲得經濟收益。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獻。
送審稿明確,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財產和收入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宗教活動場所用於宗教活動的房屋、構築物及其附屬的宗教教職人員生活用房不得轉讓、抵押或者作為實物投資。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教職人員應當執行國家稅收管理規定。
對於宗教財產權屬也在送審稿中予以明確。據介紹,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目前我國佛教寺院和道教宮觀為社會所有,伊斯蘭教清真寺為信教群眾集體所有,天主教、基督教教堂為教會所有。為了與現行法律相銜接,送審稿規定,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對依法佔有的屬於國家、集體所有的財產,享有使用權和收益權。其他合法財產,屬於宗教團體、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動場所法人所有。
送審稿特彆強調,除了責令改正或停止活動,沒收非法財物並予以相應處罰外,非宗教團體、院校、活動場所組織、舉行宗教活動,接受宗教性捐獻的,將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行為的,將被吊銷登記證書。違反規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將處造像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為違法宗教活動提供條件的,除了沒收違法所得外,將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此次條例修訂還關注了利用宗教危害國家安全等問題。例如,送審稿第三條增加規定: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第四條增加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等的活動,不得宣揚宗教極端主義,不得利用宗教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和進行恐怖活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增加規定:涉宗教內容的出版物和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禁止含有煽動民族仇恨、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內容等。
我理解的美好生活 就是吃周文王掌勺燒的岐山臊子面
TAG:道教天天談 |
※假教門人對宗教的危害最大,其次才是社會
※宗教題材用不好,傷筋動骨少不了
※宗教並不是教人行善
※修持一個法門如果短期內沒有明顯特殊的宗教體驗,會不會是方法不得法或者業障太深,資糧還不夠呢?
※宗教的紛爭,基督教也會鬧分裂
※你使我得以生活了數月 而無須一種宗教 或一種世界觀
※直擊罕見的宗教習俗,不到5歲女孩被當神供養,月經後被迫退位
※人類終於發明了愛情,並使它變成為人類最完美的宗教
※印度寡婦的非人待遇,宗教成了傷害她們的武器!
※中國足協介入建業的調查,建業疑似主場宗教活動,足球場地禁止宗教活動
※住口,宗教可不是你消遣的玩意兒
※最新研究顯示:宗教信仰能激發腦部獎勵機制讓人不可自拔
※佛教只是向往來世而不重視現實的消極宗教嗎?
※感謝這個出軌年代,婚姻終於不再是女人的宗教了
※你可以不信宗教,但至少得信因果!
※中華民族的信仰,不是虛無縹緲的宗教人物,是一個個具體感人故事
※有宗教信仰的人更應看看這個心理實驗
※外星人創造了上帝但現在他們要收回祂,驚人理論解釋了宗教的起源
※感謝這個出軌年代,婚姻終於不再是女人的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