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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身心 大腳走天下

我二十六歲的時候才見到從大陸來台依親的奶奶,也第一次親眼目睹了傳說中的小腳。

以前總以為古代男人迷戀小腳,古代婦女以纏小腳為榮,小腳應該像嬰兒的小腳丫似的,小巧玲瓏、粉嫩可愛,每次見到嬰兒兩隻在空中舞動的小腳丫,我也都忍不住憐惜想把玩一番。

穿上繡花鞋的小腳確實能引人很多遐想,但奶奶脫了鞋後的小腳把我嚇得不輕。那是一張畸形的腳,正面只能看到大拇指,其它四個指頭骨節朝腳板彎曲,形狀很像變窄、加長版的手握拳,真不知道什麼樣的酷刑能把一雙好腳折磨成這樣?

奶奶身體胖,小腳,這使得她走起路來更加巍巍顫顫,我老怕她跌倒,或者細瘦的小腳負荷不了身體的重量,有折斷之虞。有回我陪她散步,剛下過雨,地上有個小泥塘,我正打算牽著她繞道而過,就見她很矯健的往前一躍,竟然跳了過去,看得我瞠目結舌。

這個不到五十公分的小泥塘不但攔不住她,即便年輕時因為婚姻和感情的不如意,曾經心灰意冷跳運河也沒淹死她。甚至很多年以後,她還跨越了兩岸巨大的鴻溝,在台灣住了三年。

我一直覺得奶奶是個非常了不起的女人,大方、大氣,一生自助、助人無數。她一個女人在當年最艱難的時刻,把我爺爺、大老爺、太爺爺、二太爺爺等三代人的屍骨全部集中,安置在後來也是她一手打造的郁家墓園裡,甚至因為俺爹是三代單傳,人在台灣,在老人的葬禮上無後生晚輩打「影木旗」,她一個女流之輩,不顧世俗眼光,親自帶頭執旗,勇氣可畏可敬。

她雖然是個小腳老太太,還不識字,但她一生所作所為,比一個男人還像男人。我常想,如果奶奶有一雙天足,以她的能力和堅強,運氣好的話,沒準可以走出中國,走出全世界。

小腳由來已久,有一說始於隋朝,興盛於南宋之後,但主要還是流行於上層社會,估計這些富貴人「飽暖思淫慾」,就越發往奇巧怪誕的方式去追求滿足。就像生活越富裕、精神越空虛的現代人,現實中再好吃、好玩的都沒啥意思了,於時藉由嗑藥、吸毒,耽迷於虛假的奇幻世界。吸毒不過害慘自己,纏足的始作甬者真該下地獄,害得中國婦女好長時間一走路就栽跟頭,只能眼睜睜看著男人改朝換代,各自輝煌也各自腐敗。而滿腦子封建思想的大男人,得意洋洋看著女人跌跌撞撞,一方面難免疼惜,一方面估計也很有自豪感吧。

據說中國詩詞第一首詠嘆纏足的作品是蘇東坡寫的,「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想想看,連豪放博學的東坡先生都欣賞小腳,何況凡夫俗子。

清朝文人李漁好食好色,本來食色性也,無可厚非。他吃得講究,還很老實說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認為小腳「香艷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還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這段描述頗為雷人,害得我前天吃的辣子雞和喝的白酒差點都要嘔出來。

不是說「老太太的裹腳布又臭又長」,我想少女的裹腳布估計也好聞不到哪去,特別是悶熱潮濕的夏天。但是誰知道呢?海邊都有逐臭之夫。特殊癖好常常來自於特殊人群、特殊性情,婦女纏足的風氣在古代中國風行草偃數千年(國外也一樣,英國愛細腰,餓死多少美人),還不是個別現象,堪稱舉國變態,裡面的文化內涵和行為意識,著實不可思議。

滿清入關後,除了下令男子剃頭,也禁止婦女纏足。男人怕砍頭紛紛剃頭,但是卻扼止不住婦女纏足之風,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可見婦女纏足根深蒂固,甚至不惜拿性命相拼。最後康熙皇帝也認了,導致婦女纏足在清代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以纏足為榮、為美,張揚一雙大腳,不但會遭人恥笑,還唯恐找不到婆家。到了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下令禁止纏足,加上西風東漸,被另外一種時尚所取代,三寸金蓮慢慢就成為歷史了。

可惜我奶奶沒趕上關鍵時候,還是成了封建餘毒的受害者,事實上一直到民國二、三十年,在我父親年幼時期,每逢村裡有喜事,他們一群小孩總會鬧著去掀新娘的轎簾,看是大腳,會一邊高興拍手,一邊笑話嚷道:「哇,新娘好大的腳啊。」這彷彿陰魂不散的傳統觀念,連當時的孩童都耳濡目染,叫轎中的新娘情何以堪。

謝天謝地,現代女人終於可以敞開大腳到處奔跑了,但為追求美感、吸引目光,潛在的受虐傾向還是如火如荼,看看現在的高跟鞋,鞋跟越發高的離奇,也越發細的紮腳,無不在挑戰兩隻腳的忍受程度,甚至有人長期穿高跟鞋導致大拇指外翻。這在一定程度上跟古代婦女纏足一樣,都是以走路搖弋生姿為美,以不小心狼狽摔跤為下場。

