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隱私何在,德國公開被性侵女童信息以求迅速破案的做法應該被提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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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德國聯邦刑事犯罪調查局(Bundeskriminalamt,下文統稱為調查局)在網路上公開了一張女童照片,這名年僅四歲的女童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間遭受到殘忍的性虐待,犯案者還將這一過程錄製成視頻後上傳到某兒童色情視頻平台,並通過「暗網」傳播開來。
在這一案件調查始終沒有新進展的情況下,調查局十分「出人意料」的選擇公開受害者的照片,希望通過網路的力量搜集案件線索以緝拿罪犯。今天上午,法蘭克福檢查機關最高檢察長Georg Ungefuk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道:
「這是不得已的最後一步,由於案件線索匱乏,考慮到受害人將可能繼續遭受侵害,我們選擇公開受害人照片以徵集更多的線索。事實證明,這一做法是有效的。」
在照片公布後,德國各大媒體都轉發並報道了這一消息。當日晚間,根據受害人母親及其祖父母的線索,警方在嫌疑人住處成功逮捕了這名年僅24歲,來自下薩克森州北部的德國男性。根據德媒消息稱,這名犯罪嫌疑人是受害人母親的男友。
至此,調查局這一在網路公開受害人照片以徵集線索的事件結束。嫌疑人被逮捕後,調查局也立刻在其官方網站以及各社交平台上公布了案件的最新進展,並且要求各大媒體刪除受害人照片,以保護受害者隱私。
(圖為調查局在Facebook上發布的關於案件情況以及對刪除或不再使用受害人照片、視頻和音頻的要求)
(圖為調查局在Twitter上發布的關於公開搜捕結束以及要求刪除受害人被公開的信息)
此次調查局的做法是十分罕見的,將受害人信息公開,對於搜捕犯罪人固然有所幫助。但在這個信息傳播迅速甚至泛濫的網路時代,受害人的信息真的能在調查局要求刪除和不再使用後便徹底清零嗎?受害人是否會因此而貼上「被性侵」的標籤呢?這些問題都值得繼續深入探討。
根據德國聯邦司法及消費者保護局(Bundesministerium der Justiz und für Verbraucherschutz)對於受害人隱私保護有以下解釋:
國家須保護公民不受任何形式的犯罪侵害,如果這一預防措施沒有奏效,那麼必須要注意確保受害者得到有效的幫助,無論是聯邦政府還是各州政府以及各大保護受害者組織都應致力於實現這一目標。
此外,在過去的幾年裡,有許多新的法規被確立,這些法規都進一步改善了受害者的處境。其中,《第三受害者改革法》(Das 3. Opferrechtsreformgesetz)於2015年12月31日生效,對於受害者在面臨出庭審理時需要受到的保護以及受害人信息保護等方面都有所規定。
此次調查局公開受害人信息,雖然是為了防止受害人繼續遭受侵害,但是同時也將受害人推到了風口浪尖,這名幼童在還未懂事時便有可能被烙上「被性侵」的標記,即便在短時間內緝拿了罪犯,調查局這樣的破案手段也實在難以被認同。對於之後受害人的心理疏導以及能否健康成長,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即使在調查局發布要求各大媒體、社交網路以及各大信息平台不再繼續使用受害人照片或者其他信息的消息後,仍然可以在網路上搜尋到女童未加處理的照片(基於受害人保護原則,此處不放置任何圖片為例)。
因此,如何進一步清除這些被公布的受害人資料,是調查局之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原標題:德國新聞| 受害人隱私何在,公開被性侵女童信息以求迅速破案的做法應該被提倡嗎?)
來源:道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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