皈依道教有什麼途徑
中國古代便有道教居士的稱呼。全真派起於金代。王重陽創道時拋棄家庭,他收的徒弟如馬鈺等七子也都出家。因此全真派一開始便實行出家制度。後來在全真教中也出現了皈依而不出家的人士,稱為居士。正一派因為只要受籙,便是正式弟子,出家與否不作硬性規定,也就不需要特別指明在家出家的分別。現在一般將在家的道教徒泛稱為居士。
拜師是道教中常見的授徒方式,它所確定是入道者與直接授予他道法的道士之間的關係。師徒授受是道門常見的一項基本制度。一般來說,修道者都要投拜名師,以為學道進業的前提。凡道法的授受,都是由師傳弟子。歷史上有「法不傳六耳」之說,足見拜師對於道法傳承的重大意義。早期道教尚未普遍建立授籙制度,投名師不僅確定著本人與師傅的關係,而事實上是入道的開始,所以十分慎重。早期的道經出世,都有得之者四十年才能再傳他人的規定,所以拜師與收徒都是極其嚴肅極其莊重的事。
以後正一、全真都形成了規範的拜師制度。正一派的拜師是受籙的前提之一。一般來說,正一派道士必須先拜師入道,隨師學習經戒,師父在此期間,一方面教授有關知識、道法,一方面觀察其言行,品行無虧者才能舉薦他受籙。《全真清規》首列《指蒙規式》,稱「大凡初真童蒙出家,尋問名師,然後投禮。既然出家,聽從師訓,長必成人。」同時對師尊來說,則必須考察其人品行,合格者才能收下。
——摘自《澄心百問》,潘崇賢道長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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