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刑法修正,仍處在進行時

刑法修正,仍處在進行時

1997年,是個特殊的年份。這一年,距離鄧小平南巡講話已過去五年,改革開放已駛入快車道,經濟開始起飛;這一年香港回歸,一國兩制從構想變為實踐;這一年,中共十五大召開,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戰略方針,實現了國家和社會治理理念和模式的轉型;這一年,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通過,作為最重要的部門法之一,新刑法即時回應了「法治」的要求,它宣告了一個新時代——法治時代——來臨。

法律界普遍認為,和79刑法相比,97刑法的確是一部「新」刑法,因為它並非只是對79刑法的局部修訂,而是全面徹底的改造,幾乎是重新制定一部刑法典。新刑法之「新」在於:一是價值理念的創新,即全面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廢除了類推制度。這意味著刑法的價值基礎發生了轉換,即從著眼於打擊犯罪轉向限制國家刑罰權的隨意發動,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二是功能的嬗變,即從政治刑法轉向為市民刑法,具體表現為廢除了舊刑法所謂「反革命罪」,改稱為「危害國家安全罪」,這絕非單純名詞的改變,而是一種立場和功能的轉換;三是社會治理的功能更加突出,典型為順應市場化改革的需要,全面確立了市場經濟的基本制度規範,保障和推動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四是體系結構更加完備,具體表現為修改完善了總則中的正當防衛、共同犯罪、累犯等制度規範,充實細化了刑法分則中的若干犯罪構成要件,如分解了流氓罪等所謂「口袋罪」,將貪污賄賂犯罪從財產犯罪中分立出來、單獨成章並予以細化等。

當然,97刑法只是階段性立法成果,由於修法當時立法理念和立法技術的限制,更由於社會的急劇發展變化,其不能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種種問題很快暴露出來,因此自其頒行伊始,刑法修改就在繼續進行,迄今已通過頒行九個刑法修正案、十三個有關刑法的立法解釋。學界認為,歷次修正案對刑法所作的具有重大意義的修正包括:一是大幅減少了死刑罪名。二是調整了刑罰結構,使之更趨於合理。主要是加重了(嚴重犯罪的)生刑(如限制減刑、終身監禁、提高數罪併罰的上限等),以作為死刑的部分替代;大量增設罰金刑;提高了死緩犯執行死刑的門檻;等等。三是引入開放性刑罰執行措施(如社區矯正);引入了作為保安處分的非刑措施(如禁止令、職業禁止)。四是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新增了50多個罪名(典型如恐怖主義犯罪、網路犯罪等),同時調整、完善了若干犯罪的構成要件。

顯然,刑法的修正仍處在進行時,未來還會有更多的修正案,有學者甚至建議對刑法再來一次大修。但是須注意的是,目前的刑法修正基本都是跟著形勢走,缺乏整體規劃和基礎理論的支撐,雖然它保證了刑法實踐上的適應性,但很容易導致刑法規範的碎片化,使刑法失去了內在靈魂。一個基礎性問題是,應當如何確定刑法的功能作用,或者說應當如何劃定犯罪圈的大小。有學者提出要警惕社會過度刑法化、過度干預問題,主張堅持刑法謙抑精神。另有學者則認為,在當前社會語境下,刑法規範仍然存在供給不足的問題,因此未來的修法仍有必要實行更多的犯罪化。筆者認為,刑法既要尊重和保障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又要有效保護社會法益,並為社會提供充足的秩序和規範,應在兩者之間實現恰當的平衡。目前社會上仍有大量的違背基本倫理、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為(如恐嚇、暴力襲擊、市場交易中的惡意欺詐等)沒有納入刑法,對它們進行入罪處理是必要的。至於刑法的謙抑性問題,應著重通過司法環節來解決,具體途徑是承認和適當擴張超法規的違法阻卻事由,通過司法裁量來實現出罪化。

(作者:國家檢察官學院教授 瀋海平)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新銳大眾 的精彩文章:

無誠信?拒絕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浙江大學技術轉移中心與臨淄區達成人才技術合作
「梅羅」守約,俄羅斯世界盃32強已經誕生23強
藥物個體化應用不可忽略
用「吳京」暖場很用心

TAG:新銳大眾 |