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鍾我意,也唯獨你最不識抬舉
如果你想講故事,在底部留言給我
/ 我最中意的人是你啊 /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以後的路,要自己走。不要留戀,也別回頭。
記得《那些年》里有一個橋段,柯景騰說自己十年後可能連log是什麼也不知道,但還是可以活得好好的。
沈佳宜點頭表示同意。柯景騰卻問她為什麼知道這個道理卻還是那麼用功讀書。
沈佳宜回答說「這世上本來就有很多事是徒勞無功的啊」
其實這句話在愛情里也是一樣,很多事都是徒勞無功的,就像你要挽留一個企圖想要離開你的人。
握不住的沙,就一把揚了它。那些你以為過不去的過去,以後都會過去。有時候是因為你想太多,才讓自己如此難受。
就像你沒辦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也沒辦法感動一個不愛你的人。要走的人就讓他走,抽完這根煙,誰也別回頭。
喜歡就愛,不喜歡就離開。分手的時候記得洒脫一點,裝也要裝的酷一點。
你能做的就是一個華麗的轉身,給對方一個優雅的背影,然後去遇見該遇見的人。
別難過太久,沒人心疼你。前任這棵草,再餓也別吃。道理你都懂,雞湯你也喝。大步向前走,不要回頭看。
說真的,誰都想談一場體面的戀愛,彼此信任,彼此尊重,互不干涉。
誰真想像個賊一樣,盯著你那點屏幕看啊,我們女孩子要做的事多了去了,美甲、護膚、逛街、健身,哪一樣不比做賊有趣。
有一句話說的很好,撩的都是不喜歡的,喜歡的都是小心翼翼的。
當每次面對你的時候,說多了怕你嫌我煩,說少了又怕你不懂我的心。
大概喜歡一個人就是這樣,遠了怕生,近了怕煩,少了怕淡,多了怕纏。
其實很多時候你越是喜歡一個人,那個人越對你無所謂,因為他知道,你喜歡他,只要他對你招招手,你就會連滾帶爬的跑去連跪帶舔。
可是,你又能怎麼辦,你就是喜歡他阿,你就是願意去犯賤。
有時候我也在想,感情這東西真可怕,你費盡心思討好他,可他還是不喜歡。就算你善良溫柔又懂事,但他卻偏偏喜歡找那帶刺的野玫瑰。
以前說被愛的人都是祖宗。因為他們總是在不愛的人面前表現的高人一等,裝出來的那副傲嬌模樣簡直欠揍。
我們都只有一個一生,不能慷慨贈給不愛的人。和一個真心喜歡的人在一起,才能每天都過得開心
春光不會趁早,冬霜不會遲到,相聚離開都是剛剛好。
愛情就像是一場未知的冒險,年輕的時候,一路跌跌撞撞,難免遍體鱗傷。
(本文由關珥月編寫,轉載請聯繫作者本人)
關注微信公眾號:Yguaneryue
新浪微博:@關珥月
點贊會夢到心上人
※是不是不喊疼的人,就他媽活該被傷阿
※女生到底有多喜歡腹肌男?
※在我們連對象都沒有的時候,人家把婚都離完了
※九零後說的已經是18歲到27歲的人了,或許某一天一轉眼的功夫,我們就老了
※一見鍾情,明明是見色起意,日久生情,不過是權衡利弊
TAG:關珥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