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上朝遲到官員會有什麼懲罰,明朝最嚴厲遲到20天小命就沒了
作為現代人的我們,每天上班都要考勤,幾乎每一個公司都有一套完善的考勤制度。什麼樣的賞,什麼情況下要罰,什麼情況下又要扣。所謂的賞,基本上是全勤獎勵,一個月沒有遲到記錄或多或少都有那麼點金錢獎勵;所謂罰,一般是針對早退、晚到過於頻發的情況,會懲罰相應的金額;所謂扣,那就是你的遲到次數在公司的規定範圍內,這樣你的全勤就沒了就相當於扣除了一部分金錢。那麼作為古代的官員們,他們上朝理政,有沒有這麼一套考勤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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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查閱史料,我們發現古代的政府機構不僅僅有相應的考核機制,而且每個朝代還都不盡相同。整體規則上有些類似現今的上班考核機制,主要分為「清、慎、勤」的原則,而對於遲到、缺勤的懲罰制度,各個朝代那就五花八門不盡相同。
有史料記載的歷朝懲罰制度中,唐朝最輕,主要是以罰奉為主,有點像我們今天的考勤制度;明朝最重,明朝官員如果缺勤了,那就等著屁股挨板子吧,最高的是缺勤滿20天要被打100大板,這100板子下去你就是再強壯的身體,我估計不死也殘了。
廷杖
比如《唐會要》記載「准開元二十二年五月敕。如聞朝官仗下多到門。及中書門下不散。自今以後。宜令臺司糾察。除公事見宰相。一切從正門出。違者彈奏。又准乾元元年敕。朝參官無故不到。奪一月俸。」
而明朝的要求就比唐朝嚴格了。宋朝以後,皇權逐漸加強,相權逐漸減弱,到了明朝皇權達到了頂峰,廢除了丞相制度,所有的官員都成了皇帝的辦事員。朱元璋出身於社會底層,對於官員怠政、貪腐幾乎是零容忍。所以明朝的制度是最嚴厲的。我們來看看明朝:明朝規定,缺勤1天處笞20小板,滿3天罪加一等,滿20天為最高一等廷杖100大板。
上朝圖
相比古代官員上班的考核,我們今天真的是挺幸福的,你還有什麼理由遲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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