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會犯罪?
罪犯的扭曲人性
1936年5月21日凌晨,日本罔山縣苫田郡21歲的日本青年都井睦雄身穿黑色的學生服,腳蹬日本丫巴鞋(一種膠底布鞋),用白色纏頭布將2支手電筒繃緊在頭上,彷彿是發怒的牛犄角,腰挎一把日本刀和一把短刀,肩上挎著1000發的子彈夾,手持獵槍,臉上肌肉極度扭曲,宛如凶神惡煞一般。
他要幹什麼?
都井睦雄跑進了祖母的房間,一下子就砍掉了祖母的腦袋,隨後他跑出了家門,將隔壁鄰居家的房子點著了,然後冷酷的站在街上,等待從熊熊火光中逃出來的人,瞄準、射殺。隨後,挨家挨戶地點火,以同樣的方式在病態的快感中射殺……災難在黑暗中延續,村裡半數的人家被襲,慘死的村民人數達到30人,次日早上人們還發現了殺手的屍體,都井睦雄自殺身亡。
從留下的遺書來看,都井睦雄殺人動機頗耐人尋味,在其幼年時,父母不幸雙雙亡故,祖母含辛茹苦將他養大,在學校里,他是學習尖子,但是畢業後卻因患肺結核而不能工作,賦閑在家。當時尚未發明結核病的特效藥,所以結核病還是一種不治之症,被稱之為「白色瘟疫」,人們紛紛對他避之不及,在遺書中他描述了遭世人白眼的經歷,特別是遭到自己心愛女孩的拋棄。自從感覺自己成為世人的笑柄之後,他就想復仇。為了復仇,他賣了田地,買了一把獵槍,在遺書中他這樣寫道:「發現世人以鄙夷的目光看著自己,我不得不深居簡出,儘管如此,世人的目光卻變得更加無情乃至憎恨,由此我的動機也變了,從原先只想殺令自己難堪的人到把所有的人都要殺光。」
諸如此類的犯罪還有很多,例如美國校園系列謀殺案,前不久我國大學校園中的馬加爵殺人案。這些案件的發生在心理學上有什麼根據,下面讓我們從科學的角度來對為什麼人會犯罪作一探討。
犯罪本能說
早在古希臘時代,亞里斯多德曾將貧窮、情慾和放肆列為犯罪的三大原因,即下層人士因貧困而犯罪,中層人士因情慾而犯罪,上層人士在衣食、情慾都得到滿足的情況下因放肆而犯罪。在十八、十九世紀,哲學家康德、黑格爾也同意這一理論,認為犯罪是人為了追逐快樂而無顧忌地實施罪惡的行為。但是他們的理論無法解釋當時席捲歐洲的犯罪狂潮這一嚴酷現實。
中國古代儒家經典《三字經》上說「人之初,性本善」,認為剛生下的嬰兒是潔白無瑕的。但是19世紀義大利精神病學家、獄醫龍勃羅梭(1835年-1905年)卻對此予以否定。通過對成千上萬個罪犯進行觀察得到的第一手數據,他提出「犯罪的根本原因取決於生物學遺傳」,即「天生犯罪說」這一理論。
此外,他還專門考證了頭顱與發色對犯罪的影響,並以此作為種族與犯罪關係的證明。他將人分為長頭顱的人和短頭顱的人,並認為前者容易犯罪。統計出人發色深的地方的人命案件的發生率比發色淺的地方高出1倍,說明發色深的人更容易犯罪。
現在看來,這只是人類最初對犯罪相關問題的關注之一,支持「天生犯罪說」的論據根本就站不住腳,事實上,早在1870年這一觀點剛被提出時,就遭到許多學者的批判,這位獄醫自己在晚年也承認後天因素是犯罪發生的重要原因。顯然,易發脾氣的人,易激動的人,不一定就會犯罪,自然和社會環境的影響會對犯罪產生深遠影響。
犯罪環境說
