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的劉季箎為何被人尊稱為「青天」
建文朝的時候有個刑部侍郎叫劉季箎,他為人精明細心,對事情觀察細緻入微,性格又極為寬厚,深得皇帝和同僚們的尊敬與信任。那時候,他負責審核從各地報上來的案件處理結果。這些案件中因為各種不同因素的存在,常常出現一些冤假錯案,如果碰上了一個糊塗不負責任的審核官員,只要他的大印一蓋,犯人的最終命運就算已經被確定了,誰管你是不是被冤枉的。劉季箎卻與眾不同,在審核每一個案件的時候,他都會詢問再三,詳查案情,從不敷衍放過,直到明確審判結果,服務,才最終允許結案處刑。因為他這樣認真的態度,糾正了不少冤假錯案,挽救了不少人的性命。
那時河陽的一個小旅館裡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個姓趙的旅客在夜裡被殺了。縣裡主管案件的官員很快就來勘查現場,但是卻找不到任何有用的線索。最後沒有辦法,就轉而懷疑住在隔壁的姓朱的客人,說他是謀財害命。他們不由分說的就把這個人帶回縣衙中嚴刑拷問,最後在各種酷刑的折磨下,這個人實在一點受不了了,就糊裡糊塗的承認了殺人的罪行,承認自己是為了圖謀趙某的錢財才動手殺了他,結果被縣官判處了死刑。這個案子被上報到刑部請求批准執行,正好交到了劉季箎的手中,他仔細地看了幾遍卷宗,總是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對下屬說:「這個案件實在有些說不過去。這朱、趙兩人都是過往的旅客,以前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姓朱的為什麼要殺姓趙的呢?如果說是為了謀財,可是卷宗上寫的這個姓趙旅客身上並沒有多少盤纏,實在不值得為如此少的錢去殺人啊!這件案子定罪的證據不足,疑點太多,恐怕是另有內情,還是先批駁回去,讓地方官員仔細查清楚了再來上報吧!」後來,案件被返回去,縣官又繼續認真查找線索,終於抓到了真正的殺人兇手,那個被定成死罪的人終於被無罪釋放。
上面只是因為劉季箎的仔細審核把關而挽救了人命,有時他還親自去偵破一些難解的命案,用巧妙的手法使兇手現出原形。揚州有一戶人家,深夜裡強盜闖了進來,殺死了主人,搶走了財物。兇手慌慌張張逃走的時候,不小心把作案的兇器留了下來。負責偵破這件兇殺案的地方官員一看到這把作為殺人兇器的匕首,不僅喜出望外,因為匕首的柄上清清楚楚的刻著擁有者的名字。這下子兇案立時可破,官員馬上派人按照匕首上的名字去查找它的主人,卻驚訝的發現原來就是被搶人家的鄰居書生的。縣官馬上派人把這個書生捉拿歸案,就以那柄殺人的匕首作為證據逼書生承認殺人劫財的罪行。書生卻說什麼也不肯承認,直說這把匕首在好幾年前就已經丟失了,實在不知道是被何人得去。但是縣官根本就不相信書生的話,認為他是有意編造謊話替自己脫罪,命人用各種殘酷的刑罰把書生折磨得死去活來。書生實在受刑不過,只好招認了搶劫殺人的罪行,被判處了死刑。
這個案件同樣被交到劉季箎的手中,他很不滿意負責官員處理此案的辦法,他覺得單憑匕首上的名字就斷定殺人兇手是誰,未免太過於武斷了。書生一再辯解匕首早已經丟了,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劉季箎想出了一個辦法,他派兩個精明的手下帶著那柄匕首,到發生兇案的地點附近去明察暗訪,想看看是不是有人曾經見過這把匕首。於是,不久以後揚州城裡出現了兩個行蹤詭秘的賣刀人,他們拿著一把製作精美的匕首四處叫賣,但等到真的有人出價要買的時,他們卻又說什麼也不肯賣了。他們就這樣每天都在大街小巷裡遊走,直到有一天,一個七八歲的孩子好奇的走近來,還伸手摸了摸那把匕首,然後對這兩個賣刀人說:「我見過這把刀,我家也有一把一模一樣的,我爹拿給我看過的!」賣刀人一聽到孩子的話,頓時大喜,連忙哄住孩子,說想和他一起回家看看那柄一模一樣的刀。那個孩子就高高興興的帶著兩個賣刀人回到自己家中。他的父親一看賣刀人拿在手中的匕首,馬上就嚇得癱坐在了地上,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劉季箎派去的兩個手下一見這副情景,就知道自己絕對沒找錯地方,二話不說,拉起那個坐在地上起不來的人就直接送到了縣衙里。經過連夜審訊,沒費什麼力氣,那個人就俯首認罪,乖乖的交代了自己搶劫殺人的罪行。
就這樣,劉季箎用巧妙的手段使真正的犯人自己現出了原形。類似的案件還有許多,舉不勝舉。劉季箎也因為他對案件的嚴謹態度和準確的判斷力而被人尊敬的稱為「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