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死刑犯為什麼都是在秋後處決,而且一定要是午時三刻
在很多古裝劇中,我們經常看到很多死刑犯在上堂受審之後,被判處斬立決的都是立馬拉去刑場行刑。但實際上斬立決並不是立馬就拉出去斬了,而是要等上好幾天甚至是幾個月。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其實古代對行刑的時間有很多講究,在絕大多數朝代,行刑都有固定的時間,一般都在秋分之後立春之前。這也就是為什麼有「秋後問斬」這一說了。
《唐六典 刑部》中就有明文規定,每歲立春後自秋分,不得決死刑。另外皇帝生日,國慶節以及24個節氣日也是不能處決死刑犯的。那麼為什麼古人偏偏喜歡秋後算賬呢?實際上這和古人的遵循自然天意觀念一致。古人認為人的行為要順應天意,不可逆天而行。
秋冬季節樹木凋零,寓意著生命的衰敗,這時行刑才能遵循自然界肅殺的意味。皇帝作為天子,更應該遵循天意,順天而行,所以處決犯人也要避開重要的天時。當然,除了秋後,古人行刑更講究的還有午時三刻。
午時三刻相當於中午12點左右,此刻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刻。在古代人看來,這是一天中陽氣最重的時候,十惡不赦的重刑犯選擇在此刻行刑,用旺盛的陽氣壓制,讓他死後連鬼也做不成。因此古人對死刑的講究不僅僅體現的是一國之律法,更是人們對生命和自然的思考。
另外說到刑罰,最讓人寒顫的必定是「滿清十大酷刑」,對於這十大酷刑你知道幾個呢?哪一種又是最慘絕人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