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傑明·富蘭克林真是用風箏發現的電嗎
馬薩諸塞出生的本傑明·富蘭克林集發明家、作家、出版商、哲學家等多重身份於一身,此外他還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創立者之一。確切來說,他是唯一一名在所有新國家文件上人過留名的人,其中包括《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盟法條約(the Treaty of Alliance with France)》、《巴黎和約(the Treaty of Paris)》以及《憲法典(the Constitution)》。另外,他還有個不起眼的身份——會放風箏的人,傳聞他也許是通過風箏發現了電。
你能想像一個沒有電的世界嗎?但在那個時代,電是一種無人問津的事物。而富蘭克林的眾多發明至今仍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他當時就堅信閃電的治理運用將會澤披後世,且是當時致力於此項研究的芸芸學者之一。而富蘭克林意外地發現:閃電就是電的一種。他將該觀點詳細整理成了一系列名為「有關電的發現與實驗」的文章,並於1751年將其發表。
富蘭克林迫不及待地想在家附近地鍍金教堂頂那裡進行一次雷電實驗,然而它卻遲遲不能完工。他靈機一動想出了另一簡便易行的方法。1752年,富蘭克林用兩根木條、一塊絲綢手帕和一根繩子做了一個風箏。在繩子的末端的萊恩罐中,他栓了一枚金屬鑰匙以收集電荷。傳聞中,風箏被閃電擊中了,電流通過鑰匙擊中了富蘭克林。這證實了其閃電與電本源的想法。
然而,許多人對該實驗發生過程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他們認為有證據說明富蘭克林是知道雷擊的致死性:畢竟他在一年前所作的研究報告中詳細描述了避雷裝置。富蘭克林的文章清楚地表明他了解閃電的危險程度以及良好的接地機構必要性——然而這些在風箏實驗中消失的無影無蹤。事實上,若是閃電真的擊中了他正在放飛的風箏,那大概富蘭克林真的就放飛自我了。
更可能的事實是:富蘭克林恰好在雷暴開始醞釀時放飛了風箏。而由於時間差,他能夠削弱被雷電擊中的危害,同時也能收集到足夠的電荷來證明自己的理論。
本文譯自 howstuffworks,由譯者 lnm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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