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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滿意,那就離婚吧

關鍵詞:已婚

題主:男

問:我和我妻子同年,快三十歲。兒子一歲,原本一切都在規劃中,奉子卻沒能成婚。

她是一個好女孩。戀愛時,我也很自由。因為工作原因,我經常在外面應酬,所以我們兩人除了睡覺,很少在一起。她也不喜歡跟著。

我和她交流不多,偶爾交流,也是不歡而散,畢竟彼此三觀不合。她在不熟的人,如我的朋友面前,很拘謹、內向,在自己朋友面前卻表現正常。

我們的婚期訂了,我發了一條說說,表明自己很糾結。她直接來一句,說我不想結早說,別到時候讓她家人臉上都不好看。

我說,給我三天時間,當時離結婚就剩一個星期。最後我還是決定暫時不結婚了。我朋友說我得了婚前焦慮症,我心裡卻越發清楚,這樣的生活不是我理想的狀態。

我們目前協議我凈身出戶,車(全款)房(貸款)給她。我們一直沒領離婚證,我現在又借了錢,首付了一套房子。但是我感覺心裡很累,想一切從頭開始,卻牽絆太多。

也許你會覺得我沒重點提到孩子。我是這樣想的,與其在不幸福的家庭中成長,未必比單親好。而且,我們目前說共同扶養,但是監護人是我,費用我全包。

冷愛,你覺得我應該繼續,努力去調整自己的狀態嗎?還是應該突破,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這兩者原本可以兼得,但現在我卻無能為力。跪求指導!希望冷愛能給我一些建議,無論如何,我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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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愛回復:

你當然應該突破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重點不在於我是否認同,而是你每一個行為都已經表明了你對現有的生活不滿意。

我想糾正你一點:雖然沒有擺酒席,但是你們已經領證,這就證明你已經是結過婚的人了。在法律層面上,你曾經有過已婚的身份,這是誰也無法抹殺的事實。連你自己都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再繼續下去,生活還該如何過呢?

所以,讓彼此重新開始,現在去追求你想要的新生活吧。放過別人,同時也是放自己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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