美國的埃德蒙特·坎普,他的智商高達135,是個頭腦聰明的孩子,但是幼年極為不幸,父母在他7歲時離異,從此幼小的他在精神上就遭到蠻橫母親的虐待,母親每當不順心的時候就大聲斥責他。1972年,他與母親大吵了一架之後,就決定要殺死所有有魅力的女性。不久就付諸了行動。他開始駕車在公路上閑逛,遇到單身的女子要求搭車時,紳士般的將其帶上車,然後找機會將可憐的女孩殺掉,並將受害者的頭顱割了下來,埋在了母親房子的窗下,然後裝作什麼都沒發生似的與人談笑,大醉而歸……在相繼殺害了7名搭乘的女性之後,1973年的一個晚上,他來到母親家裡用鎚子和刀殺害了睡夢中的母親,並把母親的腦袋割了下來,帶回自己的住所,放在床上,整夜對著腦袋喋喋不休,發泄著自己的種種不滿,直到黎明。似乎完成了這次殺戮,坎普心中的魔鬼才離他而去,第二天早上,他便去警察局自首了。
坎普的家庭給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傷害,長大後不健全的人格和長期心理壓抑最終以犯罪這種極端形式爆發出來。通過對性犯罪和惡性殺人案的作案背景調查發現,他們中的許多人在幼年時父母離異,而且還承受了嚴重的包括性在內的虐待。對單親家庭的一些母親來說,孩子彷彿成了一種累贅,似乎是他們奪去了自己就職或再婚的可能。在這種情形下,母子的關係急劇惡化,虐待兒童的可能性隨之出現,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情感發展失衡,日後很可能犯罪。
除了家庭之外,社會環境也對犯罪間接地施加了影響。例如在大城市,盜竊等輕微的犯罪比較多;在小城市雖然犯罪的數量少,但是連續發生危害大的惡性案件的幾率要比大城市高。這是因為在大城市,人際關係淡薄,人與人之間的了解程度比較低,而在小城市人際關係比較密切,容易引起懷恨型犯罪。如上文提到的日本小浪子都井睦雄「屠村」案就是一例。此外人們還發現,街頭綠化程度高,風景優美的城市犯罪率比較低。
除了家庭社會以外,近年來,人們還發現犯罪發生頻率的高低跟季節大有關係。例如:年終為錢所迫,鋌而走險,偷盜案件驟然增加。夏季由於人們穿著比較少,內分泌比較旺盛,引發性犯罪率上升。類似的在歐美還有月圓之夜犯罪率容易攀升的說法,他們認為,人體中的血液也受到月球引力的影響,導致情緒波動比較大,以至於滿月之夜兇殺案件增多。不過,這一說法尚無統計數據予以實際支持。
精神分析學的解釋
有這樣一個經典的故事:俄狄浦斯是希臘神話中某國王的兒子,他的父親聽信了將要死在兒子手裡的預言,因此在俄狄浦斯生下來後,就命令把他拋棄在山洞,後為一牧人所救。他本人並不知此事,後來他殺死了父親,娶了自己的母親。
弗洛伊德認為,性犯罪和連環殺人等惡性犯罪的動機跟其幼年時的體驗不無關係。男孩在成長過程中,一般都會無意識想獨佔母親。可是這種想法由於父親的存在而無法實現。心理健康的孩子會不自覺的將父親作為倫理的典範,並以像父親那樣獲得像母親那樣的漂亮女性作為目標,以此來化解俄狄浦斯情結,也就是戀母情結。在通常,做夢或空想的方式可以把這種未被滿足的對母親的思慕情緒化解掉,也可以通過運動或者從事藝術創作的方式來排解掉。但是如果這種戀母情結得不到化解,甚至發生扭曲,就有淪為犯罪者的傾向。另外,在犯罪者之中,潛意識的對自己那樣的行為有負罪感,自己懲罰自己,自暴自棄的情緒會蔓延開來,嚴重的會導致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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