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考不過退款 培訓機構耍賴了
最新
10-13
今年24歲的楊女士,一直想考一個特崗教師資格證,可她還沒有完全做好考試的準備,從朋友那裡獲悉,昆明有一家培訓機構,專門針對學員考前培訓的。
去年6月,楊女士在東風西路找到了這家培訓機構,工作人員稱只要6880元,並承諾「不過退費」。楊女士沒有猶豫,覺得這個培訓機構靠譜,於是現場就報名繳費。
培訓機構和楊女士現場簽訂了一份協議,培訓機構承諾:保證學員楊女士筆試通過、面試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只要有一項沒有過,就退費5500元。
交錢後,楊女士就專心培訓,在筆試考試的時候,她順利通過。最後面試的時候,楊女士沒能進入到體檢人員名單,也就是說面試這關掛了。
既然培訓機構當初打包票包過筆試和面試,楊女士卻倒在面試這關,她便找培訓機構要求退費5500元。
可培訓機構找各種理由遲遲不肯退錢,最後乾脆懶得理楊女士,只要一見著是她的電話,就給掛斷。無奈之下,楊女士將培訓機構告到五華法院,要求培訓機構退還5500元培訓費。
法院按照規定向培訓機構發傳票,可培訓機構沒有出庭應訴作任何答辯,法院按規定缺席審理。
五華法院審理認為:培訓機構與楊女士簽訂的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主體適格。協議內容合法,屬於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於是,五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培訓機構退還楊女士5500元的培訓費。
本報記者 柏立誠
※「實建橙」本月中旬開售 褚橙受氣候影響推遲上市
※全國包裹預超10億件 短期快遞小哥很搶手
※讓《藍鯨》住進孩子柔軟的心底
※昭通擬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扮靚」古生物化石群
※中國好鹽登上世界舞台
TAG:春城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