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文——先秦書法(六)
[導讀]石鼓文是唐代在陝西鳳翔發現的我國最早的石刻文字,世稱「石刻之祖」。因為文字是刻在十個鼓形的石頭上,故稱「石鼓文」。內容介紹秦國國君遊獵的10首四言詩,亦稱「獵碣」。今中國考古界一般認為是戰國時代秦國的遺物。
石鼓文的字體,上乘西周金文,下啟秦代小篆,從書法上看,石鼓文上乘《秦公簋》(春秋中期的青銅器,銘文蓋十行,器五行,計121字。其書為石鼓、秦篆的先聲,字行方正、大方。橫豎折筆之處,圓中寓方,轉折處豎畫內收而下行時逐步向下舒展。其勢風骨嶙峋又楚楚風致,確有秦朝那股強悍的霸主氣勢。)法則,然而更趨於方正豐厚,用筆起止均為藏鋒,圓融渾勁,結體促長伸短,勻稱適中。古茂雄秀,冠絕古今。
石鼓文是集大篆之成,開小篆之先河,在書法史上起著承前啟後的作用。是由大篆向小篆衍變而又尚未定型的過渡性字體。石鼓文被歷代書家視為習篆書的重要範本,故有「書家第一法則」之稱譽。
石鼓文在書法史上具有承前啟後的重要地位。它的字體與虢季子白盤及秦公簋等青銅器銘文一脈相承,是典型的秦國書風,並對後來秦代小篆的出現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同時其本身的藝術成就也很高,它的結體方正勻整,舒展大方,線條飽滿圓潤,筆意濃厚。
在石鼓文的字裡行間,已經找不到象形圖畫的痕迹,而完全是線條組成的符號結構。石鼓文雖然從西周金文發展而來。但已擺脫盡了金文的影響,成為一種嶄新的風貌,其用筆、結字和章法,也沒有春秋戰國時期金文那種裝飾意味,它的魅力完全體現在用毛筆按照一定的筆法而書寫出來的自然流暢的效果之中,顯示出一種成熟的、富有修養的藝術匠心,石鼓文的書寫者在線條的筆法和字形結構各部分之間的組合規律方面,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
所以石鼓文受到唐以後歷代書法家的一致讚賞,特別是清代以來的一些篆書高手如楊沂孫、吳昌碩等皆得力於此,其影響直至今日仍未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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