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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內經中的壯火與少火的區別

中醫內經中的壯火與少火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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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這是中醫學最早的葯食氣味理論,也是中藥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性味歸經理論的淵藪。

中醫內經中的壯火與少火的區別

「壯火」、「少火」,根據上下文義,當指葯食之氣味而言,即氣味純陽者為壯火,氣味溫和者為少火。葯食氣味純陽的壯火之品,久服或多服則易耗傷人體之正氣;氣味溫和的少火之品,食之則能補益氣血,使正氣旺盛。故馬蒔《素問注證發微》云:「氣味太厚者,火之壯也。用壯火之品,則吾人之氣不能當之而反衰矣,如用烏附之類,而吾人之氣不能勝之,故發熱。氣味之溫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則吾人之氣漸爾升旺,血益壯矣,如用參歸之類,而氣血漸旺者是也。」

亦有醫家持不同觀點,認為火,指陽氣。所謂壯火,指亢盛之陽氣,即病理之火;而少火,指平和之陽氣,即生理之火。如李中梓《內經知要》云:「火者,陽氣也。天非此火,不能發育萬物,人非此火,不能生養命根,是以物生必本於陽。但陽和之火則生物,亢烈之火則害物。故火太過則氣反衰,火和平則氣乃壯。」這種觀點從天地陰陽之氣化生萬物角度,來分析認識壯火與少火,有一定的深度和普遍意義。張介賓亦持少火為生理之火,壯火為病理之火的觀點,並且還有較為深刻的理解和發揮。《類經·陰陽類》云:「火,天地之陽氣也。天非此火,不能生萬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萬物之主,皆由陽氣。但陽和之火則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過則氣反衰,火和平則氣乃壯。壯火散氣,故云食氣,猶言火食此氣也。??此雖承氣味而言,然造化之道,少則壯,壯則衰,自是如此,不特專言氣味者。」張氏從葯食氣味之火,推演到生理之火和病理之火,同時又結合萬物造化之道來解釋,具有深刻的啟迪意義。

中醫內經中的壯火與少火的區別

另外,後世醫學家還有進一步的發揮,認為應結合上文來理解,其上文云:「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談的是精、氣、形、化之間的轉化,故應從精、氣、形、化角度理解。如張志聰《素問集注》云:「夫氣為陽,火為陽,合而言之,氣即火也。少陽三焦之氣,生於命門,遊行於內外,合於包絡而為陽火,然即少陽初生之氣也。歸於上焦而主納,歸於中焦而主化,納化水火精微,而生此精,以養此形,故承上文而言。」

綜上所述,對於壯火、少火的含義,後世醫家有不同解釋,我們覺得馬蒔注較為符合經旨,認為是指葯食氣味和緩與峻烈而言。純陽辛熱峻烈之品,其作用稱壯火,如烏頭、附子之類,能耗傷人體精氣,故云「壯火之氣衰」、「壯火食氣」、「壯火散氣」。屬性為陽,但為溫柔和緩之品,其作用稱少火,如當歸、人蔘之類,能補益人體精氣,故云「少火之氣壯」、「氣食少火」、「少火生氣」。觀上下文義,此解當合於經旨。然而張介賓等醫家之注將壯火、少火的概念引申為生理、病理之火,豐富了中醫病理學內容,學術意義更加深遠。「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雖其本義是闡述藥物的峻烈和溫和對人體正氣的不同作用,卻在更深的層次上表明了人體「氣」與「火」之間的關係,即亢盛的陽氣消耗人體的正氣,而溫和的陽氣助益人體的正氣。這一理論在《內經》理論中闡發頗多,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說的「熱傷氣」、《素問·舉痛論》所說的「炅則氣泄」等,均是認為火熱太過可以耗傷人體精氣。這一病理學觀點對後世醫家認識火熱證病理和治療影響極大。

張仲景《傷寒論》在治療熱證的方葯中加入補氣葯,如白虎湯證兼見燥渴不止、汗多而脈浮大無力屬氣津兩傷者加用人蔘;而熱病之後,餘熱未清,氣津兩傷,或暑熱證氣津兩傷者皆可用有人蔘的竹葉石膏湯治療,這均是補益由於熱邪耗傷的人體之氣。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李東垣根據本篇的「氣火」理論,並結合《素問·調經論》:「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提出了「火者,元氣之賊」,「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的觀點,認為火盛則氣衰,氣盛則火滅,因此,將《內經》對火熱證的病理學觀點應用於臨床治療,主張「甘溫益氣除熱」的治療發熱證的方法,設立了一系列甘溫除熱的方葯,最典型的為補脾胃瀉陰火之昇陽益胃湯(黃芪、半夏、人蔘、獨活、防風、白芍、羌活、橘皮、茯苓、澤瀉、柴胡、白朮、黃連、炙甘草)、昇陽散火湯(升麻、葛根、羌活、獨活、白芍、人蔘、柴胡、防風、甘草)、補中益氣湯(黃芪、人蔘、當歸、橘皮、白朮、升麻、柴胡、甘草),為後世治療發熱證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理論和方法。此外,另一位金元大家朱震亨提出「氣有餘便是火」,也是對本篇「氣火」理論的繼承、完善和發展,使「氣火」理論更趨於成熟。

中醫內經中的壯火與少火的區別

臨床上,「壯火食氣」每多見氣虛火旺證,或火旺傷氣同時出現。火熱與氣虛常多夾雜,如既見神疲乏力、氣短懶言、語聲無力、兩腿酸軟、目光無神、情緒淡漠等氣虛表現,又現舌紅苔黃、便干溲黃、面紅目赤、五心煩熱、衄血等火旺之症。治療上若一味清火則有傷陰耗氣之弊,純以補氣則有助火增邪之慮,當合補氣與清火於一方。而且根據氣與火二者病勢的輕重來選擇藥味和藥量。補氣應選溫和補養之品,以寓「少火生氣」之意,而不用過熱助火之品,以免「壯火食氣」之弊,這也正是《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勞者溫之」、「損者溫之」的臨床運用。治火宜寒涼之類,而避大寒之屬,以防傷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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