人生的路何其艱難,有時赤腳陷入生命小泥塘,都不一定掙扎的出來。穿高跟鞋不見得讓人生更順暢,但肯定增加走路的難度。幸好現代女性可以隨時穿上高跟鞋招搖過街,也可以隨時脫下來拔足狂奔。類似纏足的記憶和思維,就留在歷史和博物館裡吧,當腳步越來越塊、越來越沒有負擔,興許未來擁有的不只半邊天。

其實大部分女人並不打算跟男人爭天下,她們渴望的是一種身心上真正的自由和自在,她們渴望的是天上人間。

(寫於青樓博物館開館前夕,攝影:黃曉光)

天風浩蕩把文化和非文化進行到底

好幾天前在 QQ 上碰見天豐,他說我答應寫他的文章一直沒寫?寫啥呢?我問。他說:「寫真實的我,寫性情、寫人性、寫心境,寫你眼中的一個我,赤裸的我,赤裸的思想、心態。」真讓我為難,說實在的,我還真難想像赤裸裸的他是啥樣子?這樣吧,必要時,我讓他給我寄張裸照。

認識天豐是在2010年年底,我第一次進駐古城管委會文化組的辦公室,他就坐在我辦公桌對面。當時的他嘴上留了鬍子,看起來很像魯迅,但是比魯迅少了很多憤怒,多了一些儒雅。我跟不熟的人比較搭不上話,他也寡言少語。

不過,慢慢的他讓我感覺驚訝了,比如他忽然自顧自的在辦公室吟起古詩來,好像是「長恨歌」之類的,我有點愕然,只好多少言不由衷地說:「你還真詩情畫意啊。」慢慢有些熟悉了,也會聊點文化、文學啥的,他都把我的胡說八道全當成了正經話。

印象中他好像一年四季都穿一套西裝,熱了脫下,冷了穿上,很體面也很規矩,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皮鞋也經常擦的鋥亮。有次他估計看不慣我的邋遢,居然說要替我擦皮鞋,把我嚇得倒退三步。

有一天,他突然把鬍子颳了,一下子年輕了不少,這會兒要戴上眼鏡就變成徐志摩了,人似乎也顯得風流倜儻起來。我後來才知道,他當時留著鬍子,是為了配合「翠屏學館」開館,扮演教書先生;颳了鬍子更讓人驚奇,他不是扮演徐志摩,而是居然為了宣傳「青樓博物館」,親自戴著假髮、穿起鳳仙裝、踩著繡花鞋,當起老鴇了;乍看之下,身形還挺婀娜多姿的,只是往下一瞧——哇,好大一雙勞動婦女的腳。

他規劃設計招幌博物館的時候,我的辦公室已經換到船形街,彼此碰面不多,不知道他又想出了什麼新鮮點子?有天我特意去參觀招幌博物館,相較其他館,這個館跟觀者的互動性更強,也更能引起共鳴。那時我心裡就想,天豐也應該是古城的一塊金字招牌,他為自己盡心,他為古城儘力,他那略顯拘謹的外表,對人對事,有時難掩熱情,有時又保持距離。但是對他自己傾注大半生鑽研的民俗文物研究和收藏,他只有一種心情——執迷不悔。

如今天豐成就頗豐,經年累月的民俗文物收藏,目前分散在古城和薛城的許多地方,已經不能用經濟的價值去衡量,它賦予這些老舊文物的文化內涵,就像一本耐讀的書,每一頁翻開都是用心血寫就的厚重歷史。有時雖不是刻意去參觀,但朋友來了都會推薦去看看,除了古城幾個他規劃完成的館,還有薛城的車神奚仲館和魯南民俗文化館,看一次感動一次,除了他是我的朋友,與有榮焉,也幾乎能從他對民俗的用心和呵護上,感同身受,雖然我其實對民俗的東西,除了有些雷同的記憶,我沒有甚至不太喜歡去關注。

記得有次天豐來我家喝咖啡,因為家裡的土豆發芽了,我加點水種在盤子里,長得枝葉繁茂,但很快就死了,但根部居然長出很多小土豆。他見到這些土豆直說「太丑了」。我說你收集那些古文物,我看著也跟破銅爛鐵似的,但是我尊重它的歷史價值。我的土豆雖丑,你沒有感覺出它的生命力嗎?

我們倆經常這樣相互調侃著,他覺得我沒有女人味,我嫌他不像個漢子。別人說我們都是性情中人,他則把自己歸類為性中情人。當然這都是喝多了以後說的話。

我們確實有很多不同,他喜歡收集,我喜歡拋棄;我愛新事物,他戀老東西;他看重外表,我關注內在。但相同的是我們的靦腆和熱情都來自於單純,也發自於內心。還有我們都各自有一本天書,有一回我們居然發現我們的記事本都跟鬼畫符似的,有些居然連自己都看不懂。其實最重要而且我們始終能惺惺相惜的原因是——對於自己在意的,我們都首先選擇忠於自己,即便是個棋子,還是個無足輕重的小兵,但只要做了過河卒子,一定勇往直前。

那天我在文化組的辦公室碰見天豐,我們又有一段時間沒見面了。他雖不多話,卻是個特別喜怒形於色的人,我一看就知道他有心事。我問他怎麼了?他苦笑道:「為了逝去的青春之戀。」我說到這把年紀都該關注黃昏戀了。我這樣消遣他,很明顯他還是愁眉難展。那天以後,我們至今也沒再碰面,不知道這個懷著「少年維特煩惱」的中年紳士,臉上的陰鬱和心裡的糾結,是不是已經找到了化解的出路?(寫於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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